:::
《鞍马天狗》试图建构一个工整的「拼贴世界」,然后再自行拆解。(庄馥如 摄 奇巧剧团 提供)
新锐艺评 Review

无力的语境 失能的脉络

评奇巧剧团《鞍马天狗》

《鞍》或许是在对自己血脉中的胡撇仔精神进行正反辩证,试图建构一个工整的「拼贴世界」,然后再自行拆解:「难道胡撇仔真的需要被整理并且重新建构一条准则吗?」如此看来,《鞍》便得到了新的当代意义。意即以戏剧语境、美学形式的构筑与拆卸,后设性地探讨胡撇仔剧种的「精神」。复杂的混搭形式、无法臻于完美的脉络,拼贴的语言,异文化的植入,都在在展现了属于胡撇仔该存在的「野性」。

《鞍》或许是在对自己血脉中的胡撇仔精神进行正反辩证,试图建构一个工整的「拼贴世界」,然后再自行拆解:「难道胡撇仔真的需要被整理并且重新建构一条准则吗?」如此看来,《鞍》便得到了新的当代意义。意即以戏剧语境、美学形式的构筑与拆卸,后设性地探讨胡撇仔剧种的「精神」。复杂的混搭形式、无法臻于完美的脉络,拼贴的语言,异文化的植入,都在在展现了属于胡撇仔该存在的「野性」。

奇巧剧团《鞍马天狗》

2019/12/15  台北 台湾戏曲中心大表演厅

日治时代的歌仔戏在皇民化运动「禁鼓乐」政策下,衍发出其「俗艳」、「混搭」、「拼贴」的独特美学——胡撇仔戏。若将胡撇仔戏置于「皇民化政策」:一方面抵拒、一方面在威权下迫使接受的发展脉络,其演出的时空拼贴、抑或语境混搭,并不存在剧情是否合理的问题。而《鞍马天狗》在已脱离「抵拒」与「迫受」的构作脉络下,该如何梳理、寻找属于当代的胡撇仔脉络与语境?

「再造」的语境

《鞍》剧主要分为三个势力:「玉沙国」以唱歌仔戏为主;「军府」唱摇滚乐也唱歌仔戏(新编);「天狗」剧中非人类的角色,主要唱豫剧。意图打破剧种藩篱的《鞍》剧,此番安排不仅指涉「军府」实质上的「政权攻占」,也是剧种╱语言上的「文化殖民」。同时,影射胡撇仔戏是外权殖民下的产物,其双关的剧本处理、对胡撇仔戏混搭语境的「再造」,颇具巧思。然而,此番语境的建立足够缜密吗?或者说,「混搭」的语境、剧种╱乐曲的「跨界」,就能称其为「胡撇仔」吗?那么「胡撇仔」在当代的脉络该如何「再造」呢?或许奇巧剧团必须面对这个问题,才能够树立当代胡撇仔之典范。

演员韦以丞在「僧人」与「说书人」的角色中穿梭,「僧人」说台语,「说书人」说中文,双角切换的表演模式,在戏的开始就已建立,并不突兀。而「天狗」作为神(或妖),说的是河南话,可以理解台语、中文,这点仍在合理的逻辑范围内,实属有趣的设计,也为「天狗」的角色形象增添了几分想像。当观众已逐步构筑起《鞍》世界里的语境时,「天狗」于花月楼吟唱流行乐曲调的中文歌:「夺走了我们的剑,夺走了我们的姓名」,「军府」剥夺了玉沙国的文字、语言,说的却依旧是台语?那么「军府」在剧情上的定位究竟要将其摆置在「藩镇割据」的内部政争,还是「外来政权」的统治殖民?《鞍》若是刻意忽略该剧的语境处理,难道只是消弭幕表制,使其成为一出歌仔戏、豫剧、流行摇滚同台的作品?

但值得思考的是,倘若胡撇仔的「拼贴、混搭美学」已经向前迈进,那该怎么创造当代胡撇仔的语境?这些“Bug”的确可以被忽略,但必须熟虑的是,是否会剥除观众所建立的「语境」砖瓦,观戏逻辑在构筑途中一再被拆卸。若是无力处理语境问题(因为受众只能理解中文或台语)╱或者说语境没有被建立,故事该怎么说下去?皇民化时期的胡撇仔语境,是在「抵拒」与「迫受」中建立的,那么《鞍》中玉沙国的「抵拒」与「迫受」的语境为何?时隔三年,《鞍》若没有解套方式,该怎么进一步谈及「当代胡撇仔」的脉络?亦即「胡撇仔」在重新「脉络化」过程中,其脉络何在?(没有外力的迫受下)胡撇仔的意义是否真的徒留形式的「拼贴」与「跨界」呢?

「胡撇仔」精神的辩证

不过《鞍》或许是在对自己血脉中的胡撇仔精神进行正反辩证,试图建构一个工整的「拼贴世界」,然后再自行拆解:「难道胡撇仔真的需要被整理并且重新建构一条准则吗?」如此看来,《鞍》便得到了新的当代意义。意即以戏剧语境、美学形式的构筑与拆卸,后设性地探讨胡撇仔剧种的「精神」。复杂的混搭形式、无法臻于完美的脉络,拼贴的语言,异文化的植入,都在在展现了属于胡撇仔该存在的「野性」。若将此种「野性」置于幕表制的脉络下,形式与语境的漏洞尚可在观众的笑声中自行消解。然而,《鞍》的语境与脉络处理,能在华丽的包装下被忽视吗?

「奇巧剧团」是为女红巧匠,以「趣味」穿针引线,或许「胡撇仔」正是需要各色花布拼凑,在创作端的巧手缝补下,尽管接缝不够缜密细致,其色彩斑斓的样貌,却可以掳获人心,带领观众进入当代戏曲的范畴,在观演的二重关系中,继续寻找「胡撇仔」在当代该如何「存在」。

新锐艺评广告图片
欢迎加入 PAR付费会员 或 两厅院会员
阅读完整精彩内容!
欢迎加入付费会员阅读此篇内容
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立即加入PAR杂志付费会员

【本单元征稿启事】

为培育发掘华文地区表演艺术类评论人才,本刊以公开方式征求表演艺术类评论,入选者即可于本单元刊出。征求评论之条件如下:所评论的作品须在台湾演出,并于首演起两个月内投稿有效,投稿作品必须为首次发表文章,包含不曾公开于平面媒体或电子(包括网路网站、部落格、BBS站、Facebook等)发表,每篇字数1,200字。入选刊登作品可获奖金NT$2,400元。投稿评论文章请e-mail至mag13@mail.npac-ntch.org信箱,主旨标示「新锐艺评」投稿,并注明真实姓名、地址、电话。

Authors
作者
数位全阅览广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