敎育戲劇有心理治療的效果,敎育劇場有移風易俗的功能。無怪乎有些學者認爲,忽略戲劇敎育是一種文化上的近視和損失。
所謂敎育戲劇,簡單地解釋,可包括兒童戲劇,靑年戲劇及社區戲劇(爲老年人,殘障者,犯人及一些需要娛樂及心理治療的人士,在戲院,博物館,敎堂,監獄,醫院等地都可演出)。其中又分兩種,一種爲本身學習(如兒童學習英文)或心理治療(如殘障述說心聲)的戲劇性活動,稱爲D. I. E.(drama-in-educaton,即敎育戲劇);另一種爲專長戲劇及敎育者,硏究特別主題或對特定對象演出之戲劇,稱爲T. I. E.(theatre-in-education,即敎育劇場),而這次「敎育劇場硏習會」即是以年輕人爲特定的對象,以反安非他命爲主題的T. I. E.。
戲劇敎育的基礎可說是戲劇治療(dramatic therapy),戲劇治療和心理分析法(psychoanalysis)有關,但不一樣。心理分析是病人對心理醫生述說自己的生平遭遇,而得到心理治療的效果;而戲劇治療是一種角色扮演。由於戲劇經驗是同時有兩種相反的經驗在進行──是自己又是戲中人(I am me and not-me),有時二者可以合而爲一,成爲戲中的角色;有時又可分開,在演戲時演員說出自己的心聲。因此可以把娛樂和心理治療合而爲一。譬如一九八七年夏天,我在英國一中學實習敎育戲劇(D. I. E)時,當地報紙上常刊登中學生結伙打架的事件。我和學生討論報載的一些事件後,把同學分成五組:甲乙兩伙,家人,校方及警察。再指導他們一星期,讓他們可以用自己的感覺、了解、判斷,和對社會的敏感力去創作及排演,然後讓他們在敎室中演出,接著我再領導大家全盤討論。結果,同學在寓戲劇於遊戲的D. I. E中,更了解個人行爲和家人的關係、校方和法律的關係及可能發生的後果,因此受益不少。
敎育劇場(T. I. E.)則是由大學生和專業人員來扮演劇中角色,共同製作及公演,這些人都受過敎學或劇場技術訓練,有特定的目的和特別的對象。其目的可能爲探討一個觀念,爲了解目前所關心的社會問題或政治時事而作,例如台灣政治上反賄選問題及這次我們涉及的反「安」問題等,都是很好的題材,但要周全地收集資料,客觀地討論,經集體創作及在適當的場所公演,並作後續討論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例如幾年前,由鍾明德主持、爲反空氣汚染而作的《孟母3000》即爲簡單的敎育劇場型式。T. I. E.常需要觀衆參與(尤其是兒童劇),由於觀衆與角色的即興戲劇式對白介入戲劇情節和槪念的討論,可能幫助問題的解決和有效結果的產生。T. I. E.在形式和內容上都強調人類的行爲和社會制度是社會行爲造成,因此是可以改變的。敎育劇場的目的是敎育而不是宣傳,其態度及主題是値得注意的重心。
文字|楊萬運 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