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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團體的自我追尋

台灣的表演藝術行業、團體,在邁向成熟專業的獨立自主路上(包括創作方向)可說也在追求認同中。譬如大家常常在會議中談論,到底表演藝術在社會發展中眞正的意義在哪裡?這意義不僅是指藝術家或文建會的定義,而主要是對消費大衆及贊助者的意義。

台灣的表演藝術行業、團體,在邁向成熟專業的獨立自主路上(包括創作方向)可說也在追求認同中。譬如大家常常在會議中談論,到底表演藝術在社會發展中眞正的意義在哪裡?這意義不僅是指藝術家或文建會的定義,而主要是對消費大衆及贊助者的意義。

一個藝術領域在社會中的成長就如一個個人的成長。在個人成長過程中面臨了八次的危機,每次危機也都是轉機,是對自己一生發展的定位。

一生中的自我追尋最關鍵的時刻是靑春期,在這段期間,生理、心理變化同時進行,同時也與社會生態互動,產生交相影響的變化。例如,在這個時期,父母、社會常常期許靑少年說:「自己怎麼還不懂得自立……」,可是當他要求自立時,又說:「你還這麼小!」其實這時靑少年本身正在適應周遭的環境,而在適應中,他通常都會經過「肯定⇄否定」的過程。這是一個轉機的歷程,而能在抉擇中有所承諾就是找到了自我方向,走向了獨立自主。

我們對未來都可以有所預測,但基本上在三十歲以前都還是在努力追尋的階段。然而追尋什麼呢?追尋生存的價値、生命的意義,追尋良師益友、支持自己的團體或個人;同時也在追尋情感──一種親蜜的關係,包括與父母、師長的關係,在同儕中彼此意見相同而產生的聯誼,以及追尋賴以生存的工作、職業。

追尋自我的團體成長過程

台灣的表演藝術行業、團體,在邁向成熟專業的獨立自主路上(包括創作方向)可說也在追求認同中。譬如大家常常在會議中談論,到底表演藝術在社會發展中眞正的意義在哪裡?這意義不僅是指藝術家或文建會的定義,而主要是對消費大衆及贊助者的意義。

在多次的會議中,國內的表演藝術團體在詮釋自己的定位時,意見分歧、缺少共識。雖然藝術的創作應該多元化,但對人生基本問題卻要有同樣的關懷。而關懷的重點可有不同,表現方式也應不同,但常常卻演變爲意氣之爭,使得一般的觀衆、贊助者更無所適從,最後只能選擇對其個人有意義的團體給予支持,這意義可以是眞正的藝術本質,或透過個人網路的認知,或只是從媒體資訊得到的──爲什麼要去觀賞某一演出的意義。

在追尋過程中,表演藝術團體同時也希望透過所學、所見、所知的前輩或團體,或已有成就的當代藝文團體做爲他們的良師益友。旣然在共同追尋人生意義中,各有所好,表現方式也各有所異,因此也就各有所自己推崇的良師益友,或不同的理論背景及意識型態。以戲劇來說,不管是以莎士比亞爲師,或以果托夫斯基爲友,甚至以關漢卿爲心儀的對象,在民主社會中各獨立的個體都以最寬廣的心胸及求知的慾望去加深對自我推崇理論的了解,同時也設法去了解別人的良師益友。大家互相尊重,互相交流,新的創意也因而源源不斷。

結盟尋求生命共同體關係

國內的藝術團體,因面臨共同的挑戰,如經費、場地、掌聲等等,多年來一直在結盟,「表演藝術聯盟」起又起,也是面臨共同困難時希望轉化爲挑戰的具體尋求表現,以建立親蜜關係。理想上,這親蜜關係應形成生命共同體,激發共同未來的遠景,而更重要的是現實資源的分享,使成長成爲水到渠成的結果,而不是斷斷續續、起起落落的烟火,或抗議的行動。

這種聯盟甚至應形成一個社區。在世界上任何一個超過一百萬人口的大都市中,敏感的遊客都容易感受到哪裡是藝術區,而即將成立文化局的台北市卻不知她的藝術區在哪裡?或許我們可以自我陶醉的說:台北處處有色情,同時也處處有藝術!但我想我們用不著如此來自我欺騙吧!

追根究底,藝術團體在自我追尋中,最困難的是基本生存的問題,所以在任何文化或藝術小型座談會、大型會議中,數十年如一日,總有一再重覆的怨聲,抱怨台灣藝術生態如何不利藝術團體的生存與創造。這些抱怨的不利條件不外乎:政府經費提供太少、干預太多,媒體支持不夠,企業贊助不力,觀衆掌聲太弱,甚至有時在一個對我們毫無幫助的外國人面前,在還未搞淸楚對方之前就把他當成文化的諮商員,集體傾訴。這些抱怨,甚至抗議最後卻模糊了藝術團體及個人成長的目標及追尋的價値。

在自我追尋當中,個體最大的特點是需要權威的支持、肯定甚至輔導,但卻又一方面反抗權威,因此在創作觀念與表現方式上,藝術家可以擁有終身的良師益友,但也必須在追求支持、肯定、輔導下,能夠善用批判思考做出合理的抗議,才能有靑出於藍而更勝於藍的嫡傳弟子。

但在經費上,當一個在追尋中的個人或團體通常都會一方面追求政府的贊助,另一方面也擔心受政府干預。但如果團體已能獨立自主或眞正渡過了追尋的階段,在面對政府或其他權威團體時,無論是尋求支持、贊助或反對抗議,他們的動機、目的和方式就非常淸楚了。因此政府與表演藝術團體、藝術家之間的定位淸楚,合作容易。而當藝術家必須因共同的藝術文化的重要問題而起來反抗時,表演藝術團體或藝術家的聯盟其凝聚力自然較強而有力,對政府、媒體的吸引力也較理直氣壯,對政府的影響就較能產生正面效果。

雙贏政策開發更多資源

表演藝術界應是自我省思的時候了,我對台灣表演藝術界的成長及未來相當樂觀。我覺得已經可以對未來追求的方向眞正有所承諾的時候,以一個獨立自主的身分,將所有可能面臨的困難當做挑戰,因爲是挑戰就可當成問題來解決。在藝術界不管他是不同的意識型態、不同師承學派、不同表現方式,卻都能以開放的心胸來建立親蜜的關係,激發多元的創意。

因此與政府的關係應是以發展藝術、完成個人美感經驗、提昇生活品質爲目的,而採取雙贏的策略,共同合作。而爲了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必須採取抗議的策略時,必然得到社會大衆,尤其是潛在觀衆及企業贊助者的支持。即使是這樣的抗議活動,也是能說服觀賞者的完美演出,而不是毫無演練,又不知如何即興演出的拉邋的活動,把原本表演藝術界亟須拉進的贊助者及觀衆推出場外。只有藝術界本身互相親蜜相處,與負責文化的政府機構之間合作無間,而在抗議時又能影響到大多數社會,且讓演出感動觀衆,如此才能獲得更多觀衆的掌聲及企業的贊助。

在一項硏究中顯示,大多數企業及潛在觀衆都希望參與藝術。在表演藝術界中,國內音樂的觀衆量比較大,贊助古典音樂的企業比較多,很多企業人士及潛在觀衆都認爲舞蹈及戲劇是他們很想從事卻很少從事的休閒。而在想而沒做的人當中,很多人表示未曾接觸過,不知如何開始,甚至很多人認爲社會提供的機會不多,但也有人表示曾從事過,但經驗、印象欠佳,這表示我們眞的需要自我省思,如何對想從事卻又少從事藝術休閒的人提供機會、吸引他們接觸,並讓他們開始欣賞或接觸,而且在接觸的過程中能夠感動,對藝術家、藝術團體產生良好印象。

在另一項硏究中也發現企業界學過藝術或家人從事藝術的較易贊助藝術,許多沒有經驗接觸藝術的不知如何贊助藝術。企業的贊助是有其贊助的遊戲規則,許多藝術家、團體在尋求企業贊助時,常把企業當成政府看待,一方面希望他們的贊助但又怕受到干預,其實,當企業界希望能肯定成熟、獨立自主的企劃案時,他們只得到一個少年的情詩,這和他們的遊戲規則實在差距太遠了。

 

文字|吳靜吉  心理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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