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小學到大學一貫的敎育,在國外表演藝術的學校中,幾乎視爲定例。他們在制度上也許不太相同,在精神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表演藝術家由於技術上必須純熟,始自幼年開始學習是必要的。在別的國家,這樣做並不必用法律的手段,只要學校要辦,有能力辦就可以了。可是我國的制度僵硬到無法轉彎的程度,凡事都要找法源依據。
立法院的這一個會期,有關敎育的法規,能夠在第二讀提出大會的,恐怕只有「藝術敎育法」。提是提出來了,可是能否在激烈的政爭夾縫中過關還是一個問題。至少在撰寫本文的時候,我們正焦急的等待著。
老實說,藝敎法能在這一會期排上備審的名單,大都是台南藝術學院的同事,爲一貫制音樂系之成立所下的功夫。立法院有不少熱心藝術敎育的委員,可是在二千多法案中挑出一、二,除了一時急務外,實在不是忙碌的委員們所能顧及到的。感謝熱心支持本案的委員把藝術敎育的改革視爲急務。
自中、小學到大學一貫的敎育,在國外表演藝術的學校中,幾乎視爲定例。他們在制度上也許不太相同,在精神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表演藝術家由於技術上必須純熟,始自幼年開始學習是必要的。以大陸來說,他們並沒有一貫制的說法,但高等學院却一定附屬有中學部與小學部,而有一貫之實。我們可以這樣說,表演藝術的敎育,如果認眞要養成第一流的藝術家,就必須用一種辦法,使有天才的學童可以心無旁騖的練習技能,一直到大學程度。
在別的國家,這樣做並不必用法律的手段,只要學校要辦,有能力辦就可以了。可是我國的制度僵硬到無法轉彎的程度,凡事都要找法源依據。敎育部想用實驗的名義來開辦,即使與法有據,行政院也不同意。可知效率低落大多是行政院自己造成的。因此台南藝術學院音樂系第一期建築也開工了,設備費也有了,系卻不能設立。因此需有「一貫制」三個字的藝術敎育法非通過不可,否則就要鬧笑話了。
可是這樣的藝術敎育法並不是藝術界所一致同意的。一貫制的敎育大約只行於表演藝術,卻爲美術界所堅持反對。那是因爲美術的技巧性最低。自從現代美術世紀到來之後,畫家幾乎不必任何技巧。不用說一貫制那樣下十幾年的功夫了,即使是大學一、二年級的基本功夫他們都懶得下。他們講究「說」,只要會說,什麼東西都可以成爲偉大的藝術。
在一個美術理論家看來,主張一貫制藝術敎育的人,不懂得何謂敎育。因爲經過革命後,書法家可以不會握筆,畫家可以不會皴染,美術家的敎育幾乎就是思想敎育。他們不了解學音樂與練舞蹈的人非從小練習不可。因此在有關藝術敎育法的討論會上,他們大聲疾呼的反對。與表演藝術界的聲音幾乎是兩極化的。
很奇妙的是尙有少數表演藝術界的朋友也持反對態度。可想而知,他們是生命重於藝術的哲學家。從小就練習樂器,使孩子們失去了童年的生活,失去了選擇不做音樂家的機會,自生命的觀點看,誠然是很不値得的。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把生命擺在音樂的上面是正確的,因爲音樂是爲生命而存在。但是對於有音樂天才,希望以自己的生命交換偉大的音樂,以服務全世界人類的少數人來說,這却是必要的。我們不應該給這些少數人一個燃燒自己生命的機會嗎?
文字|漢寶德 台南藝術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