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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學通識敎育裡的情意敎育」說起

回顧過去多少年來的音樂敎育,無論是「普及性」的也好,「專業性」的也好,能找到的似乎只祗有「智」與「術」而已。音樂藝術中最重要的「情」似乎早已音杳全無,不知芳蹤何在了。

回顧過去多少年來的音樂敎育,無論是「普及性」的也好,「專業性」的也好,能找到的似乎只祗有「智」與「術」而已。音樂藝術中最重要的「情」似乎早已音杳全無,不知芳蹤何在了。

東吳大學在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三日舉辦了「第五屆通識敎育敎師硏習營」。這次硏習營的主題命名爲「大學通識敎育裡的情意敎育」。主題之「創意性」令人耳目一新。

這兩天的「硏習營」共分八個場次,除一場主題演講,一場綜合座談外;有四場「專題演講與討論」,專題分別是「情意敎育與實踐智慧」、「藝術美感與情意敎育」、「情意敎育與終極關懷」、「電影、文學與情意敎育」。最特別的是有一場「故宮之旅:中國藝術欣賞與情意敎育」,在故宮博物院以實際的觀賞並附帶解說來進行;另一場「音樂欣賞與情意敎育」也是以現場的演出展現的。

這些主題的設計與展現的方式在東吳大學校長劉源俊的歡迎辭中點出了精神之所在:

「歷屆通識敎育敎師研習營」的主題幾乎都局限於「智」的範疇;一般談到通識敎育也常只從課程與敎學的觀點去探討。其實要培育一個完整、有用、上進的人,「情意敎育」更爲重要,其中包含了藝術陶冶、道德修養、淑世情懷及人生哲學種種方面;這些是屬於「誠」、「愛」與「仁」的範疇,必須藉助許多課外的活動來進行。

缺少有「情」的知性音樂敎育

在「硏討會」的第七場以「音樂欣賞與情意敎育」爲主題的「專題」中,其實大部分是以現場的演出來進行的。曲目的安排有帶有「文字」的歌曲,有中國古曲改編爲鋼琴曲的《春江花月夜》,有兩首以台灣通俗歌曲《高山靑》及《大雨直直落》改編爲弦樂四重奏的短曲,以及海頓的《雲雀四重奏》第一樂章。這樣的安排,主要是希望藉由具文字意思爲主的歌曲,經由具文字指引情境及意境的樂曲而讓聽衆對樂曲有所「感」,經由有所「感」,而對演出的音樂能「有情」;能「有情」則會對音樂有所體驗。果然,所得到的反應熱烈。當然這裡所得到的是音樂「情意敎育」的第一步,讓聽衆首先能「接受」音樂而已。

音樂會後的茶會中,與會的敎師對演奏者提出了許多問題。總歸起來,最多的是:中小學音樂敎育中,課程的設計「知性」的傳授多於「感性」的培育;敎學中除了唱歌以外,缺少對音樂想像力的啓發;讓孩子學樂器,除了學費昻貴以外,老師的敎導方式,似乎祇有敎養孩子往專業之路的方法,祇注重技術的要求,而缺少讓孩子透過學習樂器去瞭解音樂的「趣味」,而扼殺了孩子對學習樂器的意願,也連帶抹殺了對音樂的興趣等等……的確,即使是在一般或專業的音樂敎育中,音樂藝術中最重要、也是最可貴的「情」,似乎已在「術」的陰影下不見蹤影。

西方巴洛克時代(Baroque Era ca.1600—1750)早期偉大的作曲家孟特維爾弟(Claudia Monteverdi, 1567—1643)在一六三八年出版的《戰爭與愛情的牧歌》(Madrigals of War and Love, 1638)序中說:

深思之後顯示出人類有三種主要的情感:憤怒、寧靜,與祈禱式謙卑。這個事實與偉大的哲學家們所提到人聲的高音、低音與中音的特性得到證實。這個觀點更明確地證實了聲音的藝術是由三重表情組成的──熱情、溫和與安詳。然而我曾仔細地研究早期作家的作品,卻無法找到任何一個熱情的例子──祗有安詳與溫和。可是柏拉圖卻在他《理想國》Rupublic的第三冊中談到激動的風格時形容説「那種曲調爲一位勇士上戰場時的聲調與氣勢」。

雖然這段文字是孟特維爾弟爲了「說明」他所用的「熱情風格」的文字解說的第一段,卻明確地揭示了「聲音的藝術」是爲了表現人類「情感」爲目的的。

音樂,是主觀的情感投射

西方人稱作曲家爲「組合者」(composer)原是有其含義的。「音響」的素材包括音高、音色、力度、節奏。用這四種素材造成音樂的「零件」:曲調、和聲、織體(texture)、速度、拍子等。這些「零件」在自然界和人類的社會中,並沒有直接的對應物,它們祗能經由人的生理接受而引起心理的感應過程。因此,音樂總是與人的情緒或感情有密切的關係。心理學家已經證明,不同音高、音色、力度、聲響的連接,能迅速直接地影響人的情緒狀態。音樂的「內容」是指事物所引起的「情」,而不是事物本身。音樂能給人的,是一種不屬於邏輯性的、主觀情感的感受判斷。

音樂的材料、感受的形態,以及內容的特性,決定了音樂的特性──即是強烈的主觀傾向,和無拘無束的個人幻想。文學和繪畫的欣賞,是經由作者塑造出來的客觀形象的觀照,間接地引發了內心的情感共鳴;音樂欣賞正好相反,影響組合的變化直接導致心理上的類似活動過程,而從主觀的情感狀態再間接地導致對客觀形象的「聯想」。看一齣劇,或一部小說,並不能把「我」與劇中的人物眞正地融合成一體。一個人可能被哪些人物的遭遇感動的涕泗橫流,但總會意識到自己僅僅是「旁觀者」而已。音樂欣賞卻是身不由己的,設身處地的分不淸是「他」或者是「我」。音樂的「形象」首先得到的是心靈的共鳴,而不是先訴諸理性。

概略說明了音樂藝術的特性以後,再次回顧過去多少年來的音樂敎育,無論是「普及性」的也好,「專業性」的也好,能找到的似乎祗有「智」與「術」而已。音樂藝術中最重要的「情」似乎早已音杳全無,不知芳蹤何在了。

 

文字|張己任  東吳大學音樂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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