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對於社區劇場的窄化觀念是我們至今難以衝破的藩離。這些窄化觀念不外是將社區劇場功能化、業餘化、以及過度渲染的集體化,換言之,許多人提及社區劇場不免聯想,它必須從事社區服務,如環境保護、關心受虐兒、獨居老人、甚至流浪狗等不屬劇團的工作;這些狹隘觀點極大地限制了社區劇團體的發展空間。
近年來「社區劇場」不論在公部門或劇場界,都算是從天而降的當紅炸子雞,此間的從天而降之意當然指的是概念方面,而非實際操作層面(註1)。根據筆者的硏究顯示,此詞在台灣的廣泛使用,實起於文建會於民國八十至八十三年實施的「社區劇團活動推展計畫」。而後數年至今,文建會對所謂社區劇場之直接與間接的規劃案和補助,及其所激起之劇場界與學界的討論和民間的仿傚,還有從事社區劇場團體的逐年增加,光是在一九九八年的一至六月間,台灣即有三個社區劇團成立,這些關注社區劇場的討論與社團劇場的發展,似乎讓社區劇場(僅指現代劇場範圍者)看起來在台灣存在了近十年,然而眞正存在的是社區劇場的實體?還是我們對它的模糊概念?
台灣社區劇場概念與實踐分歧
實際上,台灣社區劇場的概念與實踐間的關係似乎是各自爲政,彼此間的關係也不是相互衍生,此現象的肇因,應與政府「社」案「由上而下」的執行有絕對關係;文建會當初因對「社區劇場」的詞彙/概念的趨之若騖,而將培植「地方劇團」之實灌上「社區劇場」之名,雖然「社區劇場活動推展計畫」三年(1991-1994)每團一年兩百萬的補助經費,的確活絡外台北地區的劇場活動,然而所造成的概念混淆確也是不爭的事實,就像想拉開一團毛線,卻在一開始拉錯了線頭,以至於到了剪不斷理還亂的地步。由於公部門單方面的促起與其實踐面的要求,更加大一般人對於社區劇場概念理解與實體認知的距離,因爲我們對社區劇場的興趣一開始並不來自於民衆自覺的需要,而是來自於對官方補助內容和補助對象之標準。
以美國社區劇場發展歷程爲例,其源起二十世紀初的小劇場運動,經過長期演變,其社區劇場的實踐面與概念面,透過經驗與爭議慢慢地沉澱、確立。而台灣的發展歷程則是刹時促起的熱絡;初試啼聲的團體尙未有足夠時間歷經觀念面與實踐面的辯證震盪,加上提出概念者通常不是社區劇場工作者,就是與之關係淡泊,無怪乎社區劇場的概念和實踐之間的鴻溝一直沒有被跨越。根據筆者對諸多「被稱」與「自稱」社區劇場的訪查,發現多數社區劇場工作者對於此一概念不是質疑,就是相當模糊,因此在執行上多顯現出信心不足,加上鼓吹者不斷片面地強調此類劇場在歷史發展上的業餘性質,更使得許多希望專業化的社區劇場(通常是「被稱」者)徘徊在“To be or not to be?”的尷尬地帶。至於熟悉社區劇場概念和提出理想模型的先知者,卻又因對實際從事社區劇場的工作者和團體缺乏瞭解,所提出的觀念與實踐模式和團體毫無交集,而淪至硏究生論文的參考資料。
何謂社區劇場?
在筆者接觸過的許多劇場工作者、評論者與關心此議題的人,都不免提出「什麼是社區劇場?」,初始筆者嚐試以千辛萬苦搜羅的國內外資料,加上圖書館中翻閱的重量級哲學論證,企圖描繪什麼是社區劇場,後來卻發現這些資料對事實本身的瞭解無多大助益。不過這些資料倒也提供思考的線索,在美國幾位重量級的社區劇場大師和多數的工作者,均同意「要使社區劇場成爲社區生活中的必需品」,對此我們要提出的問題是:爲何/如何使社區劇場成爲社區生活的必需品?比較直接尋找答案的方式,應當是回歸到思索社區的需要,如果我們的社區/地區,所需的是一個服務性功能的社區劇場,那麼可能一個能促進資源回收、環境保護、關懷老人,甚至帶領群衆革命的社區劇場,就是滿足這個社區的理想模式。若所需要的是一個使民衆得以歸屬的社團性質之社區劇場,那麼它就會按照這個地區的特質被塑成;同樣的,這個地方所需要的如果是具純粹「劇場」功能的社區劇場,那麼它就可能成爲這個地區的必需品。我們並無權利去指導所有的社區劇場團體以特定模式發展,唯有由社區自行決定才不會發生「水土不服」。
台北市大安區「民輝環保劇團」,是由民輝里與民炤里組成的「民輝社區發展協會」所成立,其成立的原始意圖是希望藉由戲劇方式,有效地宣導該社區長期從事的資源回收等環保工作,事實證明在推出環保劇之後,該社區的垃圾回收成效立即躍升爲全台北市第一名。台北市文山區的「喜臨門生命劇場」,是文山老人服務中心人員爲開啓健康老人而成立的老人社區劇團,希冀透過劇場這種活潑的媒介,重燃老人對生命的積極感。爲了對老人提供更人道的關懷,服務中心不時安排復健醫師、心理醫生,以及硏究老人學的學者,爲老人提供身、心的關照。台中理想國社區的「頑石劇團」源起於理想國社區居民認爲他們需要一個能演戲給社區看的社區劇團,因此找來與其社區頗有淵源的台中資深劇場工作者郞亞玲主其事。這三個劇團皆源於需求而存在,他們並不需要事先瞭解社區劇場在抽象概念上的意義才能從事,他們只要尋著“What do we need?”就不偏不倚的走在正確的社區劇場路上了。
但目前台灣對於社區劇場的窄化觀念是我們至今難以衝破的藩籬。這些窄化觀念不外是將社區劇場功能化、業餘化、以及過度渲染的集體化,換言之,許多人提及社區劇場不免聯想,它必須從事社區服務,如環境保護、關心受虐兒、獨居老人,甚至流浪狗等不屬劇團的工作;也有許多言論顯示,爲讓更多民衆加入,社區劇場業餘性質有其必要;還有更多的人,一提到社區劇場的演出,即產生在鄕間的露天廣場,成千上百的群衆共同參與演出的畫面。這些狹隘觀點極大地限制了社區劇場團體的發展空間。
服務性與開放性
所有對社區劇場的質疑點就在於:社區劇場之於其他劇場的獨特性何在?以目前筆者所見,當是「對社區的服務性之行動或動機」與「對社區的開放性」。其服務內容可以是多樣化的,如社會性的服務、爲文化貢獻力量,或提供娛樂的管道,都是它可以有的廣泛功能。以目前台灣社區劇場所呈現之觀念與實體的現象,此間「社區」(註2),指該社區劇團所認知的某一特定區域。雖然其他國家,如英國社區劇場的社區意涵亦包括特殊社群在內,但由於台灣對社區劇場一詞的使用仍側重於地域觀念,因此筆者於此並不將社區劇場的對象作過多的涵括。至於「對社區的開放性」指的是對自願民衆(volunteer)加入劇團的開放性,但開放程度則視個別社區劇團的特性而異。
雖然前面提及探求社區的需要是社區劇場發展的指南針,但不代表社區劇團對於自身,以及與社區之間就不會產生問題,同時也不表示有能力解決此一問題,例如「民輝」即在劇場演出與訓練演員方面,一度尋找不到正確的方式,即使向專業劇場工作者尋求協助,但卻因其對社區劇場性質的不了解而無法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法。「頑石」和過去的「民心劇團」也都曾因一廂情願地爲社區服務時,卻與社區居民發生小衝突。這些現象說明,在社區劇團日益成長的情況下,我們需要一個能夠提供並協助社區劇場在劇場專業技術上(演出、訓練與社區工作)諮詢與協助的機構或單位,可幫助這些社區劇場解決問題,以及協助社區成立自己的社區劇團。以美國爲例,美國社區劇場聯盟(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Theatre, 簡稱AACT),就是這樣一個提供豐富資源的機構,它不僅幫助欲進入社區的劇場工作者如何與社區建立良好關係與互動,如何從事社區服務;也協助欲成立社區劇場的社區團體或居民,如何製作演出和運作劇團。期待台灣在社區劇場團體日益發展之下,未來也能有一個類似AACT的專業社區劇場機構,整合與提供台灣社區劇場更多有效的資源。
註:
1. 社區劇場的概念來自西方,在台灣過去一直未受注目,直至「社區劇團活動推展計劃」實施後,使一時間成爲普遍通用的名詞。邱坤良敎授曾提出台灣傳統的子弟戲應是台灣最早的社區劇場,只是有實而無名,此一說法得到普遍的認同。
2. 社區一詞在社會學上的意涵相當廣泛,並不單指的地理範圍指涉。
文字|林偉瑜 文化大學藝術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