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出版一百期,回顧走過的痕跡,同時也見證了這段時期台灣表演藝術的消長,這場座談會我們邀請了專家學者、同業先進,共同來探討表演藝術類相關雜誌的槪況與未來的發展。
南方朔(以下簡稱南):台灣這幾年來的表演藝術類雜誌都是慘澹經營,政府面對這類雜誌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認知與協助?我們希望以建議性的具體主張,影響我們的政府或是企業界,爲表演藝術類雜誌尋找新的可能性。
表演重鎮的歷史記錄
黃碧端(以下簡稱端):儘管作爲一份官辦的雜誌,《表演藝術》的銷售量上始終沒有辦法突破,因而在爭取支持的相關工作上頗爲困難。《表演藝術》終究能夠撐到一百期,本身已經是很大的成就,尤其是雜誌社的同仁;即使無法廣拓銷售量,但其品質水準上仍然得到相當廣泛的支持。
當初我覺得開辦這本雜誌最重要的意義,是爲兩廳院這樣一個重要的表演場地,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整體表演藝術領域,留下一份完整的記錄。《表演藝術》除了每期的推廣之外,也是國內表演藝術生態最重要的記錄者。日後發行的《表演藝術年鑑》,對國內表演藝術環境做出整年度的記錄,更落實了當初創刊的理念。
這幾年訊息傳播的形式起了非常大的革命,今天我們可以經由網路、或其他各種聲光並茂的媒體獲得資訊,平面媒體受到巨大的衝擊。但另一方面,也相對突顯了平面媒體延伸的可能,因此出現平面媒體結合多重形式以拓展空間的契機。我想《表演藝術》需要考量如何延伸出電子形式與網路傳播,並善用新興管道,以開拓新的面向。
挑戰通俗與開拓市場
林靜芸(以下簡稱芸):我曾在《表演藝術》待了七、八年。以前做音樂雜誌的時候,因爲附屬唱片公司的支持,所以每個月賠錢還是能持續發行。基於市場的壓力,在品質與理想之間有很大的掙扎;《表演藝術》其實還是有隱形的壓力,那就是「這份雜誌還要不要繼續賠下去?」
我曾經從通俗的角度思考;翻閱過去的《表演藝術》,發現那時候的嘗試算是失敗,往通俗的方向走得非常不安穩。能不能做一個不俗、但是流通很廣的雜誌,這才是我需要去挑戰的目標。如何讓雜誌成爲一本好的雜誌,才是今後需要努力的重點。
楊忠衡(以下簡稱楊):如果林靜芸算是「退除役官兵」,那我就是「屍體」,而且在一年之內死了兩次。先是離開《音樂年代》,然後中國時報的《新朝藝術》在過年前又夭折。
電子媒體的焦慮恐慌
《音樂時代》在一九九九年轉讓給年代資訊,反映了當時媒體界的焦慮;一是對資源力量的恐慌,希望在市場的壓力下與其他媒體結盟;但結盟之後又反映了媒體兩種相對的恐慌:一種是平面媒體對於追求網路技術的恐慌,二是網路資訊公司的“Content Provider”(內容提供者)又有一種缺乏實體的恐慌。這種恐慌最大的來源就在拉不到廣告。比如一份有效的印刷品,它在〇點〇〇一秒內就能吸引讀者注意,可是在網路上要達到這樣的效果,下載資料兩、三分鐘,有實際技術的困難。其次,《新朝藝術》夭折的例子是不景氣的典型後果。一份藝術類雜誌不能只就單一的因素去看待它存在與否的問題,這關係著景氣、媒體環境,乃至於整體音樂藝文的生態。
黃孫權(以下簡稱權):早期從事媒體工作時,特別是一些懷抱理想的同伴們都會認爲「雜誌內容」是工作的核心,所以努力把內容做好。我也曾試圖經營《破》週報的内容,賣不賣得出去以後再說。但若這本雜誌遭遇市場挫敗,卻又覺得這份雜誌非常有價値,這不就只是知識分子自己娛樂自己?不過現在情況又不同了,特別是網路、BBS站非常發達,不斷提供各種訊息。如果想「說話」,並把話說得非常漂亮,根本不用花錢把它變成一疊紙;你可以發電子報、架設個人網站。今天我們還要辦雜誌,到底該如何思考?如果我們提供豐富的表演藝術訊息,涵蓋主流到地下underground,也許就有很多人想索取這份刊物。讀者若是不小心瞄到其中的評論,進而被影響,那就達到我們的目的了。根據《破》週報的統計,台北市一個禮拜將近有四百多場活動。以一個大城市而言,台北市的活動並不算少,只看我們如何參與?我們怎麼區分main stream或underground?所以知識分子如果要認眞地看待媒體,我們應該從如何發行著手,而不是完全重視內容而已。
著重發行與挖掘新人
第二,台灣並沒有完整的評論系統,大家也不太相信藝術評論或是音樂評論,所以界定「藝術性」和「娛樂性」其實非常困難。我覺得批評只有兩種:一種是「風格的鼓吹手」,只要有新的東西出來就幫忙宣揚,強調在風格上、意義上、表演藝術上的突破,這有助於開創藝術新的類型;另一種是「批評中的干預者」,在某種程度上援引理論,以干預表演藝術的現況。我們一定要能非常清楚地看待這幾年來的大環境,才能知道我們的批評將從何而生。
我無意挑戰所謂主流/地下文化、藝術/娛樂的差別,但我們需要看到一些新一代人他們在各個地方從事的活動:地下樂團也好、小劇場也好、新的藝術家也好,你必須把他們今天的東西納進新的表演藝術裡頭來看,然後記錄他們的發展,因爲他們日後可能會成爲大師、或是下一代的領導人,這是媒體應該思考的問題。
我覺得「官辦雜誌」這個名詞可能不太好,比較好的名詞應該是「公共雜誌」,像「公共電視」那樣。《表演藝術》其實有非常多存在的價値,它可以說是一份指標性的刊物,讓我們這些比較年輕、沒有經驗的人可以透過這層引導、去找更多的東西來讀。當我們把《表演藝術》雜誌想像成一塊公共空間,我們仰仗的就絕對不僅止於官方的資源,而要想辦法動員自己的族群和自己的讀者,盡可能把他們變成屬於自己的社群,讓這裡變得有「公共」的感覺。
經營不善則精簡人事
林智意(以下簡稱意):我曾經辦過三本雜誌:一本是前年剛創辦的《都會搖擺》,是一本爵士樂雜誌;一本是《古典音樂》。我也試辦過一本《非古典雜誌》,只要不是古典我就通吃,因爲胃口太大而難免失敗。像《都會搖擺》走的路線比較商業化,可能較有生存的空間。《古典音樂》則走了八年了,這一期也剛好是一百期。
在台灣表演藝術活動曾有的顚峰時期,雜誌的廣告最多有過三十幾頁,而現在只有十幾頁,等於說表演藝術的活動已經減少了三分之二,這從廣告量上就知道了,一份雜誌當然很難生存。唯一的生存之道是什麼?只能精簡人事:當初三個人做一個人的事情,現在一個人做三個人的事情。
南:雜誌經營萬端複雜,每個人都有一本苦經,不曉得未來到底在哪裡。從前有3P表演藝術網站,後來也倒了。
吳小分(以下簡稱吳):3P倒閉的原因其實很複雜,事實上主事者也並不十分懂得經營管理,這也是許多表演藝術類雜誌所碰到的問題。就我看一百期的《表演藝術》雜誌的結果,我覺得它是表演藝術界必定要看的一本雜誌;可是我更期待在一百期之後,它是不是能有更具特色的表演性格?《表演藝術》雜誌本身是否應該具備表演藝術性?即使未來網路出現,或虛擬劇場出現等等情況下,仍因「表演藝術性」的存在而不會被打敗或被取代。
行業自覺則存在尊嚴
我非常同意黃孫權所說應該從「發行」、或是一個“business model”(經營模式)的角度來看待表演藝術類雜誌。不管是公辦或民營,都應該回到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表演藝術》的編輯群人數有限,工作量高,還要背負「我們一直在賠錢」這樣的壓力,如果官方要持續支持這樣的刊物,應該給它更多的資源,讓它更獨立。
南:從事一個行業一定要有自覺:一定要把我這個行業搞「紅」,那這個行業一定會生存得很有尊嚴。美國人的行業自覺就非常強,他們不斷製造新聞,舉辦很多獎項,帶動整個行業,還捧紅自己的明星──像從前把卡拉揚捧得像個神一樣,不斷地製造話題,讓新的人口參加,使自己的行業變成一種流行。台灣卻沒有這種觀念;我們有沒有把自己的行業搞紅?台灣有沒有屬於自己的「表演藝術」這個行業?
陳樹熙(以下簡稱陳):表演藝術類雜誌與表演藝術團體在台灣基本上都是應該存在的,這不容否認。既然官方要支持表演藝術,支持這樣一本提供知識或訊息的雜誌,也是理所當然。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是所有表演場所的「龍頭老大」,雖然持續開辦《表演藝術》,卻始終與中正文化中心的關係若即若離。是不是《表演藝術》應該脫離中正文化中心的格局?當一個國家樂團每年賠掉一億四千萬,面對這樣的雜誌時,國家爲什麼不能提供補助?
多元補助與切實扎根
政府沒有扮演一個讓表演藝術持續生長、讓生態漸趨完全的角色,也沒有一個整體政策。《表演藝術》雜誌在其中尤其是小衆的小衆,一直也都名不正言不順、可做可不做。表演藝術這個行業下的人口,也應該包括很多幕後推動的文字工作者,可是爲什麼我們都只看到檯面上的這一部分?卻對健全機制的這一部分完全不關心?
假如未來有市場的話,其實是台北以外的那些「鄕下地方」;當我們身處台北,我們所見所聞就只限於台北;當然一本雜誌要跨出台北也有實質上的困難。現在台北可以說已徹底成爲國際藝術市場的直接下游消費地,native produced「土產」的東西在台灣愈來愈難生存,沒有足夠的資金、時間與專業,眞的就會慢慢失去競爭力,要怎麼進行整體的體質調整?讓每一本雜誌、每一個表演藝術團隊在台灣的鄕鎭發揮功用?把表演藝術眞正扎根在各個地方,予以涵養,帶動各地整個藝術文化,這才是最重要的課題。
結合網路以發展特性
端:我也同意當前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建設,資源都被大量地浪費。一份好雜誌做了所有的歷史記錄,做了所有開拓市場的努力,就算是賠,也不過是國家預算的零頭,或者是零頭的零頭。全世界的文化事業都面臨了相似的狀況,除了一些以文化事業爲主要投資項目的國家。
讓《表演藝術》雜誌發展出更大的表演性,我覺得這是很吸引人的一個口號;不過作爲一份平面雜誌,其表演性無論如何都有侷限。因爲所謂的表演,基本上是一種娛樂;整體來說娛樂人口的界線蠻含糊,除非已經有某種程度的專業,不然所謂的音樂、戲劇、舞蹈的演出與其他的表演領域,對於一名觀衆而言,差別很小。
如果一份表演藝術類雜誌,在原有紙面媒體的據點上能夠發展出電子媒體的表演性,即使它還是某種定義下的「乖寶寶」──比如說我們看Discovery,它的網站就有非常強的表演性,但它還是不會喪失文化與知識上的定位。也許應該從電子媒體的角度來開拓「表演性」,這個領域的未來應該不可限量。
楊:我絕對不做一個「古典音樂」雜誌,一個媒體必須要有對本土音樂文化的觀察。第二個原則是,我從一開始就是要做商業雜誌,這是我給自己的期許。一本商業雜誌上架、被翻閱,然後被買走,對我來說不是一種商業行爲,而是民衆主動接受你這個東西的指標。透過商業行爲,希望接觸到這個地方人民的品味與想法。
第二個要跟大家討論的是這些年來做媒體的經驗。很多人都會問說,網路出來了,雜誌到底還能不能做?一個新時代的媒體人,必須要有自己歸納整理的經驗與能力。我做的是第一個特別注重與讀者互動的音樂雜誌,我們不惜以高比例篇幅,用來刊登讀者的來信,使讀者來信成爲我們雜誌一個很大的特色。但時過境遷,現在BBS氾濫,意見的交流多到讓人膩煩。第二就是資訊提供的形式;今天一個讀者可以在鍵盤上打上一個關鍵字,就能搜尋出我們查到半死的資料,傳統雜誌有很多功能,的確已經被網路取代。藝術雜誌的下一步該怎麼做,現在正是大家揣摩思考的一個時候;新時代的藝文消費者需要節奏更快、更跨越觀點的內容,讀者會迫不及待地去看媒體說了什麼,來跟自己的想法映證,然後提出自己的觀點。
最後,我也同意雜誌不一定要公辦,我們時常抱怨民間雜誌流於商業、有很多流弊,但是公辦的也一樣、甚至更多,可能非常偏頗,就像很多社會主義國家的媒體一樣。然而公辦雜誌也有它的使命,不管景氣多麼惡劣,也還是有一個維持藝文資訊的命脈存在。
權:回到表演藝術類雜誌這點來談,我剛才是說「公辦」這個字眼不好,不是說「公辦」不好,我們總以爲「公辦」一定保守、官僚,所以如果把表演藝術雜誌當作是城市裡的一種「公共雜誌」就很「漂亮」。可是我們要怎麼把它變成一本「公共雜誌」?我覺得有四點可以考量。
建立網絡勝於努力生產
我記得有位網路雜誌的總編輯說過一句話:「網絡比生產還重要。」今天雜誌或媒體的從業者整天寫東西,卻忽略了「表演藝術」非常有資源去建立自己的網絡,這比我們努力去寫一篇文章來得重要很多。《破》週報有很多奇怪的媒體訊息和表演資訊,剛開始是我們自己主動詢問,後來對方知道這裡有免費刊登的空間,現在我們反而苦於訊息太多而不知道怎麼編排。所以網絡比生產來得重要;這是一本公共雜誌需要考慮的一件事情。
第二,我覺得公共雜誌應該要做一個「風格的鼓吹手」,讓新的風格或是表演類型能夠變成非常HOT的玩意兒。《表演藝術》有這樣的空間,而下一階段的歷史任務,才是需要一個好的、眞正的批評者來干預藝術。
第三,雖然網路有許多機會與可能,可是我認爲網路最重要的關鍵不在於提供即時的資訊,而是提供它的data base(資料庫)。翻閲一百期的《表演藝術》雜誌感覺非常恐怖,但是如果這些文章都儲存在data base裡,我只要輸入一個關鍵字,我就能獲得我要的資訊,這是公部門在公共空間裡可以做的事情。最後,我非常希望《表演藝術》可以變成「表演藝術」的「表演藝術雜誌」。我舉個例子,國外有一本雜誌叫UTNE READER,有點像是另類的讀者文摘;它每年會辦一個另類刊物的獎項,使得它慢慢變成了另類雜誌的龍頭。我覺得《表演藝術》雜誌也應該這樣。如果它眞的以公共資源來辦雜誌,那就有責任讓其他的表演藝術類雜誌起而效尤。我覺得各類型的雜誌應該讓各個領域的專業或是從業人員自己來做評審,而《表演藝術》的角色非常恰當,其實可以每年舉辦一次表演藝術類的獎項,提升《表演藝術》雜誌的地位,讓它成爲這個community的leader、promoter和一個發動者。
意:我覺得雜誌有存在的價値,其中很重要的是它負有教育的責任。把表演藝術類的雜誌推銷給以前不看表演藝術的人才能算是成功。
芸:我們的文化政策對於藝術的想法還很保守,這樣的觀念對國家整體文化有很大的阻礙,會影響未來、可能是十年後的藝術發展,《表演藝術》雜誌應該讓大家看到什麼是當代的藝術,引介一些新的概念;這些概念不僅要影響圈內的工作者,還要影響掌握資源的這些人,或是文化政策的主事者,這樣才會影響整個大環境與下游產業彼此之間的互動。
累積資訊並主動出擊
吳:我提出雜誌的「表演性」顯現於對讀者閱讀習慣的影響。這種不同閱讀習慣所造就的雜誌個性,就是我所說「表演性」的一部分。假設今天這本《表演藝術》是一本視覺導向的雜誌,也就是說它有半本以上都是彩色頁,呈現表演藝術工作者的表演風貌,能帶給讀者極大的滿足,那這也是一種表演性。但我強調的表演性偏向雜誌內在性格的態度;譬如說《破》週報、《音樂時代》有他的內在態度,這些態度外顯於讀者的閱讀習慣、版面的呈現、視覺的風格、色調,甚至於他的字體,它與社群互動的方式等等。
第二,我覺得我比較悲觀,可能在兩三年之內我們還是沒有比較清楚的表演藝術政策或是文化政策。其實表演藝術界應該在這個時刻,也就是中正文化中心即將更改領導風格的時候,主動出擊。把我們認爲好的意見、想法,主動提出企畫案給即將上任的主事者,陳述理想的雜誌規畫,讓他在權限範圍內,使用他的選擇權
陳:在未來,雜誌可以是一本雜誌外加一個網路,網路上的東西可以持續增加成爲雜誌社的data base。一方面除了提供即時性的訊息報導,還可以commission(主動策畫)一系列的東西,因此一開始就能規畫未來的網路data bank(資訊銀行)。
也許《表演藝術》雜誌本身也應該進行檢討,畢竟沒有足夠的觀衆人數,任何跟表演藝術有關的東西都會消失,因爲與表演藝術面對面的就是觀衆,沒有觀衆的劇場基本上就只是個笑話,在轉型的過程中,應該逐步將網路的特性納入規畫,讓這些資訊能有眞正的累積功能,這才是當務之急。
調整策略以期許長遠
南:台灣的表演藝術、甚至於文化藝術,整個的生態都需要重新賦予完全不同的思考。從西方的研究經驗來看,一個文化生態成長的時候,需要一個生長點;然而台灣整個文化藝術的生態卻好像沒有什麼生長點,全是消費點,一直在消耗。我認爲《表演藝術》雜誌可以爲台灣找到這個生長點,透過它的表演性格,即使是作秀或調整策略,調整business model(經營模式),就可以變成台灣文化藝術生態生長點裡,非常重要的一環。
另外政府對於文化藝術生態的思考應該更全面;除了有全面的補助機制,健全文化生態,其中必須要有表演藝術類的雜誌。我覺得《表演藝術》雜誌應有整合整個表演藝術領域或行業的功能,透過功能的重整,活絡整個表演藝術領域,今天座談會的討論其實滿有意思。《表演藝術》走過一百期,事實上它在台灣的文化地位非常具有象徵意義;我們可以改革,可以強化,但是不能隨便革除。我們期待新的主事者,能對整個的文化藝術有深刻的理解,從新的角度賦予《表演藝術》雜誌更大的功能、更大的期許。
記錄|陸方龍
整理|傅裕惠
時 間:九十年二月二十三日 下午一時三十分
地 點:國家音樂廳四樓交誼廳
主持人:南方朔(文化評論人)
與會者:黃碧端(本刊前總編輯、國立台南藝術學院校長、〈藝術觀點〉發行人)
林靜芸(自由時報藝文版主編、本刊前主編)
楊忠衡(前《音樂時代》雜誌總編輯)
林智意(《都會搖擺》、《古典音樂》發行人)
黃孫權(《破》週報總編輯)
陳樹熙(高雄市立交響樂團團長、音樂文字工作者)
吳小分(前3P表演藝術網編輯、劇場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