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成本的角度來看,「歌劇」的演出,是音樂表演藝術中成本最高的,這點可以從國内為了演出一齣歌劇,動輒以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台幣的預算就可見其「奢侈」。歌劇能在歐洲社會中,擁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德國,甚至每個小鎮都已擁有一座華麗的歌劇院為榮,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克拉克的論點是:在於它的「非理性」!
在國人的音樂創作中,最缺乏也最脆弱的「樂種」,應該就是「歌劇」了。從二十世紀初期,中國音樂受到西方「古典音樂」的影響,而開始「西化」以後,如何以西方的音樂寫作方式來表現「中國的」內容,一直是中國作曲家努力的方向。一百年過去了,西式的中國音樂已經成爲中國近代音樂文化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現象。而中國人以西洋樂器爲媒介(medium)的創作,也已經涵蓋了各式各樣的組合,大到西洋交響樂團式的樂曲,小至爲某種樂器的獨奏曲,都可以在二十世紀的中國音樂史中找到;在風格上,從模仿西方「古代」各式各樣的樂風,到近代的新潮流,也一樣不缺。而且許多的樂曲也已成爲中國近代音樂的「經典」。然而,「歌劇」卻一直是個誘惑作曲家創作,至今仍然乏善可陳的「樂種」(也有人稱之爲「劇種」)。
在台灣,許多的作曲家嘗試寫作「歌劇」,五十年來,演出過的國人創作「歌劇」,就量來說,與其他的樂種相比,實在是少之又少。而歌劇總在難得上演過後,得到的反應似乎也總是口誅筆伐的多,讚賞的少。
歌劇:非理性的娛樂
西洋的「歌劇」到底是什麼?引用英國藝術評論家肯尼斯.克拉克(Kenneth Clark)在《論文明》Civilization一書中說:
歌劇,繼歌德式建築之後,是西方人最奇特的發明之一。很難以邏輯來解釋它的演進過程。約翰笙博士常被引用對歌劇的描述:「一種奢侈的與非理性的娛樂」是十分正確的,雖然我所從未見到他在何處寫過……(Opera, next to Gothic architecture, is one of the strangest inventions of western man. It could not have been foreseen by any logical process. Dr. Johnson's much quoted definition, which as far as I can make out he never wrote, 'an extravagant and irrational entertainment', is perfectly correct....)(註)
的確,從成本的角度來看,「歌劇」的演出,是音樂表演藝術中成本最高的,這點可以從國內爲了演出一齣歌劇,動輒以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台幣的預算就可見其「奢侈」。歌劇能在歐洲社會中,擁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德國,甚至每個小鎭都已擁有一座華麗的歌劇院爲榮,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克拉克的論點是:在於它的「非理性」! 「一些愚不可及,難以啓齒的想法,可以唱出來」,除了這點以外,許多太微妙、太深刻、太神秘的感受,凡是語言不能說的,也都可以用唱的方式,而且也只能用唱的方式來表現。縱觀西方歌劇的劇碼,事實上,少有歌劇的劇本是以現實的生活或眞實的歷史故事爲根據的。
當代歌劇美學失卻包容性
「歌劇」這個中文名詞,是opera的中文譯名。而在西方Opera,指的是從十七世紀初期以來新興的一個特定「樂種」(或「劇種」)。在西方帶有歌唱的「劇種」其實並不是只有opera而已,opera所指的,是自孟特威爾第(Claudio Monterverdi,1567-1643)的《奧菲爾》L'orfeo開始所奠定的一種特定的形式。《新葛羅夫字典》說:
Opera是一種音樂戲劇與華麗景象的結合;這些結合因不同的國家與歷史時代而有不同的方式與不同程度的差異,然而通常音樂是其中主要的角色。(Opera is a union of music, drama and spectacle; these have been combined in different ways and degre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historical periods, though normal1y with music playing a dominant role.)
接著又說:「在一般的瞭解中,opera從十六世紀末的義大利開始。名詞來自義大利文opera(這個字本身是拉丁文opus的複數),意思是『作品』」(In its generally understood sense, opera term derives from the Italian opera﹝itself the plural of the Latin opus﹞meaning 'work'.)
而中文將opera譯爲「歌劇」其實已經喪失了opera部分的意義。
自從十六世紀末到二十世紀,西方的「歌劇」歷經了許多變革與變種,隨著時代社會的變遷,opera其實已經不再是祇有「單一意義」的名詞。它的意義隨著時代與國家而有不同的「形式」與「內容」。只是由於製作成本浩大以及其他的種種因素,在十九世紀末期,歐美的歌劇院隨著大衆的口味,建立起了一些共同常用的「劇碼」,這些也就是目前大家耳熟能詳的「歌劇」與歌劇作家。久而久之,一般聽衆對「歌劇」的認知,對「歌劇」的美學也都以這些劇碼爲準則,也因逐漸此失去了接納與包容其他不同形式與美學的作品。
習慣了浦契尼歌劇風格的聽衆,很少能聽得下孟特維爾第的《奧菲爾》或是《波碧亞的加冕》L' incoronazione di Poppea,孟特維爾第雖然以《奧菲爾》被稱爲opera的奠基者(甚至被稱爲「歌劇之父」),然而他卻稱他的作品爲「在音樂中的戲劇」(favola in musica),整部歌劇幾乎全是以接近朗誦式的宣敘調(Recitative)寫成,忠於文字的呈現,不以音樂掩蓋了文字的清晰度以及由文字所展現的戲劇性。對習慣以華麗、激情、動聽、旋律美麗的詠歎調爲主要元素的歌劇聽衆來說,這種風格是很難接受的。
給中國「歌劇」創作者多些鼓勵
到底怎樣才能稱之爲中國的「歌劇」?這個問題本來就是個難以答覆的問題。「歌劇」就中文字面的意思來看,中國本身已經有了很多的劇種,你能說京劇、歌仔戲、越劇不是「歌劇」嗎?如果以opera的觀念來了解,那麼怎樣用西式的寫作法來表現具有中國風格的opera呢?接受西式音樂已經有一百年歷史的現代中國音樂家,對這個問題仍然沒有肯定明確的答案。然而,從西方音樂的歷史中,我們看到從孟特維爾第算起,大概過了一百五十年後,才出現了一個集義大利歌劇大成的莫札特,兩百五十年後,才有威爾第、浦契尼那些「偉大的」歌劇作曲家們。一百年,又是在音樂環境不佳,歌劇院又少的可憐的台灣,中國或台灣風格「歌劇」的路,似乎還遙遠得很。讓我們對那些「眞誠地」在思索中國或台灣「歌劇」風格、在寫作中國或台灣風格「歌劇」、爲中國「歌劇」貢獻心力的人多些鼓勵吧!畢竟一個作品是要經過時間的洗鍊的!而從歷史的眼光來看,我們這個時代,仍然是爲了後面那個「偉大的」音樂時代的來臨在鋪路的。
註:
關於約翰笙傳士常被引用的話語,另一種說法是:「一種奇特華麗動人與非理性的娛樂」(an exotic and irrational entertainment.)
文字|張己任 東吳大學音樂系教授
更正啓事
本刊第106期90頁攝影者應為謝其文,特此更正並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