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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補助「優質活戲」?

國藝會費盡心機補助歌仔戲創作,卻量給劇團一個狹小的空間、無法給創作人員一個施展的餘地,就好比一個人花了很多錢去打造一雙精緻美麗、卻不合穿的鞋,其意義何在呢?或許,在考量演出經費多寡更勝於重視定型創作的必要之後,補助「優質活戲」或許會比獎勵「優質民戲」更實用一些。

國藝會費盡心機補助歌仔戲創作,卻量給劇團一個狹小的空間、無法給創作人員一個施展的餘地,就好比一個人花了很多錢去打造一雙精緻美麗、卻不合穿的鞋,其意義何在呢?或許,在考量演出經費多寡更勝於重視定型創作的必要之後,補助「優質活戲」或許會比獎勵「優質民戲」更實用一些。

台灣歌仔戲在廟會露天場地的演出,一般稱之為做「民戲」;「民戲」的戲台規格視廟宇周邊環境而定,一般寬度是二十四尺左右。「民戲」的特色是做「活戲」,演員憑著一個簡單的演出大綱做即興演出;一般演員編制是十人左右,文武場各兩人,再加上一個撿場,十五、六人就應付了日夜兩場所有的演出工作。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在今年辦理「歌仔戲製作與發表補助專案計畫」,公開徵求新製作,以每名十二萬元的金額鼓勵編劇、導演、和音樂設計,並給予首演三十六萬元的補助,在歌仔戲界激起了熱烈的討論和參與。在計畫說明時,國藝會表示要徵求「中、小型」製作、「如接近一般廟會演出規模」,但演出不限於室內室外,劇團想要做室內演出,也可提出售票計劃。

在初審公布後,我們發現所謂的「中小型製作」出現了十分明確的定義:

一、演員以不超過十五人、文武場以六至八人為原則。

二、巡迴加演之製作品質及規模應同於「發表演出」場,並且巡迴加演單場經費以八萬為原則。

十月底獲補助名單公佈時,我們發現計畫名稱已改為「廟口好戲報你知──歌仔戲製作及發表補助專案」,並且和台南「安平開台天后宮」共同辦理。「廟口」的地位突顯後,國藝會認為「民戲是歌仔戲的生存主體,期望寺廟委員會能繼續支持歌仔戲在廟會劇場中所扮演的酬神謝戲的角色。」至此我們終於知道,原來國藝會的目標其實是在為廟宇找出「優質民戲」。

只不過從以上「逐步明確」的計畫目標看來,其間不免存在著一些盲點:

其一,高額補助創作人員,要求「定型劇本戲」,意味演出時要打字幕、演員和

文武場必須經過不斷排練來完成創作人員的各種設計,不論規模大小、這事實上已經等同於一般「文化場」的品質要求。

但是國藝會又認為這不是「文化場」、而定位在一般廟會的「民戲」規模。只是劇團基本人員並不足以應付這種「優質民戲」,而外調的演員和樂師若無法在每次演出前和本團整合排練、如何嚴格要求「定型」?再加上平日演出舞台狹窄、沒有多餘的空間和人手打字幕,那麼這種「優質民戲」要如何在一般的廟會中展現?

其二,加演一場八萬元、並且製作品質及規模應同於「發表演出」場,「優質民戲」前後場的演出人員保守以二十人計,再加上技術人員和搭台的技術費用,劇團要用什麼方式保持首演的品質?眾人辛苦創作的定型版本又有多少可能延續下來?

國藝會費盡心機補助歌仔戲創作,卻量給劇團一個狹小的空間、無法給創作人員一個施展的餘地,就好比一個人花了很多錢去打造一雙精緻美麗、卻不合穿的鞋,其意義何在呢?國藝會理直氣壯地認為歌仔戲劇團多年來應該累積資產,包括音響燈光等,而不該重新購置或向外高額租借。或許這些運籌帷幄的長官們並不知道外台歌仔戲平日使用的是手拿的麥克風、民戲戲台上懸掛的大部分是一般電燈泡,而狹小的舞台上每天只能使用一塊固定的背景幕……劇團能夠在這樣的基本條件上提升品質、製作出「優質民戲」嗎?

面對這些條條有理的長官們,真是讓人有「何不食肉糜?」的感慨!

歌仔戲團回歸民間生態是正確的,但是劇團的競爭力並不僅止於拚拚看誰的場次多、誰的價碼低!我們拿一個新瓶子來裝舊酒、努力而頻繁地演一百場,到底所為何來?

或許,在考量演出經費多寡更勝於重視定型創作的必要之後,補助「優質活戲」或許會比獎勵「優質民戲」更實用一些。

文字|劉南芳 戲曲編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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