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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西文兄弟合寫的《乞丐與蕩婦》,劇中有爵士、福音歌曲、喪歌、百老匯「秀歌」(showtune)、正統歌劇詠歎調等。圖為《乞丐與蕩婦》的唱片封面。(陳煒智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酷!爵士年代 VIVA JAZZ ERA 音樂之外 爵士vs.音樂劇

大城小調,舞台上的爵士氛圍

所謂JAZZ,在音樂劇的世界裡,主要還是一種元素,是一種風味,是一個時代(原則上多指二○年代)的聲音,是一種地域性、種族性很強的音樂,它往往和大城市的黑人族群,或者夜店族群緊緊相連在一起,紐約和芝加哥夜總會、紐奧良的小酒吧——大城,小調,夜色,人情。在音樂劇裡,它並非一種獨立的音樂,像它在夜總會、在舞池、在演奏廳、在唱片錄音室裡一樣具有獨一無二的自由度和豪放氣質。

所謂JAZZ,在音樂劇的世界裡,主要還是一種元素,是一種風味,是一個時代(原則上多指二○年代)的聲音,是一種地域性、種族性很強的音樂,它往往和大城市的黑人族群,或者夜店族群緊緊相連在一起,紐約和芝加哥夜總會、紐奧良的小酒吧——大城,小調,夜色,人情。在音樂劇裡,它並非一種獨立的音樂,像它在夜總會、在舞池、在演奏廳、在唱片錄音室裡一樣具有獨一無二的自由度和豪放氣質。

「爵士樂」和「音樂劇」(musical theatre)血源相異,但發展歷程相似,尤其它們跟隨時代的脈動,層次逐漸增深、內涵逐漸豐富,在大城市裡幾乎同時找到自己的定位點,發展至今,我們幾乎可以說「爵士樂」和「音樂劇」這兩種藝術形式,連同好萊塢電影,是美國通俗文化征服全世界的三大利器。

跨界音樂家打造「美國之音」

美國音樂劇發展最快的第一個「黃金時期」是一九二○年代,約莫在一次大戰後,美國通俗文化亟欲擺脫歐洲殖民色彩,城市經濟的發展直接促成夜總會的盛景與爵士樂的流行。身處在這樣的環境裡,新一代的音樂劇創作人才自然從中吸取養分,從而寫出明明不是正宗爵士樂,卻因流傳甚廣,因此沾染上爵士風情的歌曲。此外,我們也可看到爵士樂對於嚴肅音樂(或稱「古典音樂」)的影響,再加上時代流行音樂(「錫盤巷」Tin Pan Alley是其代稱),這三個領域全都在爵士樂的潛移默化下,漸漸融鑄出「美國本土」自己的聲音。

其中幾位跨界創作者,很多時候會被誤認為是「爵士樂大家」,說穿了,其實就是多才多藝的詞曲作家,既能寫古典嚴肅曲目,也能寫百老匯商業劇場的富麗詩歌,更能謅出動聽的時代歌曲;蓋西文兄弟(George and Ira Gershwin)便是佳例之一。喬治.蓋西文將爵士樂視為一種應用的素材、一種新的音響效果,將之應用在嚴肅音樂寫作上,譜成〈藍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他與兄長艾拉及創作夥伴合寫的《乞丐與蕩婦》Porgy and Bess,劇中有爵士、福音歌曲、喪歌、百老匯「秀歌」(showtune)、正統歌劇詠歎調等等,在百老匯商業舞台推出,卻標上「國民歌劇」的副題,如今則成為各地歌劇院的常備劇目之一。

音樂劇中的「爵士氛圍」

凡此種種,都和我們要談的主題有密切的關係,不過我在此想特別強調,我們也不宜認定「因為某某歌曲是『爵士流行金曲』,所以那首歌曲所源出的劇作就是『爵士音樂劇』」。這樣以偏概全的想法,很容易將我們欣賞音樂劇的胃口引入死胡同,套句林黛玉評詩的口吻,「一但入了這境界,再出不來的」。

說教完畢,言歸正傳。所謂Jazz,在音樂劇的世界裡,主要還是一種元素,是一種風味,是一個時代(原則上多指二○年代)的聲音,是一種地域性、種族性很強的音樂,它往往和大城市的黑人族群,或者夜店族群(如果有這種說法的話)緊緊相連在一起,紐約和芝加哥夜總會、紐奧良的小酒吧——大城,小調,夜色,人情。在音樂劇裡,它並非一種獨立的音樂,像它在夜總會、在舞池、在演奏廳、在唱片錄音室裡一樣具有獨一無二的自由度和豪放氣質,在音樂劇、特別是進入成熟期後的音樂劇,劇場的紀律、商業生態,以及最基本的要求——排練,對正統爵士樂來說,簡直是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譚。商業劇場每週八場演出,每一次都要表演一模一樣的詞、曲、戲,每個音符、每個字彙…都不是以「即興」為特色的爵士樂所能相融的。

話說回來,在音樂劇界工作的許多跨界藝術家,他們對爵士樂都有相當的認識與了解,「爵士」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應用的工具,就像作畫用的丹青顏彩,遇到合適的題材、人物、時代背景、戲劇情境,自然而然,爵士音樂就會悄悄流瀉進來。以近年轟動九城的骨子老戲《芝加哥》Chicago為例,由於全劇以二○年代芝加哥的不羈暗夜為敘事主體,全劇的架構則以「綜藝節目」(vaudeville)的方式演繹,一九七五年的原版製作就將整個舞台設計成一座巨型爵士大樂隊,黃金喇叭聲飛揚奏起,台中央冉冉上升的就是爵士年代的撩人妖姬,唱起全劇主題曲〈爵士春秋〉,結尾的母音還要提前砍斷,多留一點空間把ALL THAT JAZZ的「Z」音咬得直鑽骨髓。

與爵士樂淵源深遠音樂劇創作者哈洛.艾倫

篇幅有限,在收筆之前還要再多談一位重要的創作者哈洛.艾倫(Harold Arlen),他是百老匯早期由學界點名的六位最重要作曲家(註)當中,和爵士樂淵源最深遠的一位;大家對他的名字可能感到陌生,不過提起電影《綠野仙蹤》The Wizard of OZ裡的那首〈彩虹之巔Over the Rainbow〉,您一定會泛起會心的微笑。哈洛.艾倫縱橫百老匯劇壇、錫盤巷流行樂壇(以及夜總會表演)、好萊塢影壇,不說別的,光是一首〈Stormy Weather〉,就會讓人聽出耳油,再加上一首〈Happiness is a Thing Called Joe〉,簡直魂都要飛散了!他重要的劇作包括《新女性》Bloomer Girls(1944)、《聖路易女郎》St. Louis Woman(1946)、《世界是一座彩屋》House of Flowers(1954),還有《牙買加》Jamaica(1957)。《新女性》中的〈老鷹與我The Eagle and Me〉、《彩屋》裡的〈我從沒見過雪I Never Has Seen Snow〉、〈睡蜂A Sleeping Bee〉、〈蕉影雙姝豔Two Ladies in de Shade of de Banana Tree〉,都是經典絕唱,〈蕉影〉一曲配合故事背景,加入加勒比海南美音樂元素,效果十足。不過比較起來,還是《聖路易女郎》的金曲最值一提:〈我曾有過的真愛I Had Myself a True Love〉、〈漂浪天涯Any Place I Hang My Hat is Home〉,以及傳唱不朽的〈無論晴雨Come Rain or Come Shine〉。

註:

號稱「The Six Big」,其中包括美國戲劇音樂之父傑洛姆.柯恩(Jerome Kern)、艾文.柏林(Irving Berlin)、理察.羅傑斯(Richard Rodgers)、柯爾.波特(Cole Porter)、喬治.蓋西文(George Gershwin),以及哈洛.艾倫。這六位作曲家是對音樂劇場塑型影響最深遠的幾位大師級人物,不過在這份名單當中並不包含同樣扮演舉足輕重地位的幾位作詞人和劇作家。

 

文字|陳煒智 旅美音樂劇研究者,紐約中國廣播網主持人,著有《我愛黃梅調》,「音樂劇的祕密花園」網站主持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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