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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治仁:過去都只看創作這端,現在也同時要看消費者這端(許斌 攝)
企畫特輯 Special 專訪文建會主委從「2010華山藝術生活節」談文創政策的未來

盛治仁:過去都只看創作這端,現在也同時要看消費者這端

去年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順利在立法院通過,今年也就成為台灣的「文創元年」。除了日前已完成「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的簽約,十月文建會也將在華山創意園區舉辦首屆的「華山起藝—2010華山藝術生活節」,期待能長期經營為表演藝術市集,擴大表演團隊的市場能見度。趁此機會,本刊特地專訪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請他一談舉行「華山藝術生活節」的想法與願景,以及近期文建會在文創政策上的規劃方向。

去年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順利在立法院通過,今年也就成為台灣的「文創元年」。除了日前已完成「文化創意產業旗艦中心」BOT案的簽約,十月文建會也將在華山創意園區舉辦首屆的「華山起藝—2010華山藝術生活節」,期待能長期經營為表演藝術市集,擴大表演團隊的市場能見度。趁此機會,本刊特地專訪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請他一談舉行「華山藝術生活節」的想法與願景,以及近期文建會在文創政策上的規劃方向。

Q:舉辦「華山藝術生活節」的想法是什麼是候開始萌芽的?

A我剛接任文建會主委的時候,其實就有這個想法了。由於時間的緊迫性,當時在今年「做」與「不做」之間曾有一番心理掙扎,但我認為它可以為表演藝術界挹注活水,所以還是決定要做,而且是有規模且持續性地做,希望「華山藝術生活節」不但成為台灣表演藝術界最大的文創活動,更成為亞洲表演藝術的文創平台。

Q:「華山藝術生活節」籌辦的願景與目標是什麼?為什麼要選在華山?

A在文建會的文創旗鑑計畫中,台北華山園區的定位被規劃為「文化創意產業、跨界藝術展現與生活美學風格塑造」,可說是文創的領頭羊,因此藝術節選在華山主辦。

過去文建會也曾在兩廳院及衛武營舉辦過類似的活動,邀請國際策展人或表演藝術節、國外藝術中心的負責人來台,參觀國內表演團體所帶來的一系列演出,一方面提供他們挑選節目的參考,另一方面也將我們的團隊推向國際舞台。「華山藝術生活節」也是從這樣的角度出發,所不同的是,過去大多是點狀單一式的舉辦,比較沒有持續性,就像煙火一樣放完即逝,而「華山藝術生活節」則強調長期舉辦,首次規劃即是以四年為目標,希望在一年一年的累積下,「華山藝術生活節」能做出口碑,讓國內外的策展人都知道,每年的十月,華山都會規劃出適合各種藝術中心的表演活動,「一次到位,就可以看盡台灣所有表演團體的演出!」

屆時,「華山藝術生活節」的showcase將成為我們與國際串連的樞紐,甚至成為亞洲的中心,讓它除了具有「認識台灣表演藝術」的功能之外,未來還有「帶台灣表演藝術走出國際」的機會。

Q:第一屆「華山藝術生活節」邀請了哪些對象?這次活動有什麼值得吸引他們之處?

A我們主要的邀請對象為表演節目的需求者,如英國、俄國、德國、義大利、韓國、日本、大陸、香港、澳門等地的策展人,以及國內各縣市文化局、公關公司、策展中心、學校藝文中心及企業福委會等,至於節目的挑選則尊重專業,委託表演藝術聯盟代為徵選。

由於是第一屆舉辦,籌劃經驗有限,我們「先求有,再求好」,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我們對所有受邀演出團隊皆全額補助。第二年之後,我們才會改為「一比一」的等比例補助模式,有點類似電影輔導金的做法,鼓勵表演團體加強自己的票房行銷能力,腳步才能站得更穩。

萬事起頭難,既是第一屆,在沒有任何名氣與口碑的狀況下,我們談不上什麼「吸引力」,只能主動積極地邀約策展人,結合海外文化中心的力量,想辦法創造表演團體的舞台與機會,只要能持續下去,就會看到成果。像文建會這幾年透過巴黎台北文化中心,安排國內團體參加「外亞維儂藝術節」(Avignon Off)的活動,這樣集體行銷的方式,已漸漸產生效應,例如荷蘭的一個大型藝術節,就是因為看到了我們在外亞維儂的演出,便出資一千萬台幣,邀請外亞維儂的這五個團體,加上文建會再推薦的幾個國內團體,一起到荷蘭演出。

所以,我們一定要努力,在第一屆就打下好的根基,令人高興的是,今年十月,屏風表演班和當代傳奇恰好也在華山其他的場地公演,形成一股集體力量,無形中也讓「華山藝術生活節」的聲勢更浩大!我希望第一屆就能辦得轟轟烈烈,然後在節慶結束後,徹底檢視我們的演出成果、行政能力及觀眾的回饋,作為未來幾屆的調整依據,如此累積下來,「華山藝術生活節」就會愈辦愈好。

Q:「華山藝術生活節」是否為文創政策的重要活動之一?除了這個活動之外還將推出哪些政策協助台灣表演藝術界擴大市場?

A「華山藝術生活節」的確是文建會重要的文創活動之一,明年度預算如果順利通過之後,藝術節將可朝向更專業的方向擴大辦理,使藝術團體不但能藉此擴展自己的國內外演出市場,也能透過補助機制提升自己的行政與行銷能力。

事實上,明年有些和文創相關的政策預算已經編列,若能通過執行,將對表演藝術市場的擴大很有幫助。

首先我想推動的是「文化中心活化」,目前全國有二十三個文化中心,幾乎都是非專業人士管理,因此往往無法配合演出團隊及觀眾的需求,而成為令人詬病的一環。文建會在過去幾年已花了好幾億的硬體經費,陸續將各地老舊的文化中心整建完成,若不再好好經營改善,讓它承擔起應有的文化責任,那又會陷入衰敗的惡性循環,那麼這些錢不是白花了嗎?

文化中心應該要以劇場形式經營,要有能力來規劃節目,而不是被動地接受表演團隊來申請場地,但各地方文化中心人才付之闕如,轉型不易,因此我才想推動這個「活化」政策。若有地方文化中心願意投入經費,引進專業劇場管理人員,改善經營狀況,文建會也會提撥相同的經費補助,並且安排專家提供諮詢和協助。想想看,若是能活化五、六個文化中心,那麼將會產生很大的示範效果,縣與縣之間也有比較的壓力,大家在良性競爭的環境下,表演藝術長久以來的市場結構問題就能從根本解決。

此外,同樣的做法,我也想推動在傳統戲劇上。我希望推動地方認養傳統戲劇,例如雲林認養布袋戲,彰化認養南北管等等,一個縣市認養一個具有地方特色的戲劇,變身為重要的發展基地,並在當地教育局與文化局的合作下,從校園開始推展,讓小朋友從小就能接觸這項傳統藝術,如此一來,藝術就扎根了,而這些孩童也正是未來的觀眾。

Q:文創法之中有項很重要的「藝文體驗券」,可否談談其推行進度?

A「體驗券」是我一直很想推動的政策之一,但因為它所牽涉的預算高達十億,因此暫時被擱置,我希望後年可以實施。

「體驗券」有點類似之前的消費券,是提升民眾觀賞表演節目意願的方式之一,有人認為它的主要受惠者還是都會區的民眾,但其實並不然,它的出發點本來就是針對非都會區的民眾,透過配套的方式,偏鄉民眾將大大增加欣賞節目的機會。

例如學校可以團體的模式,蒐集足夠的「體驗券」,邀請團隊直接到學校表演。而過去我們為了平衡城鄉差距,也有「藝術下鄉」、「基層巡演」、「校園巡演」等配套措施,但有時囿於場地限制,無法像正式舞台的演出,有了「體驗券」之後,老師也可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帶領孩子們到文化中心,讓孩子們看到原汁原味的精采演出,一定會令他們印象深刻。

Q:從表演藝術發展的環境而論,您認為台灣表演藝術發展目前欠缺的要素有什麼?

A台灣的表演藝術有好的創意,但欠缺觀眾,欠缺經費,欠缺包裝與行銷,市場也不夠大,都要努力爭取。因此我們舉辦藝術節,增加國際曝光的管道,也增進國際策展人對國內表演藝術的了解。在政策上,我們也盡量在能力範圍內協助表演藝術團體,就預算而言,整體補助經費仍是較前一年增加的。

在觀眾的培養上,我們也希望引進另一種思維。過去許多表演團體的經營主要依賴政府的補助機制,這是從表演藝術專業性的角度出發,而體驗券則提供了另一種消費者角度的思維。當然藝術不能完全商品化,對於純粹而經典的核心藝術創作,我們非但不能停止補助,還要努力增加預算,但不可否認的是,商業機制也是個需要經營的方向,如何適度增加商業機制,想辦法找到平衡,這是新的課題。

所以我們開始推動文化中心活化,因為活化之後,市場才會變大,文化中心應是個策劃者,不但要會行銷節目,還要懂得養觀眾,而「體驗券」的實施,則可幫助文化中心及表演團體檢視自己的經營成果。

過去文建會和國藝會都只看創作這一端,現在也同時要看消費者這一端,如何讓市場愈來愈大,使表演藝術團體對補助的仰賴愈來愈低,靠票房即可生存?未來,無論是政府、民間、表演團隊,都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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