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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隨著節奏用肢體的擺動來臨摹生活的點點滴滴,本就是人類的天性,而其後被用來求偶、娛樂、或甚而成為祭祀敬天的儀式,成為了舞蹈的起源。如同繪畫、音樂等藝術一樣,其敘事性的傳統向來是舞蹈中重要的一脈。但曾幾何時,當文字發明與運用逐漸在人類的生活中,占上了不可或缺的地位,逐漸地成為敘事的主流後,舞蹈雖然因此先行掙脫敘事的脈絡,邁向不同的表現方式,但也從此讓文字與舞蹈,開展了這場橫跨越了好幾個世紀,若即若離的愛戀。

常聽人說用文字描寫舞蹈,總覺難能傳神精妙;但用舞蹈詮釋文本,如何能在須心領神會的足指樂音點滴間,掌握觀眾的全然通曉,那又是另一番功夫得做足。而無論是文學或是舞蹈發展至今,傳統的敘事早已不再是唯一的主流,無論是在精神上、形式上、結構上、表現上……都各自有著不同的繽紛光景,但是兩者又如何互相汲取養分,為彼此增添丰采,激盪出飛昂的靈光?編舞家又要如何以文為本,呼喚原作,尋找到那「獨一無二的點」,讓剎那化為永恆?

本月份趁著「兩廳院舞蹈秋天」眾多精采演出上演前夕,恰巧讓編輯部覓得尋找答案的好機會,且讓我們從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到雲門舞集的《烟》,從白居易的「雪月花時最憶君」到《迴》,以及受貝克特作品的影響而問世的May B,與以文本與編舞寫作齊發並行的李希特和安努克.范.黛可的《歸屬習題》,看看幾位中外不同的當代編舞家,如何用不同形式的文本為出發,讓文學與舞蹈,交融渲染出一幀幀翻騰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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