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怎樣才能讓聽眾聽見自己,和戲劇怎樣才能讓觀眾看見自己,是不是如出一轍?原來兩者都要提供反射空間。弔詭的是,人在看和聽的當下,卻認為必須把自己完全交給講者,而不是讓靈魂出竅,與那不知在何時何處遺失了的自己不期而遇。是以,「主題」、「訊息」等可被掌握的東西常扮演著柺杖的角色,教人誤會倚賴便是投入。
St Patrick's Day(編按)的上午和下午,感謝老師們的邀約,讓我能以戲劇導演的身分,與兩間大學的同學們進行戲劇以外、生活以內的交流。
說是交流,皆因每一次,我都做不到「演講」。
只要雙腳踏上演講台,人就是扁舟,對面觀眾席就是碼頭。中間的距離,是教我不知會愈來愈近靠的岸,還是愈划愈遠的汪洋大海。台下一雙雙的眼睛,使我的心如被波浪拋了一下又一下,只覺所站之處搖晃不斷:每張臉都不一樣,每雙眼睛有這麼多的問題在問,連聽都來不及,怎可能一一即時回應?陣腳不穩,是對現場空氣太敏感,經常準備好了的內容,都要讓路給臨陣的直覺。
與此同時,一把只有我聽見的聲音在四壁反彈:「憑什麼站在台上說話的人是你,大家只能在台下聽?」
講台上的「故事」其實是「戲劇」
坊間不乏書籍教授演講者在多少分鐘內以三言兩語「生擒」聽眾的心神和魂魄,花式繁多,只是去除了修辭包裝,還不是一樣的推銷員精神:一,說「你」想聽的;二,為「你」好。而最能達到目的的手段,卻是要回到「我」之上:「說自己的故事」。所以,講座開場白不是「大家好,我叫某某某……」卻是,「我小學三年級上學期的一個星期三下午,因為沒課……」戰無不勝的武器,叫「故事」。
但,我聽過不少類似開頭的「故事」,發展下去,原來是「戲劇」,基於說話的「我」,還是以「你」來設計的,即,講故事的人本來就很自覺,他其實是「你」,關鍵在於,聽的人不知什麼時候才猛然醒覺,己被擺放舞台的中央。也許,因我是做戲劇的,所以看見的不是「講」,是「演」。他是「演員」,講的是「劇本」,但,「他」想給人的觀感印象,卻是,「第一人稱」(personal)。
西方的講座大致還能達到效果:個人主義的精神,就是能令自我表述繪影繪聲。換了講者和聽者都不習慣每句句子都有「我」在撐場面,即使台上除了我,還是我。正因孤軍作戰,我只有加倍希望不是大家聽我說,是我讓大家聽見自己。
講座怎樣才能讓聽眾聽見自己,和戲劇怎樣才能讓觀眾看見自己,是不是如出一轍?原來兩者都要提供反射空間。弔詭的是,人在看和聽的當下,卻認為必須把自己完全交給講者,而不是讓靈魂出竅,與那不知在何時何處遺失了的自己不期而遇。是以,「主題」、「訊息」等可被掌握的東西常扮演著柺杖的角色,教人誤會倚賴便是投入。
說到倚賴,學生如果是獨自來講座,心情便會大大不同。但一般情況,席中都是結伴而來,那種陪伴,亦經常扮演彼此認同的回音。當大多數出席者帶著同樣心理入場,氛圍也會變成一種需求:不是來冒險,而是求安心。
要台下看見自己的恐懼與疑慮
面對這種空氣, 講者通常以攪氣氛放鬆神經換取信任,表示自己的沒有危險性、威脅性。我卻發現我每每選擇反其道而行,先要大家認清自己的恐懼和疑慮的存在。不是轉移焦點,是要集中精神,不能失焦,要聚焦。
所謂相反方向,是針對課堂上常見的,學生如要看/聽不見自己,首先要相信老師看/聽不見自己。方法是,相信老師不在意他的存在不存在,致使他也可以不在意老師的存在:以聊天、上網,和睡覺。老師和學生在同一屋簷下陰陽相隔,是一種哀傷的失聯 。
我卻會直接問台下在聊天,看手機,睡覺的人:一、我為什麼不能引起你的興趣?二、什麼人或什麼事能引起你的興趣?三、你不在意我怎樣看(見)你?四、你在意那些人怎樣看(見)你?
就著這些問題的討論,又總是能夠回歸講座的主題:存在的意義。
編按:3月17日,紀念愛爾蘭的主保聖人——聖派翠克主教(約西元385-461年)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