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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
專欄 Columns

如果觀眾看不懂,怎麼辦?

人都很複雜,但不就是因為這些複雜性,才使人生被比喻為戲?怎麼很多時候走進了戲劇世界,觀眾反而被扁平化了,就算當上「主角」,也只是被控制的偶,而非被重新發現的「我」?

創造觀眾,其實是不斷追求不想與你交心的人發生愛情。辛苦背後,是我作為戲劇創作人對於這個「愛人」的未知的無限好奇。

人都很複雜,但不就是因為這些複雜性,才使人生被比喻為戲?怎麼很多時候走進了戲劇世界,觀眾反而被扁平化了,就算當上「主角」,也只是被控制的偶,而非被重新發現的「我」?

創造觀眾,其實是不斷追求不想與你交心的人發生愛情。辛苦背後,是我作為戲劇創作人對於這個「愛人」的未知的無限好奇。

「觀眾」,如同作品,其中的構成,就是創造。

或者,它就是戀愛,多數人認為由對象開始,我的經驗卻告訴我,有這觀念,只是因為沒有真正戀愛過,又或,一直通過他人的定義,進行對自己,對對象的一廂情願。

例如,流於外表的一干儀式,如情人節送花,求婚把戒指藏在高級餐廳的漢堡包裡,或電影散埸字幕打出我們結婚吧,然後包場的親友鼓掌助威。

當迫切需要對象接受自己的時候,因為甲方當上演員,又把「戲」丟了給乙方,所以意義上只有圍觀者是觀眾,但亦因為他們是被請回來幫甲方成其好事的人們,他們位置上是旁觀者,實際功能是「特約演員」,台詞、情緒、身分全都預設好了,除非當中有人只是碰巧買了票入場看他想看的電影,卻沒想到,看到了生活中的獨幕劇。

追求「未知」的感動

但這位如假包換的觀眾會看見愛情嗎?

不會吧,如果愛情背後是故事,故事背後是經歷,類似求愛/婚場面最矚目,或最觸動人心的,都是橋段。觀眾瞬間被征服的,是被眼見的幸福感,喚起自已的孤獨,羨慕。多數人在這種時候作為旁觀者,表面上替人高興,但內心響起的,還是一種情懷,名叫身世。

隨時能夠對號入座的戲劇觀眾,是不用通過作者的創意來創造的。他們需要的,是無須經歷特定過程而能像自然反應般的「感動」。

「感動」,不就是自然反應嗎?

是,也不是。因為「感動」不是只有一種,更不可能只得一個層次。作為感受,它跟牽動它的意識一樣複雜,但意識在感受產生時所起的作用,或為什麼起作用,則未必對當事人有太大意義。一個人站在平地上看見日出的壯麗,已足以使他心潮洶湧,那時候,他或許不會想到,走,走到山上去,看看與太陽更接近時,我的「感動」會跟現在我身處的位置有沒有不同。

於是,為了追求換個高度才能獲得的感動,他給作為觀眾的自己,設定新的目標,它叫「未知」。

戲劇提供的風景,同樣可以是一層比一層、一山比一山地往上遞增,愈往上走,看的愈是a bigger picture,愈是開闊,代表看的人愈不能回到之前那狹小的立足點。這是「比較」帶給人的pros and cons(編按:利弊)。好處是,眼界與心胸今非昔比,壞處是,如果要與更多人分享從更全面的景觀所獲得的感動,以及,由感動而引發的啟迪,「我」能做些什麼?

這個由觀看,漸變為想有所行動的「我」,就是戲劇應該、甚至必須創造的「觀眾」。這樣的「觀眾」,與只是看到一件事情的「點」(橋段/技法),或「面」(故事描述的表象),便將所接收到的情緒放大成情感,最大不同在於,「線」才是他們看見的「戲」,因為,在他們站在觀看的位置時,看的同步,思考也在進行。連結——而非投射——才能發生。

因為好奇,我「創造」觀眾

戲劇創作人經常受到一個問題的困擾,它形同喪鐘被敲響:如果觀眾看不懂,怎麼辦?這問號正就是一個「點」(可用設計解決),和它反映的是「面」(普遍現象,或普遍市場狀況),但「線」呢?是什麼原因造成看風景的人都只站在平地上?是怎樣的雞與雞蛋,叫創作人受制於對象對自由思考的興趣有限,反而想要現成產品,而只能在「生產線」上建立彼此關係,卻不是找尋一起探索、冒險、試驗的創造過程?

人都很複雜,但不就是因為這些複雜性,才使人生被比喻為戲?怎麼很多時候走進了戲劇世界,觀眾反而被扁平化了,就算當上「主角」,也只是被控制的偶,而非被重新發現的「我」?

創造觀眾,其實是不斷追求不想與你交心的人發生愛情。辛苦背後,是我作為戲劇創作人對於這個「愛人」的未知的無限好奇。

 

文字|林奕華 戲劇創作始於1982年,除了舞台,也在其他領域追求啟發與被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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