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是有戲劇的音樂演出,注重歌者的展演,以音樂優先;音樂劇更強調角色與戲劇,歌曲及風格被依附在文本的基底上,歌曲是『可演的』,唱得好聽與否並不是音樂劇最主要的目的。」音樂劇作曲家王希文說。
從這樣的定義來看,「音樂劇是否必須琅琅上口」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他提到,90年代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後的音樂劇,確實因為商業考量,刻意如此。但音樂劇最終還是得回到文本,歌曲再動聽,若只是不停重複旋律,就失去「劇」的意義。一個好的音樂劇旋律,要能喚起劇情脈絡,反覆與否在劇本創作時,自然會有再現及變奏的考量,此外,也要思考戲本身的聲響質地是否適合以「悅耳」呈現。例如近作《當金蓮成熟時》,其音響色澤即從文本出發,王希文以複雜的和聲及破碎的節奏為基底,讓觀眾印象深刻。
關於音樂劇的創作過程,王希文特別提到「song spotting」一詞,指在劇本大綱階段,編劇、作詞、作曲就要討論哪個段落要唱歌、歌名、歌曲情境與形式等,先有大概的想像及全面思考,才能看到整體平衡。他說,許多國外音樂劇創作者認為,直接把詞、曲創作者關在一起3個月是最佳狀況,詞曲才能不斷地來回修改。如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及桑坦(Stephen Sondheim)創作《西城故事》時也是同居。在讀劇及製作階段,能接收到導演、演員、編舞等不同的觀點,因此在排練場上會繼續挖掘可能及調整詞曲,甚至重新製作時也會再次修改。
華文音樂劇最大的挑戰之一,在於華文是音調(tone)語言。比起語調(intonation)語言的英文,要讓觀眾不靠字幕也能聽懂歌詞,對詞曲創作者而言,確實棘手。王希文舉例,將英文百老匯翻譯成中文時,如果歌曲是同音旋律,那轉化成中文時幾乎就受限於一聲字,否則很難聽懂。然而,若只按照聲調創作,又會充斥太多五聲音階或4、5度,反而弱化了旋律及詞意傳達。事實上,有些字不照聲韻也能聽懂,且若能在關鍵字詞掌握好華文音調獨特的「方向性」,各種音程與音階皆可譜曲,再妥善利用半音與滑音裝飾音等技巧,不但能讓歌詞被清楚傳遞、符合聲韻,還能從限制中延伸出特色,玩出藍調或爵士的音樂質感。
王希文認為,唯有誠實的創作,才能感動自己和他人,因此作品必須是自己認同、有共鳴的,才能展現真正的自己,不然即使有技術也只會流於匠氣及表面。但問他是否喜歡自己作品時,他笑了笑但「誠實」地回答:「不一定。」回頭看過去的作品,有遺憾、滿意、有趣天真、平淡呆板等不同想法。雖然早期創作稚嫩又偏執,卻也因為沒有框架更顯熱情。撇除所有技藝展現,當每個作品都忠實記錄創作者的不同階段時,或許這也是音樂劇能感動人的原因吧!
王希文
電影配樂、音樂劇作曲、編曲、音樂製作人。紐約大學電影配樂作曲碩士。師從好萊塢資深作曲家Ira Newborn及百老匯音樂執導Joseph Church,為台灣首位在紐約接受正統音樂劇訓練的作曲家,風格融合搖滾、爵士、藍調、流行及古典。2009年獲個人首座金鐘獎。2011年創辦「Studio M 瘋戲樂工作室」,致力於華語原創音樂劇創作與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