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原汁原味」这样的说法,不仅语义含糊,而且有如海市蜃楼般虚幻不实。比较値得留意的,恐怕是演出风格与角色诠释的问题。因为这两者直接关系到表演团体──尤其是导演与演员──对搬演戏码的认知与诠释。
「原汁原味」的迷思
看一场外来经典名剧的演出,你通常期待些什么?
晚近甚嚣尘上的一种说法,是鼓励大家到剧场去品尝「原汁原味」。言下之意,看戏就好比吃牛肉面似的,讲究的是汤头的「道地」。至于这样的诉求究竟代表什么样的意思,许多观众恐怕即使看完了戏,离开剧场,未必就清楚自己究竟如愿了没,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企求一睹「原汁原味《凡尼亚舅舅》」演出的观众,注定是要失望的。这并不是说剧团演得不好──事实上,该演出颇多値得国人借镜之处,个人对演员细腻的诠释印象尤其深刻。我觉得可以商榷的,毋宁是所谓「原汁原味」这样的说法。因为这样的说法,不仅语义含糊,而且有如海市蜃楼般虚幻不实。
从文本诠释的角度来看,如果「原汁原味」指的是某一特定演出有可能回返或重现原作首演当时的演出风貌,这样的说法,难免有贵古贱今之嫌;这跟时下只要一谈到莎剧搬演,不时可见有人动辄主张要回复或重现「莎剧原貌」的看法一样,缺乏愼思明辨。因为,这样的主张或看法,不仅无视於戏剧搬演的创意原则以及剧场演出的资源差异,更可说是视某一特定戏剧文本的社会文化脉络如无物。而且,不论此处的社会文化脉络,指的是该剧早先演出时的社会文化背景,还是旧戏新搬所面临的不同社会文化情境,两者似乎都有遭到漠视的可能。其次,如果「原汁原味」指的是搬演团体系来自所演戏码的国度,因而仿佛就理所当然地具有较高的诠释权威,演起戏来也俨然较具说服力,这样的说法,虽看似言之成理,诱惑力十足,但其实也只是一种假象,未必经得起思考与检验。
比较値得留意的,恐怕是演出风格与角色诠释的问题。因为这两者直接关系到表演团体──尤其是导演与演员──对搬演戏码的认知与诠释。
美国莎士比亚剧团的《哈姆雷特》
譬如说,在演出前,美国莎士比亚剧团(The American Shakespeare Theater,底下简称AST)担纲演出哈姆雷特的泰.琼斯(Ty Jones),曾对媒体表达他个人对角色诠释的两点看法。他很明白地表示,他「并不希望用传统英国式的肢体、声音来诠释」哈姆雷特这个角色,而希望从「内在的情绪」出发,让他的表演有如在生活中发生于你我周遭的故事。其次,他谈到,尽管有不少人对于黑人扮演哈姆雷特有点讶异,可是他认为这并不重要,他并且「希望观众都看见角色本身,而不是演员的扮演!」
琼斯在记者会上所说的后面这一点,自然是个理想,但却不易成为事实。理由在于:国人原本就少有机会耳闻目见英美剧团所搬演的舞台莎剧,更别说由非裔美国人领衔演出的舞台莎剧。在这种情况下,要观众只「看见角色本身,而不是演员的扮演」,真是谈何容易!
此外,琼斯所提到的第一点,尤其是他所说的「不希望用传统英国式的肢体、声音」来诠释哈姆雷特这角色的想法,至少牵涉到两个问题,値得探讨:首先,自然是琼斯对所谓传统英国式的肢体与声音的认知问题;其次,则是琼斯所属剧团的其他成员是否在演出风格上能与他相互搭配的问题。
毕竟,所谓「传统」英国式的肢体与声音,看似明确,但实则不然;这其实牵涉到对莎剧演出风格的认知问题。因为即使以英国本土的莎剧演出为例,连所谓「英国式的」肢体与声音,其实也不见得代代相同;甚至,即使同代的剧团,彼此间也经常存在著相当的差异。
导演手法殊少新意,演员诠释寡少特色
退一步说,如果琼斯在此指的是他「无意」以英国式的「肢体与声音」来搬演他的角色,如此的表白其实也颇无谓。因为就算他想这么做,理想与现实之间恐怕也难免会有相当的差距。再者,倘使琼斯也果如所言,从「内在的情绪」出发来诠解哈姆雷特这个角色,以使他的演出「有如在生活中发生于你我周遭的故事」,那么观众似乎可以进一步追问:在这出戏里,琼斯究竟想以甚么样的表演风格来诠解他的角色?与他一同登「台」演出的同团演员,在表演风格上是否也能与他配合?
前述这样的观点,自然不只是理论上的推演,而是有其现实上的考量的。比如说,台北首演当晚,当台上出现那与肯尼斯布莱纳版同名电影中的奥菲利亚(Ophelia)十分近似的戏服风格与演出方式,我不免会想知道:琼斯那样的诠释风格可曾和扮演奥菲利亚的演员沟通协调过?因为AST的奥菲利亚,不论在戏服的款式或唱曲的曲调上,都不免予人一种因袭自同名电影的联想。无独有偶地,该戏在比剑那场的打斗方式,也给人一种因袭、缺乏特色的感觉。
此外,好些细节也透显出剧团似未充分做好剧本分析所产生的败笔:譬如,哈姆雷特父王的鬼魂,理应一如何瑞修(Horatio)的台词所说的,穿著他生前讨伐挪威时的战铠,但戏里的鬼魂却裸露上身,俨然基督受难的造型,因而显得和剧情格格不入;另外,构成整出戏重要舞台背景的两大块立体三角造型的道具,在不同的场次里亦未见得能和演员的演出充分契合,显得有点累赘或多余。而整体来说,导演手法殊少新意,演员诠释寡少特色,并且,大体说来疏于和台下的观众沟通、互动,更似乎是这出戏首演当晚未能一举赢得台北观众青睐的症结所在。
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驯悍记》
有意思的是,仿佛美国莎士比亚剧团的后脚才刚抽离台湾,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Royal Shakespeare Company,简称RSC)的前脚已然跨进门来,也因而给有心的观众一个品评比较的机会。RSC继数年前来台演出《错误的喜剧》之后,今年再次带来了《驯悍记》这个戏码。
提起《驯悍记》这个戏,国人应不陌生。热爱莎剧电影的朋友,大概曾看过李察波顿与伊莉莎白泰勒主演的同名电影或录影带。关注剧场的观众,于晚近几年,很可能也看过果陀剧场改编的《新驯悍记》舞台剧,以及《吻我吧娜娜》歌舞剧。家里有小朋友的读者或观众,说不定也看过《驯悍记》以偶戏演出的动画版录影带。此外,年前推出的改编莎剧电影《对面的恶女看过来》Ten Things I Hate About You,也是脱胎自莎翁的《驯悍记》故事。前不久甫获第五十四届东尼奖十二项提名,并赢得五座东尼奖的《吻我,凯蒂》Kiss Me, Kate,更是一出改编自《驯悍记》的歌舞剧力作。
一出戏,竟然有如许多样的时新改编或现代变貌,这至少说明了三件事情。第一;「原汁原味」或同样常见的「莎剧原貌」这样的的诉求或说法,其实是个迷思(myth),终须打破;第二,另类诠释可能性无限,契机更是无穷;第三,戏剧演出,贵在创意,改编作品尤其应重视创意。第一点,前面已经说得够多了,在此不再赘言;第二点,在后结构主义以降的文本理论思潮洗礼下似也颇明显,无须多言。因此,我比较想申说的,主要是第三点。
改编作品尤应重视创意
戏剧演出所十分宝贵的「创意」,可能人言人殊,不易界定。可是如果举实例来说,则似乎不像抽象的定义那般地困难。以六月才刚在台北巡演完毕的《哈姆雷特》与《驯悍记》两出莎剧的处理为例,前者有可能因为观众一般来说抱持著颇高的期待,因此挑战性相对升高。但除此之外,AST的《哈姆雷特》演出,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即在于其诠释手法的因袭,而予不少观众一种似曾相识、未能推陈出新的印象。诚然,要求一个演出──尤其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一个具有长久演出历史的经典戏码──不断地翻新花样,的确是极高的期待与挑战。不过,换个角度看,这其实也适足以解释何以每当经典戏码出现饶富新意的诠释时,观众会倍感振奋的主因。
而相对于AST《哈姆雷特》多所因袭的搬演手法,远自英国跨洋渡海而来的RSC《驯悍记》演出,的确有颇为别开生面的崭新铨释,令台北的观众看后为之喜形于色,并且在网站上争相走告。
提起RSC的戏,笔者由于因缘际会,于史特拉福镇莎士比亚研究院攻读学位期间曾经连看了几年;后来旅美期间,亦曾看过该团海外巡演的戏码。因此,对其搬演风格与诠释手法可说相当熟悉。但或许是太过熟悉了,使我对该团的演出水平有一定的信心,因此,当有机会谈论RSC的演出时,对于剧团演员灵活生动的肢体语言、丰富多变的声音表情,以及铿锵有致的念白处理等演出特色,反而不刻意强调。但相对于AST于台北国家剧院首演的表现,RSC的《驯悍记》,就演出水准而言,的确提供给观众一个明显的对比。
因为,相对于AST于国家剧院首演当晚所显现出来的僵化与疏离,RSC的《驯悍记》演出显然灵动太多了!此外,我前面无意去刻意强调的声音表情,以及念白处理等演出特色,一下子仿佛也都变得分外明显,令人赞叹!以新舞台首演当晚为例,该戏里的角色几乎无分大小,其演员均有颇为恰如其分的诠释;即使有时由同一位演员来扮演或反串不同的角色,也都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可说是非常难能可贵!
但除此之外,个人以为,RSC巡演剧组对该戏的用心筹划,所表现在舞台设计以及整体构思等方面的风格与诠释,尤其値得吾人借镜。易言之,RSC的《驯悍记》演出令此间的观众惊艳,固然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剧团演员一个个出色而又收放自如的演技。但是,该戏整体风格的擘画和设计,尤其是导演和舞台设计方面的用心,一样令观众欢喜赞叹!其中,又以借用电脑网路来新诠原戏既有的架构最富想像力,也最令人耳目一新!而经由导演对原剧「戏中戏」既定框架的改弦易辙,突显原剧驯悍故事主戏与现今网路时代在时间与意识形态两方面的差距,等于不仅彰显出莎士比亚剧作那种似真还假、似假还真的后设戏剧特色,也再一次引领该戏的观众重新去正视该戏在诠释上的高度不确定性。
虽然,在此似有必要强调,即使在英国, RSC所搬演的莎剧也未必场场演出都尽如人意。但是,以RSC这样一个专业剧团,一旦能在演出风格上展现出如此机杼独运的想像力与创造力,又能在剧本诠释上兼顾及文本的歧异性与复杂度,其所搬演的戏码焉有不广受肯定的道理?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莎剧演出诠释
从莎剧演出史的「后见之明」来看,每个时代都有属于那个时代的莎剧演出诠释。可是谈起戏剧演出的风格与诠释,其间的可能性与差异,简直就像是儒家所谓的「文武之道」──「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拿捏的好坏真的是各凭本事,各显神通!
虽说「典范在宿昔」,莎剧早先的演出型态令人向往,但实际上「哲人日已远」,莎翁的作者原意却已邈远难寻。在如此情况下,任何企求再现「莎剧原貌」的尝试,简直就有点像唐吉诃德挑战风车,或者像古人所谓的缘木求鱼一样不切实际!
可是,不管是唐吉诃德挑战风车也好,或是缘木求鱼也行,戏剧的搬演,作为一种诠释,均无可避免地有其演出抉择与表演风格可作为观众鉴赏评判的依据。就某个意义来说,观众其实也正因为居处于评断的位置,而得以欣赏到不同型态的演出。前述关于《哈姆雷特》与《驯悍记》演出风格与诠释的这些观察,即便是笔者的一点体会,记录下来与大家一同分享。
文字|林璄南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英语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