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能转很多圈,腿可以抬很高劈很开……才能上台跳舞?当代舞坛早就不一样了,以台湾来说,云门舞集早年就有许多非科班的男舞者;近年来,更有不少编舞家刻意邀请剧场演员、甚至音乐家一起来跳舞,丰富舞作的面貌,在这个艺术各领域疆界模糊、松动的时代,创作者势必得用更开放的态度,去拓展「舞蹈」的可能性,试想,当每个人都能跳舞,那舞蹈这个行业,还能不兴盛吗?
舞蹈刚开始发生时,可能只是简单的身体反应——「手舞足蹈」而已,而这位因为某种情绪的触发,而驱动了身体非实用性目的动作之人,想必不一定学过舞蹈。但今天「舞蹈」这名词所代表的,似乎是某种特定的专业,超越日常生活、并或多或少具有某种「奇观性」——可以一次转很多圈、腿可以抬很高劈很开、或至少可以重复身体动作的规律、节奏性……于是在愈来愈严格的专业化趋势中,也为舞蹈设下了一道愈来愈高的门槛,在「手舞足蹈」的时代每一个人都能跳舞,进入了舞蹈的艺术年代,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舞者上得了舞台。
还好,廿世纪初的舞蹈家伊莎多拉.邓肯,脱掉了芭蕾舞鞋及强调修长躯体的紧身衣,独排众议一心想要恢复古希腊时期的赤足、宽松衣裳及自由心灵的舞动,却意外成为现代舞之母。而进入了民主时期的「当代」,平等的观念大势所趋,舞蹈不但无法阻止非舞蹈科系的非专业舞者参与,甚至这些跨界的身体表演,还更丰富了舞蹈的可能性。
在舞蹈还是属于女性专利的早期台湾,云门舞集的男舞者大都不是舞蹈科班出身,或者很晚才转行学习舞蹈,如在《薪传》(1978)演出的第一代舞者——叶台竹、陈伟诚、吴兴国及刚过世的「光环舞集」创办人刘绍炉等,甚至林怀民也是念大学十九岁时才正式习舞。所以要谈到舞作中的跨界表演者,云门舞集反而是开路先锋。当然,早期云门的跨界男舞者,并不是当代舞蹈中解放身体、打破疆界的概念,而是缺乏男舞者的实际需要,但这些从体育系、京剧演员出身的舞者,也实际奠定了林怀民的早期编舞风格。
演员的异质身体 增强作品的丰富性
迈入当代舞蹈的新世代编舞家,似乎更勇于尝试使用跨界的舞者。二○一一年骉舞剧场和法国声音团队Volume-Collectif联手创作的三联作《继承者》,请来剧场演员跳舞(魏隽展、周浚鹏、王靖惇)。这出本身就是跨界创作的舞作,强调身体在空间、装置与声响中的表演,身体的表现性大于技巧性,具有肢体表达能力的剧场演员,似乎可以增强作品的丰富性。而当舞者身体与无形的空间、声响搏斗的过程中,似乎也碰触到身体「为什么动?」的问题核心。后来舞团创办人陈武康、苏威嘉也反向跨到剧场当演员(表演工作坊《这是真的》),其二○一二年再度入围台新艺术奖决选的舞作《两男关系》,便是这两位长期合作伙伴,与剧场导演林奕华共同创作的,在此作品中两人借由真实情感经验串连起的舞蹈动作,就如同当年碧娜.鲍许「舞蹈剧场」的提出,松动了整个舞蹈历史的疆界。
集编导演唱舞于一身的王靖惇,也跟同在动见体剧团长期合作的编舞家董怡芬,合作过两个舞蹈作品,分别是国艺会二○一一年「新人新视野」的《我没有说》,及二○一三年台北艺术节的《我不在这》。在这两个作品中,声响均成为重要的元素,而剧场演员同时担任两种角色,其一是肢体灵活可以配合编舞动作的舞者,其次便是传递声音表情的演员,这跟前述骉舞剧场之跨界舞者的用法原理相似,相异的是前者身体的日常性与后者的观念性,所显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体质感。
跨界面向多元 舞作更形缤纷
实验阶段的戏剧跨界舞蹈表演者之创作,在编舞者心中,到底还是抱著原来的舞蹈作品概念,时时拿捏何处是戏剧、多少是舞蹈。如果谈到的是作品形式问题,那编舞者最该首先处理的,是如何将「异」界的身体,化为舞蹈作品的一个特色?
成立于一九九三年的古舞团,以编舞家古名伸长期在国内推动的「接触即兴」为形式,其固定举办「接触即兴JAM活动」,未设门槛,欢迎喜欢动身体的朋友参加,多年来也累积一批跨界、或已经将古舞团成为「本界」的表演者,包括横跨舞蹈、戏剧的朱星朗、于明珠,或美术出身的柯德峰等。在「接触即兴」的长期薰陶中,这批爱动身体的跨界表演者,其非科班技巧的动作方式,完全可以被形式(接触即兴)所接纳,甚至成为「人人都可以跳舞」概念的理想实践场域。并且这份自由身体的概念,也会反过来影响其成员的舞蹈创作,例如古舞团的新作《I'm Still Here爱情如是继续》,两位编舞者兼舞者(苏安莉、余彦芳),便自然找了两位剧场演员(涂展鹏、魏隽展)来一起跳舞。
舞蹈要跨界,常常跨向戏剧界,但舞蹈可以援引的范畴可不只如此。林文中舞团的「小」系列最终章《小.结》,与行为艺术家林人中合作(创作、演出),将身体的行为观念纳入了舞蹈创作,编舞者连同舞团舞者,共同下海大胆「行为」观念。在周先生与舞者们举办的「下一个编舞计划Ⅱ」中,杨乃璇的作品《小小小事》,以一个小酒馆的「舞蹈剧场」形式,杂揉了各种身体表演形式,戏剧、默剧、国标、现代、嘻哈……其找来的跨界舞者,包括街舞界或戏剧界,而这个作品也特别突显了一个舞蹈问题,舞蹈的主流形式(现/当代、芭蕾)与其近亲们(街舞、国标、爵士、民族……)的关系如何?如果连同样被归类为舞蹈的不同类型都无法连结,那「人人都可以跳舞」理想的实现,便成了一段最遥远的距离。
新秀编舞者林宜瑾去年发表的《泥土的故事》,跟杨乃璇的概念类似,同样不满足于现有的舞蹈表演系统,《小小小事》向舞蹈的其他形式求援,《泥土的故事》将舞蹈扩大为其他身体表演形式,包括戏剧(萧慧文)、默剧(姚尚德)、街舞(李中允),甚至连现场演奏音乐的「农村武装青年」乐手们,也一起共同加入跳舞。
态度更开放 更足以与时代对话
碧娜.鲍许的作品《交际场》Kontakthof (1978),除了当初舞团舞者演出的版本,后来还发展出平民百姓的老人版(2000)及青少年版(2008),完全展现不同的舞蹈风貌,可见只要有适当的形式,舞蹈是一定可以接纳每一个人的。只是回过头来,舞蹈创作者最终要思考的是,到底找这些跨界表演者的目的为何?是为服务于既有的形式?还是想开发舞蹈新的可能?特别是在进入所谓「总体剧场」的时代,面对艺术各领域疆界的模糊、松动,表演艺术的创作者们,唯有以更开放的态度,去实验、开发、扩展自己所处的领域,才真正足以与时代的脉动对话。
试想,当每个人都能跳舞,那舞蹈这个行业,还能不兴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