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日三位台中立委与文化部、台中国家歌剧院营运小组与台中市政府协调回馈地方方案的内容,引发不少争议,更激起许多文化界的讨论。著眼点从票价优惠谁买单到表演艺术营运专业的不保,让多位文化界领袖级人物也跳出来表达意见,这次的争议,突显台湾社会,尤其是不少地方政府,针对文化力培植、艺术推广、场馆经营等,概念上仍处草莽阶段,距成熟之路还有一段距离。
近年,大概很少文化议题能够像「台中国家歌剧院争议」如此引起讨论,因为这看似茶壸里的风暴,所引发的涟漪效应,最终可能对整个表演艺术生态产生冲击,这也是为何在尚未定案阶段,舆论会如此关注,尤其是多位文化界领袖级人物,透过不同平台书文表达意见。
回溯争议的导火线,源自三月十六日,黄国书、何欣纯、张廖万坚等三位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的台中立委,趁视察台中国家歌剧院之际,邀请文化部、台中国家歌剧院营运小组与台中市政府协调回馈地方方案:包含「由市府推荐五分之一专业艺文人士担任评议委员」、「保留档期扶植在地表演团队」、「提供市民票价优惠」等。
尚未完成行政院核定 台中歌剧院仍属地方
若从法和理两个层面来检视本次事件,实会发现,如果完全依法行事,很多事情不攻自破。依照《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二○一四年一月廿九日制定公布)第卅八条第一项,兴建中的台中国家歌剧院须「无偿捐赠」为国有财产,经行政院核定后始得纳入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之列。
设置条例特别载明「无偿捐赠」,正是因为当时台中市议会对歌剧院拱手中央持保留态度,甚至认为此举是「卖台(中)」行为,硬是提出九项「附带条件」。台湾戏曲学院副教授陈碧涵时任教育文化委员会立委,强调「无偿捐赠」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避免地方政府以任何形式对中央政府及其所设置的国表艺专业和独立性产生牵制。如今台中市政府果不其然以「附带条件」的方式提出各项要求,地方政府的片面决议,已侵害了中央政府的权责,有违宪法精神,也不符合程序,无法律强制力。
再者,台中国家歌剧院目前尚未走完行政院核定程序,按理仍属台中市所有。因此,文化部甚至是国家表演艺术中心,都尚无资格或必须允诺什么,就算与台中市政府达成共识,恐怕也不具法律效力。另外,如果最后台中市政府被认定为非「无偿捐赠」或行政院因故未核定,台中国家歌剧院仍有空间停留在地方层级。
这些可能的状况,身为当年提案立委的台中市长林佳龙,应该非常清楚。至于,当今倡议回馈方案的三位立委理当知晓个中过程。尤其当年林佳龙提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草案」立法,共同提案与连署的立委就包括何欣纯,至于黄国书和张廖万坚当时则为台中市议员,如今为新科立委,站在为台中人民争取权益的立场,可体会他们对于「附带决议」推行的执著,但从地方来到中央,更让人期许为民喉舌的他们,能够以更广的胸襟和更高的视角谨慎其所为。
三项建议方案 可能撼动整个文化生态
基本上,在争议发生之前,文化部、台中国家歌剧院营运小组与台中市政府互动称得上顺畅,三方定期派员开会进行沟通。去年初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在接手前先成立「台中国家歌剧院营运推动小组」,便是基于无缝接轨的考量。若要依照行政程序,且待行政院核定后再投入营运准备工作,如此一来,歌剧院从完工到正式开幕又将相隔一段时日。也因此,如果全然依法行事,对于状况厘清虽有断然成效,但至此之后,文化部、国表艺和台中市的沟通大门很可能被关起,站在共创表演艺术环境的共融立场,相信并非三方所乐见。
回看三月十六日协调会之所以为「协调」,试想期待经由「理性」沟通达到共识,而非以照单全收的态度,要求台中国家歌剧院营运小组接下一切条件,尤其「由市府推荐五分之一专业艺文人士担任评议委员」、「保留档期扶植在地表演团队」、「提供市民票价优惠」等方案要求,有可能牵一发而撼动整个生态。或许因为术业有专攻,立法委员、市议员无法了解其影响的层面,透过这些日子以来众多专家学者发表的意见,只要用心聆听,不难茅塞顿开。
专业经营恐遭干涉 多位大老皆言不妥
前两厅院董事长、朱宗庆打击乐团创办人朱宗庆认为:「协调保留一定档期,让地方政府与歌剧院相互合作,举办艺术节活动,是合理且可行的。然而,台中市政府要求特定优惠折扣以及至少五分之一『审查委员』推荐权,已经干涉歌剧院的专业经营,是很不好的示范」。(全文请参照,朱宗庆,〈艺术外一章—重探台中国家歌剧院的共同美意〉,《中国时报》,二○一六年三月廿五日)
前文建会主委邱坤良亦指出:「就剧院的定位而言,国家级剧院与县市演艺厅服务对象不尽相同,胡市长倡议兴建大都会歌剧院时,系以服务台中市民为主要考量。改隶文化部后,歌剧院与高雄卫武营、两厅院同时转为行政法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旗下,成为全国展演的重要环节,与北、中、南国家级剧院建立节目流通的联结,也自有一套行政法人剧院经营与管理系统。」(全文请参照,邱坤良,〈多了国家歌剧院之后的台中……〉,《风传媒》,二○一六年三月廿四日)
前两厅院董事长陈郁秀则表示,任何政策均有其年限和推动的步骤,执行的内容和方式都必须采渐进式的细腻操作,台中市政府提出的方案均太过简化和粗糙。尤其台中国家歌剧院目前地位已非地方而是国家级,在国表艺的大架构下,其中一个场馆的任何决定,都有可能被要求拿出来比照,因此影响的不仅是点,而是整个面。
台北表演艺术中心筹备主任王孟超,也在其「脸书」发文指出,台中市政府握有五分之一评议委员推荐权及保留档期的要求,是很大的问题。台湾剧场专业的独立性,近卅年在两厅院历任总监维护下,在地方政府及立法委员冲击下,那条线已岌岌不保。这条脆弱的独立策展守不住,接下来的节目内容方向、专业人士晋用,恐会门户大开,谁都觉得他的手可以伸出指点。王孟超深怕未来几个新落成的剧院会如骨牌一个一个倒下去。
表演艺术联盟在声明稿中也指出:台中市政府所提的三大要求,已经干涉歌剧院专业经营。政府设立文化机构目的,在保障和提升人民精神生活,主管单位应回归文化公民权初衷,尊重文化机构专业治理,取消「歧视非市民」的票价差别待遇。(原文请参网址/goo.gl/fLxj8A)
文化力培植概念 仍属草莽阶段?!
从上述诸多发言,不难感受众人的忧虑。他们的观点并非带有地域的成见或傲慢,而是以专业的判断和长期的经验,站在对台湾有利的一方,向台中市政府进行呼吁,试图让台湾的表演艺术环境勿走回头路。但截至目前,台中市政府仍不见松口的迹象,最令人错愕的是,台中市文化局长王志诚(笔名路寒袖)本身为作家,立委黄国书还是台北艺术大学的毕业生,原本应该对文化最为了解的两人,却选择将政治力凌驾文化之上。
至于文化部的态度,以作为行政法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的监督单位,在争议发生过程中,事实上并没有权利跳过台中国家歌剧院单方面接受台中市政府的提议,在协调的过程中,文化部似乎有诸多「同意」的表态。但身为台湾文化政策最高主管机关,文化部应当有责任引导表艺产业正向发展,力阻可能中伤生态的不当介入,这方面文化部却显得不够积极。
「台中国家歌剧院争议」突显台湾社会,尤其是不少地方政府,针对文化力培植、艺术推广、场馆经营等,概念上仍处草莽阶段,距成熟之路还有一段距离。过去卅年,台湾大型表演艺术场馆的兴建,处于停滞状态,如今好不容易迎来高峰,除台中国家歌剧院外,卫武营国家艺术文化中心、台北表演艺术中心明年也将陆续投入营运。当各场馆、表演团队戮力为台湾未来编织梦想的同时,相信台湾人的热情,将是他们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