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因为有相对自由的创作环境,能够让创作者畅快地表达自己所想表达的,中国因为审批制度的屏障,创作普遍偏于保守,原创作品的丰富程度远不及台湾,台湾作品的创意和多样形式确实是很大的优势,而且就内容而言,合适到中国演出且能够通过审批的节目还是相当多的,在中国庞大的演艺市场里,其实大有机会。
中国演艺市场能够给予台湾作品生命展延与工作者经济效益,是活络台湾表演艺术生态最重要的解方之一。然而,两岸表演艺术生态的差异,使得这个市场并不是那么容易进入,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演出的审批制度。
演出审批这件事普遍存在全世界绝大部分的国家与地区,差别只在审批的事项。中国的演出审批的对象当然是演出的内容,道德观与审美观的统一是这个社会多年来的主流价值,精神上的控制更是政治管理的一种手段,稍微深入了解中国的情况,不可能认同,但会同情。具体而言,对于演出的内容,政治、性、暴力的议题不太容易通过,但这其中还是有弹性空间的,端看创作者如何在舞台上表达这些议题。台湾因为有相对自由的创作环境,能够让创作者畅快地表达自己所想表达的,中国因为审批制度的屏障,创作普遍偏于保守,原创作品的丰富程度远不及台湾,台湾作品的创意和多样形式确实是很大的优势,而且就内容而言,合适到中国演出且能够通过审批的节目还是相当多的,在中国庞大的演艺市场里,其实大有机会。
这几年或许正处在大转型时期,中国各方面的政策都朝向开放,文化政策虽也开放,但对精神层面的控制却更趋保守,给人「打右灯向左转」的矛盾印象。对于演出的审批,比起五、六年之前,这几年来确实更严厉且更紧缩了,而审批制度对于演出而言,并不仅仅是内容的控制,影响更大的则是市场的规律。明明市场火热,资源涌动,但没有几个节目能够有充分的宣传行销期程去争取票房,因为拿不到演出许可,不能宣传,更不能售票。在台湾可以规划三个月甚至半年期的宣传期及行销策略,在中国一概用不上,只能另谋出路。这是中国看似公开透明,实际上仍有眉角的审批制度对演出最大的阻碍与伤害。审批就制度面来说其实很单纯,就是要保证这个社会上满满的正能量,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极为复杂。以下是三个台湾作品的案例,碰到的情况都不一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看审批这件事。
洪荒之力,时不我予
1. 二○一二年九月,狂想剧团第一次来中国大陆演出,带著《贼变》参加北京国际青年戏剧节,演出前三天被告知审批未过,理由是剧本内容里有杀人情节,因为北京在十一月将召开中共十八大,事前对任何聚众的活动都极为敏感。这部戏,这个时间点,放在别的城市演出大概都没有问题,但北京不行。审批没过,不能开票,那演出怎么办?主办单位倒是处变不惊,改成内部观摩,意思是照常演出,不售票,邀观众免费看戏。结果是三场演出观众满座,估计有些人是因为听说审批没过,来探探究竟。
2. 二○一五年五月,两岸小剧场艺术节邀请莎妹剧团的《请听我说》到北京演出,也碰到极严重的审批问题。北京市文化局审批处聘请的审评专家以剧本多不雅语词,演出形式杂乱为理由,建议不要演出。按时送审,结论却在演出前不到两周才给出,演出箭在弦上,无法改变,只能写封诚恳的说明信,托送审单位转交审批处。结果审批处认真地重看一次视频和剧本,划了些不雅语词要求修改,编导也极有智慧与创意地完全照意见修改,而且改出了出乎意料的绝佳现场效果,例如,多处骂人的两字脏话改为「不雅的字眼」这五个字,演员噤声唇动二字,舞台旁助演者加上音效说出这五字,全场观众心领神会,笑声不断。《请听我说》二○○五年在青岛演出,二○○九年在北京也演出过,按照中国二○一三年七月前的审批制度,之前演出过,而且拿到的是文化部的演出许可,之后在不同城市的演出应该不会有问题。但就在二○一三年六月,中国文化部下了一纸公文,自当年七月一日起,演出节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这本是德政,可以省掉不少审批文件在各单位旅行的时间,但同时也增加了审批结果的不确定性,因为不同评审专家的审美观不一样,不同地方政治敏感度不一样,对台湾作品的态度也不一样。
3. 二○一六年九月,创作社主导的两岸三地四位导演合创合制作品《四情旅店》受邀到两岸小剧场艺术节北京场演出。两岸合创合制的困难在这个制作里尽显无疑。从中国方的编导演到台湾排练演出的行程安排就风雨不断,作品的内容是什么也从一开始就影响到他是否能出中国到台湾。创作者求好是本质,在演出之前推倒重来也无可厚非,但在中国的演出机制中就是个灾难了。北京的演出是接续著台湾的首演,三个月前就送件审批了,只是内容一直不定,演出形式也一直在更新,加上没有视频资料,审批程式一直处于补件的状态中。意料之中,开演前五天才拿到演出许可,隔一天正式开票,只能说用尽洪荒之力,但时不我予,票房惨澹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