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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政策」待補的空白

台灣人已目睹權力更張的世紀之歌,這樣的經驗難道還不足以令吾人再論「文化與政治」時,掌握更世故寬廣的空間,而不再自限「抗爭」位置?當昔日的反對論述完成革命企圖、正式執掌權力之際,過往主宰性的文化政策及晩近反對性的文化抗爭,是否都可放在同樣的歷史天平上,接受衡量分析與檢驗?

台灣人已目睹權力更張的世紀之歌,這樣的經驗難道還不足以令吾人再論「文化與政治」時,掌握更世故寬廣的空間,而不再自限「抗爭」位置?當昔日的反對論述完成革命企圖、正式執掌權力之際,過往主宰性的文化政策及晩近反對性的文化抗爭,是否都可放在同樣的歷史天平上,接受衡量分析與檢驗?

近日文化人士入閣的消息一經披露,文化記者紛紛表示歡迎,儼然游內閣將以「文化立國」,令人耳目一新。誠然,也有識者指出,游內閣的宜蘭經驗雖是以「文化立縣」,重點在「立縣」而非「文化」,然而相關報導對新內閣「文化立國」的樂觀期待,無論是否出於對新人新政的善意,恐怕都不能不觸動文化人心中長久的疤痕。

「文化」與「政治」的掛鉤,對於台灣人而言絕對不是新鮮事;文化人入閣,乃至文化與政治的結合,對經歷如此民主洗禮的人們而言,更不必是善或惡的。不論是日據時期,後來的國民黨執政,乃至晚近反對運動與另類文化的策略結盟,都有利弊,好壞成敗見仁見智,端看識者的位置與角色。正因台灣人已目睹權力更張的世紀之歌,這樣的經驗難道還不足以令吾人在論「文化與政治」時,掌握更世故寬廣的空間,而不再自限「抗爭」位置?當昔日的反對論述完成革命企圖、正式執掌權力之際,過往主宰性的文化政策及晚近反對性的文化抗爭,是否都可放在同樣的歷史天平上,接受衡量分析與檢驗?

也正因爲如此,文化人入閣,甚至對文化具有「企圖」的施政跡象浮現,反而是我們思量所謂「文化與XX」之類、跨界結合政策的時機。近年文建會力主的「社區總體營造」恰好是個値得不斷研究注意的事例。城鄕不均一直是致力民衆福祉者心中的原罪;社區總體營造的政策由中央而地方,放眼整體社區環境的建設,而非僅觀文藝內容,確實是大刀闊斧之舉。明顯所見的是「文化結合產業」、甚至「產業文化化」,似乎都對地方產業提供另類思維,貢獻何在,地方知之甚深。

我們不妨較細膩地思考「文化產業化」的弦外之音。既是產業,當有消費,「文化產業化」的消費對象,通常遙指本國或外國觀光客;「文化產業化」的政策論述,因此往往涉及「觀光工業」想像,而「文化觀光」又經常影響觀光地「區域認同」的策略運作。是以,近年國外文化人類學界均已開始正視「文化觀光」或「文化產業」議題,乃至它對觀光地人民文化認同的挑戰。「文化產業」因此不再被簡化爲一項刺激地方產業的經濟活動,它對地區文化的衝擊,更日益成爲重要的學術議題。我們的文化藝術界是否也認同相關的思考呢?究竟「社區總體營造」所帶動的地區「文化產業化」,與此政策所暗示的「文化觀光化」,將如何形塑台灣各地居民的文化生活?這會是文化政策裡亟待彌補的一頁空白嗎?

另一相關的文化政策,便是近年在表演藝術界裡「甚囂塵上」的「藝術產業化」論述。筆者曾在他處爲文提醒,「當我們極力爲『商業劇場』舉行『去汙名化』的儀式、推翻『藝術vs. 商業』的二分法時,我們是否認爲『表演藝術』的市場法則,完全等同於其他產業的市場法則?」(註)如果主管文化者肯定表演藝術的市場機制,那麼文化主管的具體支持,是否當在削減「表演藝術事業」(或產業)的市場危急,乃至重整此產業的市場亂象?令表演藝術界引頸的「傑出團隊扶植計畫」於日前公佈今年入選名單;此計畫強調受扶植者必須具備「永續經營」的條件,至於如何定義此條件,則不免各方人馬自由心證。事實也說明,目前主要表演團隊,極少不曾受此政策的雨露恩典。表演藝術是否需要仰賴政府扶植固然値得辯論,然而此政策行之經年,它對表演藝術生態的深刻鑿痕,是否是另一頁亟待彌補的空白?

註:

見《自由時報》藝術特區版「自由藝談」,2002年1月24日。

 

文字|周慧玲 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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