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從文建會改成文化部,沒有人知道差別何在。想請問政府的是,文化部的誕生,能為台灣的藝文環境開啟另一新的階段嗎?在台灣的情況往往是,組織層級愈高、愈容易變成一頭巨大的怪獸。文建會轉型為文化部後,組織架構似乎升格了,但若是依舊以公務員心態行事,或只處於政治遊戲的操弄,我只有更多的憂慮。
我非常希望,這些官員、公務承辦人員能真正理解,文化藝術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這些年高呼的文創產業,在思維上就有問題。文化藝術和娛樂產業是不同的,政府應該提供藝術創作的環境與資源,讓文化深度扎根後,再找出具有產業潛力的創意,協助他們產業化。然而,政府卻以產業可行性來評估、篩選文化藝術,這是本末倒置。我們將會為這樣的文化現象,付出很慘痛的代價。產業的未來,在於文化的根要夠穩,如何能使文化更深入生活,才是國家要考量的社會利益。
以前團隊的資源不足,演出得要「求爺爺告奶奶」,但是大家一心想要耕耘台灣的文化藝術,目標一致。現在好像很蓬勃、資源變多了,可是團隊的心力反而得放在搶資源上,否則難以經營。這個現象反映的其實是,補助機制不健全、環境更形艱困。
例如,各地方都有閒置的蚊子館,大型的表演場館也陸續建設,表演團隊卻還是苦於尋找演出場地、排隊等檔期,造成不均衡的發展怪象。即使有像「藝響空間」的釋出方案,仍嫌不足,因為那樣的空間只能勉強作為辦公室,而團隊最欠缺的是大小適中的排練場。這一切癥結點便在於,政府是否有用心了解表演藝術團隊的需求為何?很顯然,政府和表演藝術團隊兩邊的對話機制並沒有建立起來。
太多團隊直到演出前一兩個月,都還不知道是否會有補助,好不容易等到結果公布,卻只是區區一兩萬的機票費用補助,然而真正讓團隊捉襟見肘的是製作費短缺。或者是,許多小團靠自己的力量建立了口碑,以此為基礎的系列作品,卻因為沒有獲得補助,而一切變成零。無法延續與發展,對小團來說是很大的傷害。補助機制半調子,讓人不禁發問,評審的機制為何?到底是依照什麼標準決定補助對象和金額?補助機制讓人無所適從,不知未來在哪;我覺得這是政府和表演團隊之間,非常大的信任危機,尤其這一兩年,信任已瀕臨崩盤。
這些問題就像是一個生態的「黴菌」,點狀地散布在表面,但影響深遠。我贊成補助可以逐年遞減,讓團隊培養成本概念。但是年輕的小團就像剛出生的「小芽苗」,特別需要照顧,等到長成小樹,再適度地放任。既然資源有限,政府更加要思考中間的平衡何在,規劃階段性且長遠的補助機制。我內心最深的期許,就是讓小芽苗擁有可以茁壯的環境,因為未來在他們身上。
藝文工作者在台灣是沒有保障的,守法繳稅、沒有加班費、沒有退休金,而政府拿人民稅金,還不應該多為我們做事嗎?!公家單位總是在消化預算,追根究柢,還是由於人的心態不對,再高的預算都只是浪費。我對文化部的建言只有:「請先調整心態、了解文化藝術」,升格為文化部,我祝禱與期待文化領導人的格局和胸襟,也能遠大遼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