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花大錢租下裝修要供表演團體使用、物美價廉的排練中心,出租率只有50%;中央每年撥款廿億人民幣要扶植創作與人才的「國家藝術基金」,80%以上的項目都是由全國各地國有院團拿下。因為申請條件的嚴苛限制,讓民間團體難以跨越門檻,資源看似豐沛,卻是看得到吃不到,而只有隨著政治主旋律起舞才能拿到補助,正是文化政策的目的。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擁有十九個五十至一百一十坪米(約十七到卅七坪),每天十二小時租金為兩百到五百人民幣,配備齊全、空間敞亮排練廳的「北京劇目排練中心」在七七文創園區揭牌營運。按正常邏輯想像,這個全中國唯一一個如此物美價廉的排練中心,可以讓北京表演團體租不到、租不起排練廳的情況大大地緩解。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排練中心的出租率卻不到50%!兩個門檻阻絕了大部分民間劇團的租用,一是必須是立案的表演團體才能申請,而立案的唯一形式就是在工商局申請成立公司;二是排練的劇本必須事先經過審批(又是審批,連排練時即興創作的自由也沒了)。北京市文化局以年租金六七百萬人民幣租下這棟樓,又花了四百多萬改建,重金投入種出了蘋果,便宜了民營化的國有院團和相對而言並不缺乏資源的民間公司,真正有需要的表演團體卻看得到吃不著。
政府掌握資源 藝術成了工具
同樣的,二○一三年十二月由中央財政撥款成立的「國家藝術基金」(CNAF)也是一個好例子,在「面向社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工作原則下,每年撥款廿億人民幣,作為「藝術的創作生產、傳播交流推廣、徵集收藏、人才培養」項目的資助。但是從二○一四與二○一五年度核定的資助名單中卻發現,80%以上的項目都是由全國各地國有院團所提出的,剩下的20%所謂民間單位則多是有一定規模的公司,一般我們知道活躍在小劇場或真正在認真創作或製作的個人或工作室,連申請資格都沒有,除非掛靠到國有院團或那些大公司。
乳酪到底應該給誰?這在民主社會是毋庸置疑的,當然是給那些有創作動能的藝術家,讓藝術的發展能夠保持持續的生命力。然而,世界分成兩大塊,中國大陸和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特殊的制度造就了特殊的現況。國有院團雖然在二○一二年「被完成」轉企改制,但這幾年的運行證明這條道路的出發點對了,結果卻錯了,因為根本沒有面對市場的本事,而且整個國家的文化走向還得靠著這些院團創作出的主旋律作品鋪天蓋地、無遠弗屆地傳播在遼闊的土地上。國有院團披上民營公司的外衣,仍然得接受政治任務,做很多與市場無關的作品。就像二○一五年是反法西斯戰爭(抗戰)勝利七十周年,電視上與此主題相關的連續劇比比皆是,簡直到了疲勞轟炸的地步。為什麼?因為只有做這些才拿得到國家的資源,而且審批容易過關。
說到底,在政府掌握了絕大部分資源的現實下,藝術很容易就成了工具,尤其在中國日趨保守的文化政策下,藝術創作空間不斷地被壓縮,真心想創作者只能走入地下,只能成為憤青,只能在作品中憤世嫉俗一番。然而,雖然多了這麼多資源,製作環境也不見改善,因為除了既得利益者與憤青之外,這社會看得清事實的人還真不多,真正能改善環境的那些基礎工作終究乏人問津。
意識形態主導 創作難能自由
國家藝術基金的設立和北京市文化局籌建劇目排練中心,可以證明官方單位是花得起也願意花大資源來改善這個環境的,但主事者往往摒棄專業的思考,偏執於意識形態,使得立意頗佳的政策收效極為有限。抑制自由創作的空間,壓制民間力量的興起,或許正是中國文化政策的終極目標,因為如此一來,文化的走向甚至審美的標準才能在掌控之中。
到底誰拿走了乳酪?國家藝術基金和北京劇目排練中心的狀況,恰恰突顯了中國在資源豐盛無虞的外表下惡劣的創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