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歌劇是藝術導向、流行音樂是商業導向,那麼「音樂劇」究竟是商業或藝術呢?
無庸置疑,百老匯屬於商業,但兼具備非常強的技術層面與藝術性。一直以來,音樂劇就是在兩者之間求取平衡。商業化聽來有些世俗,但就因為商業化,百老匯音樂劇才能走向產業化並有更多經驗的累積。百老匯的產業鏈相當完整,光是技術人員執照就有清楚的分級制度。當新的音樂劇準備製作時,可透過工會網站公開徵才,清楚說明需要什麼等級的技術人員,其他像是演員工會、樂手工會也十分完善。
在亞洲國家,中國及韓國則從90年代開始,引進百老匯的版權劇,並翻譯成韓文、中文版。除了利用百老匯的品牌讓觀眾買單之外,百老匯的原版製作團隊會派技術人員來指導與交流,藉機讓本土的音樂劇工作者學習與練功,與國際接軌。這些版權劇的累積到一定程度以後,讓韓國在近10年間,連原創音樂劇也開始大爆發,是非常值得其他國家學習的模式。
下文擬從紐約百老匯對「商業」與「藝術」的思考出發,並分析其他各國的經驗,從中思考台灣音樂劇產業化的下一步。
老品牌遇困境,從電影化找商業出路
紐約百老匯及倫敦兩地有歷史最悠久的音樂劇,就像英美的其他文化一樣,有著微妙的瑜亮情結。就我近幾年的觀賞經驗,倫敦新的原創音樂劇,題材選擇和音樂較為老派,或是說經典取向;百老匯則有較諷刺、新穎的題材,這跟他們的產業習慣和文化背景有直接關係。除了英美,歐洲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法國了,根植於他們文化傳統的舞蹈優勢,法國音樂劇重視大陣仗的舞蹈編排,也有流行音樂化、商業化的傾向,《鐘樓怪人》即為一例,不論在視覺及聽覺上都十分討喜。
另一方面,雖然百老匯有最完整的產業,但近10年也面臨困境:大多是舊作重演或電影改編,原創新戲愈來愈少,這3年受到疫情影響,有市場和資金短缺的問題。近幾年,音樂劇翻拍成電影,看似是音樂劇走向大眾及商業的新出路,事實上,音樂劇電影製作並不容易,要將劇場語言轉化為影像、鏡頭語言是相當困難的。如果只是將劇場畫面直接放上影像,很容易流於只是在電影院看一首首的MV。
相較於劇場直接寫實的畫面,電影的鏡頭運用有更多可能,也必須有更多思考及設計。例如《芝加哥》(Chicago)的〈Cell Block Tango〉一曲,在劇場中的舞蹈及歌曲相當精采,但畫面仍平鋪直敘;2002年的電影版,畫面從女主角在監獄睡覺開始,開頭不規則的節奏,帶上水龍頭的水滴、走路、手指頭打拍子的特寫,之後慢慢轉化為規則的持續節奏,接著進入不寫實的狀態,在各女子描述為何殺死情人時,穿插他們的回憶情景,以及監獄的日常如打牌、盥洗等畫面,展現更豐富的魔幻虛實之鏡頭運用。
可以見得,要將舞台上的音樂劇轉化到大銀幕上,必得下一番苦工,也必須思考,並不是每齣音樂劇都適合改編成電影,也不是所有題材都適合做成音樂劇。現今台灣做音樂劇需要預先思考用歌舞或鏡頭敘事的必要性,不應該為了音樂劇而音樂劇。像是德國就很清楚自己的優勢,雖然他們的音樂劇較少,但那是因為他們了解他們想討論的題材其實更適合用現代戲劇來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