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全台湾表演艺术的教学资源分配极不平均。一般来说,地方上最迫切需要的并不是演出,而是一个学习并接触艺术的管道,一个将艺术生活化、学习化的管道,让学习以及欣赏艺术成为全民日常生活与成长教育的一环。
文建会一年一度的「表演艺术校园巡回」以及「基层鄕镇巡回」又要开始起跑了!再一次地、又例行性地就承办单位提出的企画案进行征选,选定承办单位之后,再就演出团队的演出水准进行评比,选出一些优秀的表演艺术团队,然后就总体经费的上限以及该团队能够提供的演出规模与经费,开始进行节目的安排。在排出大致的菜单之后,承办单位努力地寻找愿意提供场地与协助宣传、寻找观众的学校或县市文化局合作,然后将这些优秀的节目带至全台湾各个角落演出,以便落实「平衡城鄕文化差距」的文化政策,并且同时间接地提供表演艺术团队一些经费,以便维持其年度性的演出及运作。
然而怎么可能藉著一年一两次的表演,而达成「平衡城鄕文化差距」的政策性目标?这政策性目标是否可行,是否真的具有文化上的功用与意义?而这个「平衡」又是否只是统计数字或政策说帖上的平衡,而非真正的平衡,对地方上究竟有何帮助?是否此一政策只是大旱中的云霓,一时水流满地,可是之后却寸草不生?而真正有所谓的「平衡」可言吗?还是应该将基本的命题修改为:「都市性的精致表演艺术,是否可以下鄕?下鄕的作用为何?如何下鄕?如何提供持续性的阶段性系列节目?如何借此一计划培养地方的发展动力?如何相支应的提供地方学习表演艺术所需的师资、场所与经费?如何以年度性的演出活络地方的文艺活动?如何结合教育与演出以便推广表演艺术?是否达成此一政策所需的经费原本就编列不足?是否现有经费可以做更有效的规画与执行?是否应该让文建会与教育部来联手执行?」
其实全台湾表演艺术的教学资源分配极不平均。一般来说,地方上最迫切需要的并不是演出,而是一个学习并接触艺术的管道,一个将艺术生活化、学习化的管道,让学习以及欣赏艺术成为全民日常生活与成长教育的一环。这个就需要政府以补贴的方式,协助艺术家在地方上落脚就业,并且鼓励地方上出少量的经费,提供必要的基本设施与支应人力,以几个地方鄕镇共同认养一个舞蹈或戏剧老师的方式,让这位老师能够每周在各鄕镇之间巡回,以免费或极低收费的方式,教导初学的学生/学员(可制定最高修习年限),轻松地跨过表演艺术的基本入门门槛。然后再配合由中央统筹办理的艺术讲座,由浅入深、系统化教导这些学生/学员如何欣赏艺术,协助建立欣赏的知识与视野,再搭配专业表演艺术团队的现场演出与示范,慢慢地建构起完整的教学与欣赏网路,逐步深耕地方的表演艺术土壤,在协助解决艺术家就业问题的同时,以「高杠杆解」的方式完成表演艺术的「希望工程」。
文字|陈树熙 作曲家、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