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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旗.白旗.阿罩霧》以台灣史上的一段公案入戲。(劉振祥 攝 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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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的台灣歷史在哪裡? 寫在《紅旗.白旗.阿罩霧》演出之前

歷史絕少出現在台灣劇場之中,成爲共同的記憶與經驗。面對激越而戲劇性的台灣歷史事件,國內多數民衆大多感到十分陌生,不僅林家故事如此,所有台灣開發史上波瀾壯闊的史詩,莫不如此,藝術學院戲劇系此次推出此劇,正是在爲建構台灣當代劇場做嘗試。

歷史絕少出現在台灣劇場之中,成爲共同的記憶與經驗。面對激越而戲劇性的台灣歷史事件,國內多數民衆大多感到十分陌生,不僅林家故事如此,所有台灣開發史上波瀾壯闊的史詩,莫不如此,藝術學院戲劇系此次推出此劇,正是在爲建構台灣當代劇場做嘗試。

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紅旗.白旗.阿罩霧》

5月17-19日

台北社敎館

移墾時期的台灣移民經常面臨天災人禍的威脅,各族群、聚落之間也因土地、水源的爭奪而結仇,各擁武力,常引起大規模的分類械鬥,甚至激發民變,而這些衝突的前因後果又與官方勢力的介入有關。

紅旗、白旗

正統與非正統

十九世紀中葉台灣中部的戴潮春、洪欉、林晟等人舉兵反淸,殺官掠城,原因在於反抗官府的侵壓,再則出於對宿仇阿罩霧(霧峰)林家的報復。尙時依附戴軍的村莊揷紅旗爲標幟,而支持政府軍的則揷白旗以示「淸白」,紅旗大戰白旗,這是淸代民變常見的情形。

民衆常因血緣、地緣之故,依違於紅旗與白旗,「正統」與「非正統」之間,紅與白因而產生許多粉紅色地帶,十分荒謬,也十分無奈。曾經舉紅旗謀反的「暴民」可能在數代後舉白旗效忠政府;而高舉白旗的家族也可能一夜之間,反白爲紅,然後被打爲亂黨。戴潮春事件中持白旗平亂的霧峰林家與持紅旗(或揷靑旗)謀反的北勢湳(草屯)洪家,正是這樣的例子。

戴案之前的林爽文反淸事作,時居大里寸(大里)林家先祖因與林爽文有同宗之誼,被捲入紅旗之禍,以至田產被沒收,備嚐艱辛。十八世紀末,林家由大里遷居霧峰,逐漸累積財富,成爲地方大族。但因水源問題與後厝(草湖)的另一支林家有殺父之仇,林文察、文明二兄弟千里尋仇,將後厝林和尙剖心割肉以祭乃父。後來,兄弟帶罪入伍,率領林家鄕勇至浙江征剿太平軍,這支戰鬥力高過綠營的台灣兵迭建奇功,林文察也因而官拜陸路提督,並回師征剿紅旗。

相反地,林爽文事件中高舉白旗,並 因功受到淸廷賞賜有加、旗衆勢大的草屯洪家在戴潮春、林晟舉事時,因與戴林友善,又與霧峰爭奪烏溪水源而結怨,因此選擇紅旗,對抗白旗。洪、戴、林三姓及其支持者事敗之後,原有田產被充公或歸林文明所有者不計其數。不過,林家兄弟由中國大陸回師平亂時,當時的台灣道丁曰健因爭功而生嫌隙,而在日後處理叛產問題時,又招致民怨,最後仇家在官方慫恿下,反控林家,埋下日後林文明被殺的禍源。

一八七〇年三月十七日,篤信媽祖的副將林文明,率領一支進香隊,伍欲至笨港進香,被辦案專員凌定國誘騙至彰化縣衙,當場血濺公堂,罪名是侵佔叛產,欺凌民婦,聚衆謀反。當時指控他的草屯洪家、柳樹湳黃家及後厝林家在戴潮春事件中,皆與紅旗對抗官軍,與林文察、林文明家族勢同水火。林文明被殺、林家兵勇群起激憤,正打算圍攻彰化縣城,文明之母戴氏適時制止,消弭了一場可能的民變,而後戴氏多次上京控案,爲子鳴冤。

林家這件公案纏訟經年,最後不了了之。而民間對林文明「壽至公堂」則另有說詞,整個案件恐怕只有慈祥的媽祖才知道眞相,因爲祂見證了整個複雜的過程。不論是林家、仇家都是媽祖的信衆,而官方對於媽祖信仰也一向敬重有加,神聖莊嚴的媽祖祭儀無可避免地成爲暗濤洶湧、遂行陰謀的場景。

霧峰林家在林文察和林文明時代,因戰功進入官僚階層。而後林文察戰死漳州,林文明以匪寇之名被殺,從政治、社會的角度,都有其弔詭的「實情」,官方猜忌、地方大族問的鬥爭和自身的私欲,冤冤相報,血的復仇,滾著人性的貪嗔癡怨,都是造成林家公案的原因。

台灣開發史上的史詩

面對如此激樾而戲劇性的歷史事件,多數民衆卻是十分陌生,即使這是台灣民間社會常見的例證。其實,不僅林家故事如此,所有台灣開發史上波瀾壯闊的史詩,莫不如此,歷史絕少出現在台灣劇場之中,成爲共同的記憶與經驗。長期以來,台灣舞台上看到的恆常是鑼鼓喧天的中國英雄傳奇與才子佳人,即使多元開放的當代社會,劇場呈多元化發展,傳統、現代、西方、東方各種類型的戲劇都有展現的空間,美中不足的,仍然找不到台灣歷史的影子。整體的戲劇環境仍明顯以西方孕育的戲劇美學爲主流,一般人所瞭解的台灣戲劇,不是專指布袋戲、歌仔戲等「民俗戲曲」,就是現代生活場景──「靑春悲喜曲」或「台灣亂象錄」之類的演出。

台灣千百年來的歷史發展、人文環境與族群變遷,一直沒有成爲劇場語言與文化史的一部分,彷彿它從未曾發生,以致於劇場對於歷史的紀錄竟是一片空白。缺少了共同的歷史經驗,所謂「劇場」也者,自然就屬於少數「劇場人」的專利了。

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一九九六年製作的《紅旗.白旗.阿罩霧》霧峰林家故事的劇場呈現。關於林家歷史的資料與論述甚多,在錯綜複雜、長篇累牘的文獻、硏究中,類似吳德功《戴案紀略》所云:「賊用紅旗,官用白旗,爲賊者蓄髮以別之」的紀錄大概不容易爲史學家與地方文獻專家所留意,但對劇場來說,「紅旗」、「白旗」卻具有強烈的視覺色彩與豐富的舞台語言與象徵效果。

《紅旗、白旗、阿罩霧》的戲劇結構,是以林母載氏京控案爲經緯,用倒述方式從林家、仇家、官方三方面立場來呈現林文明「正法」事件。歷史場景中出現許多民俗藝術質素,諸如戲曲、說唱、迎神祭儀,這些民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環節,與帶悲劇性格的林家人物的舞台呈現同時俱進,相互感染,企圖透過完整舞台形象凝聚、塑造簡煉的歷史意象。

不過,正因爲劇場的質素、內容迥異,這齣使用許多台灣歷史、民俗傳說、福佬語言、戲曲元素的製作顯得格外艱難,因爲已經脫離了參與者熟習的知識背景與學習、生活經驗。藝術學院戲劇系師生從希臘悲劇、莎劇、京劇、歌仔戲到不同風格的現代劇場作品多所涉獵,但無庸諱言的,對台灣歷史、人物、地理的了解有限,即使是古蹟猶存的宮保第,可聞可見的地方歷史與庶民生活型態,也極爲隔閡。

嘗試建構台灣當代劇場

但是,這畢竟是建構台灣當代劇場應有的嘗試,也是必須經歷的過程。經過這次的製作,原本連霧社、霧峰都分不淸楚的同學(在台灣敎育體制下,這種現象一點也不奇怪!)多少了解十九世紀、台灣歷史事件及民衆生活之一斑,並勇於挺身面對台灣社會文化,以與實際劇場經驗相互印證、發明,希望能爲台灣歷史劇場尋求時空位置,使它能像文學、美術與其他藝術領域一樣。反映台灣文化的變遷、史觀與現況,進而與現實社會、文化及民衆生活產生互動,成爲當代戲劇的活水源頭。

 

文字|邱坤良  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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