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年度扶植計畫開始時,我們仍舊關心這一年來入選團隊的評鑑結果與過程:其成果評鑑能否反映於未來的申請評選?文建會是否能承擔與支持這次的評鑑團隊?今年的評鑑是否能篩檢出台灣目前的表演藝術生態現象與問題?
最近,除了國家文藝基金會補助款因基金孳息過低與投資損失而調降,成爲影響國內藝文生態的話題之外,新年度的文建會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申請,也已於上月中旬公佈開始受理,預計以一個月的時間開放收件,至本月中截止,透過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處理審核,然後公佈申請結果。
頒佈計畫作業要點總說明
這項達上億元且號稱影響國內藝文生態最鉅的公資源扶植計畫,自從八十一年開始,即因以「扶植國際性演藝團隊」爲計畫目標而備受爭議;八十七年更因計畫名稱爲「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計畫」,遭到表演工作坊退出徵選,以抗議計畫名稱的模糊與定位不明。去年(89年)執行所謂實驗性法規,雖歷經前文建會副主委羅文嘉,與前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平珩等主導多次的民間團隊座談討論而修正成立,之後又因行政執行單位換手,和實踐方式的差異,儘管顯現了新政府革除舊政府時期粗糙作風的企圖,年初公佈入選團隊名單時,仍引發表演藝術界的公開質疑。如今可見的調整是,文建會除了公佈申請案之外,詳細說明整個計畫作業要點,並擬具計畫要點總說明廿三條,一一就補助計畫宗旨、評審程序與原則、與補助金額的調整,兼顧各團體在生態位置的考量,表達了顧全環境的誠意與空間,希望避免發生如年初的爭議。文建會三處處長王壽來在受訪時表示,過去遭到文化界的批評,顯現文化界對文建會的期望是愈來愈高,事實上文建會對此計畫展現的用心,與過去相較,的確是有著相當不同的進步與改變。
不過,在新年度計畫開始的同時,我們仍舊關心這一年來入選團隊的評鑑結果與過程;究竟「臨危受命」的文化評論人林谷芳所領軍的這支卅四人評鑑團隊,其成果評鑑能否反映於未來的申請評選?而文建會是否能完全承擔與支持這次的評鑑團隊?此外,今年的評鑑是否能篩檢出台灣目前的表演藝術生態現象與問題,相信是未來幾個月文化生態發展的觀察焦點。
為什麼是林谷芳?
這麼一樁棘手的評鑑案,在沒有人肯接、敢接的情況下,文化評論人林谷芳還是接受了文建會高層官員的委託,執行這項相對於一億三千萬元補助款的兩百萬元評鑑計畫,並且確認已經會賠本。林谷芳前年年底應舊政府時期的文建會委託,承辦了「國際—傑出演藝團隊扶植計畫」研究案,卻因爲新舊政權的交替,以及舊政府時期文建會的壓止,使得他這份耗資一百七十七萬餘元的研究結果,被「扣」在文建會內部,以致當初配合審査的表演藝術團隊對此計畫提出的弊端與建議,沒有見證到公開的處理,更遑論客觀凸顯出團隊與生態的問題。
受限法令與行政技術
林谷芳表示,外界對他承辦這次的評鑑有兩種極端的看法:一是認爲「幹嘛由你來接?」,一則卻支持「只有你能接」;這顯現了台灣當前文化生態的複雜,以及這個案子所受到的矚目。也許就某種角度來看,林谷芳何苦再次爲文建會「挺身而出」?但他認爲,這個超過一百萬元的補助評鑑案,必須透過政府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公佈的「政府採購法」執行;就算文建會眞的沒有承擔,其實也有「政府採購法」這個「卸責機制」,文建會無法自組評鑑,否則顯然違法。二則即使文建會自行選擇了評鑑委員,馬上會遭到外界質疑其對文化生態的了解程度與評審的公正性,最後還是得透過公開的程序徵選評審,與目前做法無異。林谷芳強調,與其關心誰來承辦這次的評鑑計畫,不如從道義、法令與實際生態的考量,來看文建會對委託單位及其研究成果,是否展現完全負責的承擔與承諾。
到底文建會當初是否計畫完全承辦今年度扶植計畫的申請與評鑑呢?王壽來表示,文建會曾經考慮過幾個評鑑時可能遭遇到的問題,例如以約聘方式聘請評審執行評鑑,但都因爲會計法的問題,執行評鑑的技術問題與公務單位沒有這樣的員額規定而打消自行評鑑的念頭。至於是否委託民間承辦扶植計畫案的申請與審核,王壽來不贊成一下子推翻過去的做法,畢竟補助款源自政府公資源,目前文建會還是最具公義性的單位,若擅自委託民間處理,恐怕會遭致非議。
當被詢及對年底評鑑案成果的看法時,王壽來希望文化界能以「學生成績進步不進步」的角度來看待評鑑結果,而非「不及格就刪除」地排斥入選團體,在評鑑結果尙未明朗化前,避免以「期待爭議」的悲觀態度,來面對這次的評鑑結果。對於林谷芳承辦這次的評鑑案,文建會是百分之百的支持,而且誠心誠意地負責與承擔其研究成果。至於會不會公佈今年的評鑑結果與何時公佈,正如此計畫作業要點總說明第十二條所示,王壽來希望能保留公務機密的空間,屆時評估公佈的影響性之後,才會做決定。
尊重契約雙方的約定
堅持以「謙抑」的態度來面對扶植計畫,林谷芳表示,前年的扶植計畫研究案,是爲了檢驗這項扶植計畫的形式與存在意義,只能以有限的人力,普査過去八年來該計畫的實踐利弊,並且在無法完全驟然抽離和改變生態的情形下,反映各方的意見,討論該計畫可能的調整,而非以學者的主觀看法,擅自主導或破壞現有的文化生態。這次,他採取「消極中見積極」的做法,以「分等」的方式:表現優秀、如常、待加強和篩選出問題團隊等四種評鑑等級,把明顯違反與文建會「契約」約定的團體找出來,例如虛報行政人數、薪資與演出場次,將經費裁量權交給未來評選申請團隊的評審,並建議文建會給予適當的懲罰,問題團隊不須負法律與道德的責任。王壽來也同樣表示,所謂「懲罰」,也就是將今年度的評鑑結果,交由負責評選下年度申請團體的評審參考。就算問題團隊有明顯違約的事實,該團當年的補助金額並不會遭到扣押或縮減,林谷芳表示,文建會沒有所謂「扣款」的機制,文化界應該要有這些基本的法令觀念;但最重要的是,文化界要開始建立契約觀念,契約雙方都要尊重契約內容,連政府與國家都有契約關係,文化界在享用公資源的同時,就有義務展現契約的實踐成果。
不過這次評鑑過程最大的問題是,不論過去或現在,經過林谷芳實際研究後發現,任何方法學都不適用於這項扶植計畫。林谷芳表示,所有的研究無論用統計或質性分析,都需要歸納「樣本」,找出共同性,並且透過概念設計和分類,找出結論的方向;然而這個案子牽涉太多不同的團體,每個團體都是表演藝術生態環境中的特例,任何一個評鑑與觀察的想法,都很容易碰到「例外」。
先天不良的荒謬計畫
「這其實跟一個學者的能力無關,而是跟這項扶植計畫案本身的荒謬性有關,」林谷芳強調,「把所有不同性質的東西,硬收納在一個大計畫裡,還以爲可以照著一定的程度與方式來成長。」事實上,這點便成了本計畫「先天不足」的一項發展障礙。譬如,文化界普遍支持「永續經營」的觀念,這點甚至是這項扶植計畫開宗明義第一條的宗旨,因此,要求各團隊要有完善的行政體系,似乎毫無疑義。可是像「相聲瓦舍」這樣的團體,只要做好編劇創作,根本不需要龐大的行政體系,就算需要推票,其他行政業務都可以外包。從目前提倡的藝術行政管理角度來看,「相聲瓦舍」似乎是完全沒有進步,但實際上它的觀衆市場卻是不斷成長,作品也備受歡迎。話說回來,如果只能檢驗該團的藝術理念與發展,又和扶植計畫的原始觀念扞格不入,也不是這項扶植計畫的目標。
坦白說,林谷芳並不贊成扶植計畫這樣的單一大案子,它應該逐次被拆解成幾個小案,以不同的申請標準因應,未來評鑑和評審的原則應該都不相同。雖然目前的扶植計畫,將申請團體分爲四類,呈現了目前的生態狀況,卻因爲這個龐大的前提限制,才使得評選出來的結果「不對勁」。這次,林谷芳希望透過這個評鑑的機制,除了篩選出明顯的違約者,也能讓文化界逐漸了解這項計畫背後呈現的問題,其實比我們想像來得複雜。未來他希望能在某段期程之後,透過不斷的研究和大膽的設計,讓政府和民間的各項文化補助,都能漸漸尊重藝術的獨特性與個體性;即使有分類,也能調整爲更好的分類補助機制。計畫愈膨脹、愈是要納入更多的團體,愈會大而無當,而沒有標準。
謙卑面對生態的調整
回頭看看八十九年的實驗法規,其實早已試圖因應各個表演藝術團體規模與成長目標的不同,將申請金額的範圍訂爲四個等級,不同等級皆有不同的要求與經營預算比例,所獲補助金額愈高的團體,其演出經費與規模相對更高。相信這個問題早已在屢次的座談中,反映於各個表演藝術團隊的意見裡,例如屛風表演班的李國修就曾受訪表示,不同規模類型的團體,應該以不同的扶植補助金額與標準視之。爲什麼這個企圖調整原計畫問題的理念沒有實踐?又爲什麼至今不能實踐或無法實踐,未來評選申請團隊與評鑑入選團隊時,這樣的問題是否又會原地繞著評審們打轉呢?
林谷芳表示,這次的評鑑只是做個模式,在文化團體取得資源以後,看看這套遊戲規則符不符合生態、程序正義與藝術發展的需要。也許評鑑公佈之後,外界可能產生藝術方面的質疑跟辯駁,但就公平性和運作模式而言,林谷芳認爲在兩百萬元的經費限制下,又被迫在短短的五個月內完成團隊評鑑,這項評鑑計畫原本就有先天的困難,他願意接受外界的挑戰。相對於一億元的補助款,這項評鑑若要滿足文化界的理想期待,事實上會耗費七、八百萬元的預算,恐怕絕大部分的文化界人士都不能接受。沒有一項計畫是如此沈疴難治了十年,這是整個生態和觀點的問題,大家應該集體來調整。每個團隊都有其生存基點,都有受尊重的生命選擇,我們期待整個生態環境調整時,甚至是政府執行文化政策時,都能更謙卑地去看待其可能性。
(本刊編輯 傅裕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