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要探討的重點是,年輕音樂家的演奏技巧與舞台創意進步了,表演藝術市場環境也在不斷變遷;走過二十年的兩廳院「樂壇新秀」立意雖佳,然其整體企劃思維有無與時俱進?如果活動目的純粹是為優秀的年輕音樂家提供舞台,他們現在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樣的舞台?主辦單位的立場是被動的贊助者抑或積極的行銷者?而當前國內外類似活動主辦者的做法又為何?
在大環境不景氣的當下,「叫好不叫座」或已成為表演藝術市場司空見慣的場景,筆者近日就欣賞了兩場這樣的演出,由於此一系列音樂會有其制度上的代表性,並關係著國內新生代國樂演奏家的舞台歷練和發展,因此留下了這段不能見怪不怪的探討。
兩廳院舉辦「樂壇新秀」甄選活動迄今已近二十年,其中傳統器樂項目近年採現場選拔方式,經兩輪比賽才精挑細選出最後優勝者,有別於西洋器樂項目一貫以影音資料為主的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由於過去在台灣較少有真正專業水準的國樂比賽,因此以提供演出機會為獎勵方式的「樂壇新秀」,乃成為一些科班高材生躍躍欲試的標地。今年七月六日在國家演奏廳有兩場本屆傳統器樂新秀的音樂會,四位演出者在每人僅半場的時空局限下,仍展現卓越的演奏技藝,在曲目安排上也各顯巧思,包含台灣作曲家、當代西方音樂家、甚至演出者本人的創作,演出形式更結合多種樂器重奏及劇場表演手法,與同屆西洋器樂新秀每人一整場,卻以單純獨奏型態演奏經典作品的傳統模式相較,可謂大異其趣。
「樂壇新秀」需要的不止是一次演出機會
稍嫌遺憾的是,兩場音樂會如此賣力的演出並未帶來亮麗的票房,確令主辦單位不解。然而時值暑假票房淡季,將兩場性質相同的音樂會排在同一舞台於一天之內連續演出,票價又高於同類型音樂會的市場行情(註1),在推票的先天難度上本可逆料(註2)。但筆者要探討的重點是,年輕音樂家的演奏技巧與舞台創意進步了,表演藝術市場環境也在不斷變遷;走過二十年的兩廳院「樂壇新秀」立意雖佳,然其整體企劃思維有無與時俱進?問題如下:
- 如果活動目的純粹是為優秀的年輕音樂家提供舞台,他們現在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樣的舞台?
- 主辦單位的立場是被動的贊助者抑或積極的行銷者?而當前國內外類似活動主辦者的做法又為何?
數年前,樂壇新人想靠自己在國家演奏廳辦一場獨奏會並非易事,但是以今年的四位傳統器樂新秀為例,他們不但具備國內外豐富的演出資歷,並且全都有和樂團協奏的經驗,其中三位並已在國家演奏廳開過至少一場個人獨奏會,而擁有類似背景的年輕人目前在台灣國樂界並非特例。因此除賦予個人履歷上「樂壇新秀」的榮銜之外,主辦單位若對此制度仍具創設之初的理想,繼續成為當前國內樂壇提拔新秀較具代表性的活動,則在做法與內涵上必須因應時代要求,提出更具實質意義的演出機會。
三種傳統器樂類選秀活動比一比
以下試列舉目前國內傳統器樂類三項選秀活動為優勝者所提供的獎勵與條件,並加以比較:
一、兩廳院傳統器樂新秀甄選
- 無獎金。參加兩廳院製作之音樂會演出(註3),半場獨奏會演出費一萬五千元,行政與場地基本開銷由兩廳院負責,票房全歸兩廳院。
- 所有場次集中在一張海報,無單場個人海報。
- 音樂會曲目無特殊限制與規定。
- 報名費一千五百元。
二、小巨人國樂菁英獎
- 首獎得主與樂團協奏,演出費五千元,外加舉辦國家演奏廳個人獨奏會獎金三萬元。
- 二獎得主舉辦國家演奏廳個人獨奏會獎金一萬五千元。
- 上述舉辦獨奏會部分之行政程序與場地申請由主辦單位免費代辦,唯開銷(場租、文宣品印刷等)由得獎者自付,票房也全歸得獎者所有。
- 每場均有個人海報。
- 比賽指定曲即音樂會協奏曲與獨奏會部分演出曲目。
- 報名費一千元。
三、新逸藝術音樂星秀選拔大賽
- 獎金第一名一萬五千元,第二名一萬元,第三名八千元。
- 獲前三名及入圍特優獎者,可與新逸藝術共同合辦國內音樂會。新逸負責場地申請、文宣之行政與開銷,票房扣除行政費用後,盈餘由得獎者與新逸對分。
- 每場有單獨海報。
- 目前國樂項目為兩人合開國家演奏廳音樂會一場,及外縣市演出機會。
- 報名費二千元。
從上述不同單位提供給優勝者的條件裡可發現一個弔詭現象,屬於民間私人性質的小巨人絲竹樂團與新逸藝術公司,其活動設計比較類似比賽性質,優勝者有獎金與開音樂會等兩項獎勵,但是票房利潤的分配歸屬,使演出者自然地承擔了一部分的行銷責任。兩廳院的制度比較簡單,其實更像單純支付邀約音樂家演出費的方式,但是對於音樂會的行銷包裝,從檔期安排、海報文宣到推票,卻都缺乏一個真正音樂經紀單位所應具備的積極性。
此外,現今申辦個人獨奏會既非難事,目前兩廳院選拔出的傳統器樂新秀們,也已超越這些基本的演出資歷。提供室內樂與協奏曲的演出機會,才是豐富其音樂歷練的適當獎勵,如上述小巨人國樂菁英獎,就有安排首獎得主與樂團在國家音樂廳演出協奏曲的措施。
從比賽執行單位到音樂人才行銷者
從被動的比賽執行單位轉型成為積極的音樂人才行銷者,早已成為國際音樂比賽或樂壇選秀制度的趨勢,許多比賽單位與當地音樂季/藝術節機制緊密結合,進而與其他音樂節進行選秀人才交流,經過創意十足的行銷手法,往往能突破一般陳腔濫調的節目以另創佳績。兩廳院全年有不少優異的自製節目,也經常與國家國樂團合作,故不妨更靈活地將傳統器樂新秀融入各演出系列中,而非讓外界誤認其僅聊備一格地填補淡季檔期。雖說個人演藝事業的成敗最終還是要看音樂家本身的造化,比賽單位也絕非慈善事業,但是任何成功的主辦者均應懂得精於與其產品相互依存的道理。
註
- 近期同類型音樂新秀獨奏會於國家演奏廳演出票價比較:2008兩廳院傳統器樂新秀/400,500,600。音樂人才庫培訓計畫/300。新逸藝術音樂星秀/200,300,500。小巨人國樂菁英獎/200,300,400。琴園菁英系列/250,350。
- 此外,其中三位得獎者在「樂壇新秀」演出檔期之前一個月,均已分別開過自辦的個人獨奏會。
- 西樂為個人整場獨奏會,演出表現特優者隔年並安排室內樂演出,再獲肯定者得另安排協奏曲演出機會。國樂近年為個人半場獨奏會,2009年甄選辦法恢復特優者得與國家國樂團合作演出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