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可說是台灣原創音樂劇製作大爆發的一年,不管是首演、重演或重製,數量超過廿個,可說是歷年來的高點。然此時台灣音樂劇發展乍看蓬勃,其實外強中乾,量雖然逐年增加,但產出的質卻有道不出的無奈,大多數創作者和劇團總是倚靠熱情和衝勁,突破困境和挑戰。相較於音樂劇產業發展完熟的韓國,與起飛中的中國,台灣的音樂劇如要更上層樓,政府的扶植挹注、場館的合作共製,都可能讓未來看到一片藍天……
二○一八年的台灣原創音樂劇舞台,是製作大爆發的一年,全年冠上音樂劇,進行首演、重演、重製的作品,數量超過廿個。如果將一九八七年的《棋王》,視為台灣原創音樂劇「元年」,二○一八年,發展走過卅年的當下可以說來到「高點」。
今年登場的原創音樂劇,包括全民大劇團的《賽貂蟬》、《風中浮沉的花蕊》、《搭錯車》、春禾劇團《愛情哇沙米》、廣藝基金會《何日君再來》、躍演劇團《飛過寬街的紙飛機》和《女人的中指》、音樂時代劇場《隔壁親家》和《渭水春風》、紅潮劇集《瑪莉皇后的禮服》、刺點創作工作坊《電梯》、綠光劇團《再會吧北投》、台南人劇團《第十二夜》、果陀《吻我吧娜娜》和《愛呀,我的媽!》、天作之合《天堂邊緣》、瘋戲樂《木蘭少女》、四喜坊《撲克臉》、 C Musical《不讀書俱樂部》和《焢肉,遇見你》、再拒《春醒》、A劇團《吉米不難搞》和《茉娘》、愛樂劇工廠《小羊晚點名》等。
乍看發展蓬勃 其實外強中乾
這些創作無論音樂風格、劇本內容、使用語言、呈現手法、製作規模、展演形態等,徹底發揮音樂劇具有的彈性和包容力。然而此時台灣音樂劇的發展,乍看蓬勃,其實外強中乾,因習慣在資源有限和時間壓縮的狀況下創作,作品的量雖然逐年增加,但產出的質,卻有道不出的無奈。大多數的創作者和劇團總是倚靠熱情和衝勁,突破困境和挑戰。
目前「檯面上」的劇團,以卅年的時間軸來看跨越了三代,第一代要屬一九九○年代處於模索期的果陀和綠光劇團等,第二代為二○○○年前後帶動成長期的音樂時代、愛樂劇工廠等,第三代則屬二○一○年前後創造成長期的新世代,包括躍演、天作之合、瘋戲樂等。
二○一八年登場的音樂劇中,由張雨生創作的《吻我吧娜娜》一九九七年首演轟動一時,具指標性意義。廿年過去捲土重製,此時台灣的音樂劇環境又有什麼改變?
以亞洲各國發展音樂劇的時序為例,在日本之外,台灣原本具有稍微領先的姿態。韓國原創大型音樂劇指標為一九九五年的《明成皇后》,中國則是二○○七年才誕生《蝶》。然而中韓起步雖晚,但目前韓國首爾已被視為亞洲音樂劇之都,並逐步獲取外銷紅利,中國音樂劇發展也緊追在後。北京和上海不僅已有專門上演音樂劇的劇場,上海更積極發展音樂劇場聚落。二○一八年韓國製作的音樂劇首度登台,包括《搖滾芭比》、《光的來信》及《王世子失蹤事件》,同時「安徒生和莫札特的創意」也以購買韓國版權的方式製作中文版的《Musical TARU! 恐龍復活了!》,引發國內音樂劇界熱議。
商業與藝術的拉扯 產業鏈思維仍匍匐而行
韓國和中國的快速發展,在於切入音樂劇領域時,面對此資本密集型的藝術形態,明白界定為文化或內容產業,政府與企業提供大量資金培育人才,興建場館,拓展市場與觀眾等,希望兼顧文化產業的象徵價值與經濟功能價值。反觀台灣音樂劇長年陷入藝術與商業之爭的尷尬處境,申請文化部扶植團隊補助時,竟然還得面對究竟屬於戲劇還是音樂類的困擾,私人資金挹注的獲利模式仍處於觀望和試水階段。成就音樂劇的產業鏈思維,包括學院訓練、人才經紀、節目製作、劇場經營等,台灣至今仍匍匐而行。
音樂劇在全球表演舞台的光譜中,經過百老匯和倫敦西區百年實踐,已證明音樂劇既能吸引普羅大眾欣賞,又可兼具藝術和商業價值。因此音樂劇到底屬藝術還是商業,基本上為假議題,因為西方藝術討論中,從來不曾將商業與藝術截然切割,也不曾把大眾或通俗藝術排除在藝術版圖之外。
至於音樂劇到底是屬於那一類,台灣原創音樂劇的發展,的確由「劇團」打前鋒。這些劇團本身以製作舞台劇為主,音樂劇為發展支線,或眾多創作中的一種藝術形態。但文化部專家評鑑扶植團隊時,不能誤把台灣特殊發展狀況當成分類依據,因此在分類上,不妨參見音樂劇劇種的發展,回歸學術專業。西方學界明白認定,音樂劇就是輕歌劇的變型或延伸,因此它是不折不扣的音樂藝術。
政府領頭場館攜手 期待「高點」成為真正果實
文化部站在政策擬定的制高點上,假如認為音樂劇與戲劇、舞蹈等同為扶植發展之表演藝術對象,就該比照對待,但目前的狀況是民間致力發展,但公部門的資源投注難以相提並論。音樂劇既然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範圍,文化部應評估是以補助或投資或以雙軌概念進行支持,這便涉及「表演藝術司」和「文創發展司」甚至是「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之間要如何相輔相成。未來「文化內容策進院」的設立及國發基金導入的「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也有機會成為台灣音樂劇發展的活水,政府均可透過領頭羊的方式,成為團隊、製作公司等與民間資本之間的觸媒。
目前台灣正處於場館大爆發的時代,國表藝旗下三館所(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臺灣戲曲中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等,將有機會為音樂劇製作創造可能,而場館間彼此如何共創共榮、共製共演,也是值得進一步思考。
台灣面對韓國早已領先在前,中國跳躍式的成長,如何就自己的優勢,開創可行的製作和商業模式,同時以創意為豪的台灣,如何加強音樂劇人才的競爭力,能夠從台灣出發至華文世界有所發揮。政府部門透過上述種種積極作為,與民間更進一步攜手,或許台灣音樂劇猶能找到一片天,今日的「高點」將成為明日真正的果實。
文字|林采韻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製作行銷處資深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