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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輝在國光舉辦的「拍案京奇」活動中,由青年團員配合演出的「唐詩即興」,示範戲曲如何運用到教學上。右為林朝緒,左為劉嘉玉。(南有嘉木 攝)
專輯(二) 孩子,戲開唱囉!/體制內紮根

結合多科內涵,戲曲教育購「統整」

談「藝術與人文」課程中的表演藝術與傳統戲曲教學

戲曲藝術的精緻化與高度藝術化的特性,不應該是教學上被放棄的藉口,戲曲藝術的教學無形中已經結合多樣學科的內涵,更落實了九年一貫教育中「統整教學」的概念,其與「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目標是密切配合的。「表演藝術教學」這個百年教育工程大計,仍有賴教育與課程學者專家與劇場專業及學者共同合作與長期經營。

戲曲藝術的精緻化與高度藝術化的特性,不應該是教學上被放棄的藉口,戲曲藝術的教學無形中已經結合多樣學科的內涵,更落實了九年一貫教育中「統整教學」的概念,其與「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目標是密切配合的。「表演藝術教學」這個百年教育工程大計,仍有賴教育與課程學者專家與劇場專業及學者共同合作與長期經營。

九年一貫教育的實施,猶如一艘航行在似熟悉又陌生海域中的巨輪,搭載著滿船的旅客倉卒出航,迎面而來的一團迷霧,讓許多基層教師失去教學的方向而暈眩不已,特別是領域學習的構想,以及學科統整的基本精神,更讓接受師範養成教育課程及舊體制實際授課時均已習慣分科教學的教師們,面臨極度的恐慌。

在面對中小學九年一貫教育課程,許多教師或多或少對「藝術與人文」領域中的「表演藝術」心生畏懼,原因其實很簡單:長久以來,我們的教育體系完全忽略了表演藝術在全人教育中的重要性,音樂、美術、工藝等等藝能科目,儘管在面對升學壓力時往往成為被挪用的學科,卻也已經發展出一套相當完整的教學目標與課程規畫,但是,由於五十年來表演藝術教育的階段性任務,僅僅在於專業創作人才的養成,缺乏前瞻性的教學研究,以及踏實的教學實驗,在早產兒般的九年一貫教育中,似乎也命定地終將成為爹不疼、娘不愛的孤兒,更必然引起恐慌,進而有意無意地被遺棄。

參加研習活動的老師仍停在摸索階段

面對上述的問題,政府機構委託學術單位或是民間劇團,因應課程的需求所大量舉辦短期的研習活動,便成為救急的策略之一,這樣的做法,與一九六○年代,李曼瑰教授在台灣推展所謂的「小劇場運動」、以及推動兒童戲劇創作及演出時的做法如出一轍。只是,大部分的研習活動,儘管能夠正確地掌握「表演藝術的學習並不是要在學習過程中製作與表演一齣戲」的概念,但是,其研習內容多半仍以研習活動授課講師的「劇場經驗」為主要後盾,或是根據其兒童劇場的實務經驗,以及對「劇場遊戲」內容的認識進行研習教學。觀念上固然在於期望參與研習的中小學教師能夠親身感受戲劇與劇場的魅力,引發其對於表演藝術的興趣,進而能夠將此經驗轉化為學校裡課程教學的基礎,但是,在有限的研習時數中,學習了許多劇場遊戲的帶領方法、認識了許多表演的技巧、瞭解了許多表演藝術的類型和創作之後,如何將這些速成的知識轉化為教案的設計,以便在課堂上付諸實踐?

對參加研習活動的許多虛心求教、認真進修的教師們而言,課程設計規畫、教學策略擬訂、學習活動研發、教學及學習評量方法,以及教學資源的取得等等在教學過程中極為關鍵的重點,其實還停留在自我摸索的疑惑階段,仍然欠缺實務經驗傳遞的臨門一腳,更遑論部分以為領取了「研習條」便可以「黃袍加身」、站上表演藝術教學第一線的少數教師了。

「工具」和「本質」兩種方式不應對立或偏廢

從台灣教育的發展歷程來看,表演藝術要落實在學校教育裡,一般而言,至少有兩種方式,一種可稱為「學科工具式」,是以表演藝術作為其他學科課程的學習媒介,例如:結合語文、數學、社會、自然、歷史、生活技能、音樂、視覺,甚至表演藝術本身等等課程的學習內容,以表演藝術生動活潑與實際參與的特質,作為傳達其他學科領域知識與技能的工具,這也是過去教育界不斷推動的所謂「創造性教學方法」或是「開放教育與情意教學」的教學創新方法所在。只是,如果我們將表演藝術的學習僅僅局限在「學科工具」的範圍中,其實並不必然要將表演藝術納入義務教育的學習領域,只要在各類學門的教學方法上加以補強,或在師範體系課程規畫上加入表演藝術的相關課程,讓教師瞭解並能夠運用「表演藝術」作為其他學科領域的教學工具即可。因此,明顯可見的這一種方式並非表演藝術教育納入九年一貫教育的真正目的,但卻是現階段教師們較為熟悉也願意實行的方式。

另外一種落實的方式則是「學科本質式」,乃是將表演藝術視為一門專業的藝能學科,主要是在課堂上學習戲劇、舞蹈、劇場等表演藝術範疇內基礎的專業知識、創作方法與鑑賞能力,但是其目的並非企圖在國中、國小階段培養專業的表演藝術或劇場藝術家,更不是要在學校教學活動中「演戲」,真正重要的是希望從小培養學生對於表演藝術的興趣,激發其表演藝術的潛能,進而引發學習動機和參與的熱情。對大部分學生而言,是為他們開展一扇表演藝術的窗口,可以一窺表演藝術的堂奧,進而產生興趣,成為表演藝術的愛好者;對可能具有表演藝術潛能的較少部分學生而言,則是推開一扇通往表演藝術創作的門扉,為未來專業的進階學習做準備。換句話說,國民基礎教育中表演藝術的學習,最重要的是一種美育的陶冶和全人教育的完成,使我們的學生具備美的感知、鑑賞的能力及藝術的興趣,至於更專業與專精的學習,應該衡量個人的專長能力及興趣取向,在另一個學習階段才加以要求。

然而,表演藝術之落實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學科工具」或「學科本質」兩種方式不應該是彼此對立或偏廢一方,兩者各有其不同的學習效果與教學策略,或者我們應該說,兩者應該互相交融,更必須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加以規劃運用。

戲曲藝術的內涵密合「藝術與人文」課程目標

以表演藝術領域中相對更為冷門的「傳統戲曲」來說,相信更令許多教師望之卻步。京劇、歌仔戲、布袋戲、客家戲、豫劇等等傳統戲曲劇種,各有其發展的歷史脈絡,其藝術層面的美學特質與表現上的專業特性也有異同之處,生活在現代社會中的中小學教師或許平常就極少接觸,一旦面臨教學的挑戰,恐怕是不不是一個「難」字可以形容。其實,各類戲曲藝術儘管在表現媒介、語言、唱腔上或有差異,但在本質上都是「合歌舞以演故事」的形式,更具有表演程式化的特性,和大部分現代戲劇的劇場表現有所區隔,但是根本上來看,戲曲藝術的教學,無形中已經結合文學、語文、歷史、社會、體育、視覺、音樂、表演等等學科的內涵,更落實了九年一貫教育中「統整教學」的概念,而其與「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目標更是密切配合。

教育部九十二年頒訂的新版「藝術與人文」課程綱要的基本理念中,「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等三大課程目標似乎隱含著先後次序的意義。其中,「探索與表現」強調的是以學生的學習本位出發,透過自我探索、生活經驗的累積等等步驟,進而能夠運用不同的媒材從事藝術表現,最後的目標則是「豐富生活與心靈」。我們從戲曲「演員劇場」的發展歷程中可以發現,戲曲藝術的表演特質從生活中衍生而進一步加以藝術化與美化,其表演創作的過程,展現了對生活面貌的提煉,以及對自我肢體與聲音的探索,進而將生活面貌與自我探索的過程,完成於藝術的創作之中。因此,學生的學習,將可與戲曲表演概念的形成同步發展而完成其學習歷程。

而「審美與理解」強調的是透過審美及文化活動,加深對藝術價值、風格、文化脈絡等等的體認,其最終目標乃是「熱忱參與多元的藝術活動」。就戲曲藝術而言,其與藝術風格的特殊性、與文化脈絡的密不可分,具備了普世公認的藝術價值等等都是無庸置疑的。因此,對戲曲藝術本質上的探索與深化的認識,自然也是達成領域課程目標的必要過程與重要教學內涵。

至於「實踐與應用」的課程目標,乃是希望透過藝術活動與生活關聯的認識,增強學生對於環境的知覺,並尊重與了解藝術創作,進而能夠身體力行,實踐在生活中。對戲曲藝術的教學而言,在「實踐與應用」的目標上,當應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承接「審美與理解」的課程目標而來,經過了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的兩個進程,具備了戲曲藝術的知能和鑑賞的能力之後,理論上能夠激發其對戲曲藝術的興趣,成為文化藝術活動的基本觀眾。第二個部分則是針對具有創作潛能的學生而言,無異也提供未來生涯規畫的基礎,儲備了藝術創作的人才。

樂見國光劇團進行戲曲教案探索

任何一門學科,教育者對於該學門的基本知識與興趣是教學內容得以落實、教學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基礎,戲曲藝術的精緻化與高度藝術化的特性,不應該是教學上被放棄的藉口,對於「表演藝術教學」這個攸關未來藝術發展與人才養成的百年教育工程大計,事實上仍有賴教育與課程學者專家與劇場專業及學者共同合作與長期經營。一九七○年代,當時的教育部在每週六、日,於台北的國父紀念館舉辦「少年國劇欣賞」,規定各個國中小學排程參與此一京劇欣賞教學活動,一九八○年代,隸屬復興劇校的「復興實習劇場」則在每週二、四上午提供實習演出讓國中小學生免費欣賞,這些固然僅僅止於「欣賞」,但也算是戲曲教育的開端。一九八○年代中期,雲門舞集在汪其楣教授的策劃下,舉辦「小小平劇教室」推廣示範活動,到各鄉鎮巡迴,則是民間團體有計畫施行戲曲普及教育的案例之一。今年開始,國立國光劇團以其豐富的國家級劇團人力資源,開始針對推廣教育進行一系列的展演和教案探索研習活動,則是結合九年一貫教育具體的做法。有心豐富教學內涵的教師們,當可從這些活動中找到自我掌握的教學資源與借鏡,更期待更多的劇團與學者專家們,能夠投身於戲曲教育的落實,如此,屬於我們重要文化資產的戲曲藝術,或許能找到永續長存的一線生機。

文字|王友輝 台南師範學院戲劇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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