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魅影》出神入化的總體劇場效果,既滿足了挑剔成性的評論家胃口,更把全場觀眾把玩在手掌心,使人對整部作品欲拒還迎、又愛又恨──恨它的劇本、詞作與音樂沒有再深一層,把《歌劇魅影》無窮無盡的戲劇張力逼到極限;愛它的場面調度足以名垂青史。而負責整體場面調度的,正是百老匯史上最具傳奇色彩的天王大導演哈洛.普林斯。
去年九月中旬,萬眾矚目的《歌劇魅影》Phantom of the Opera電影版本終於在倫敦近郊的「松木攝影棚」開鏡。
這部成本四千萬美金的製作在原作者之一的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的堅持下,擁有讓人匪夷所思的卡司:由擅長拍攝動作片的喬.舒馬克(Joel Schumacher,曾執導《蝙蝠俠》三與四集、《絕命鈴聲》)執導演筒,年僅十六歲的艾瑪.羅莎曼(Emma Rossum)飾演女主角克莉絲汀。最受矚目的「魅影」一角則在數年的選角煎熬之後,捨棄原版舞台劇的麥可.克勞馥(Michael Crawford)、國際巨星安東尼奧.班德拉斯(Antonio Banderas),轉就名不見經傳的蘇格蘭小演員、年僅三十三歲的傑拉德.巴特(Gerard Butler)。
年輕化的電影卡司
由於《歌劇魅影》全篇故事的敘事發展重心是在女主角對於魅影如慈父般的關愛,以及魅影揮灑其音樂才華、悉心指導她歌唱技巧的兩個焦點開始推展,許多消息人士對於《歌劇魅影》電影版刻意標榜「年輕化」卡司,無不為其暗中捏把冷汗,希望《魅影》一片不要在好不容易重新吹起的歌舞片風潮之下,失足踩空。尤其,家財萬貫的洛伊.韋伯此番可是特別耗斥重金,將影片攝製版權從美商華納公司手中,轉購回自家攝製。
原本以為此舉能避免好萊塢過去幾十年來以不適任的編導、明星揉躪經典歌舞劇作的惡質傳統,將這部舞台劇作去蕪存菁,永遠存留下來,然就現況看來,不少《魅影》的忠實支持者已在心中畫下大大的問號;特別是麥可.克勞馥的劇迷俱樂部,更發起杯葛《魅影》電影版的國際串連大動作。好在百老匯新貴派屈克.威爾森(Patrick Wilson,擔綱《奧克拉荷馬之戀》、《脫線舞男》)在此「年輕風」影響之下,順利膺選出任第三順位的主角──韓晤子爵(Roul──若照《魅影》劇本、歌詞裡的英語讀音,則要譯為「羅爾」),肩負維繫全片最起碼的音樂表現和戲劇水準的重大任務。
文本之差、有目共睹
除了因電影版本而身價百倍的《芝加哥》,《歌劇魅影》應該是當代音樂劇場中知名度最高的一部作品。不少學者和評論家都指出,《歌劇魅影》其實是整個英美歌舞劇場發展史上最受爭議的一部作品。《魅影》的戲劇文本成績之差,有目共睹──劇本破綻處處,歌詞平庸無奇,浮濫的宣敘調更拖慢了戲劇推展的速度。
至於音樂部份──洛伊.韋伯的音樂一向會有「不是愛就是恨」(love it/hate it)的極端反應。要喜歡他的音樂很容易,因為動聽優美的旋律搭配流行曲風(如主題曲〈劇院幽靈〉“Phantom of the Opera”用了類似搖滾樂的重低音節拍、浪漫情歌〈是我所求〉“All I Ask of You”則是傳統動人旋律加上無休無止的流行金曲「反覆」技巧),最易讓人琅琅上口。另一方面,要憎恨他的音樂也不難,只要揭開那層「動聽」的面紗,便會發現底下一無所有。
我們期待在一部優秀的「戲劇音樂」(theatre music)創作裡發現的戲劇深度、美學思想,並不存在於韋伯大部分的作品裡,偶有例外,也是膚淺的假象。他在每個關鍵點所做的美學抉擇,似乎都是為了讓這支「單曲」更能取悅大眾,而不是為了戲劇中個角色的性格、內心世界與戲劇情境等更重要的整體質感考量。
以假亂真、擄獲人心
走筆至此,想起一個非常惡毒的笑話。傳說洛伊.韋伯爵士某次問人,為什麼大家都討厭他?這位仁兄的回答很妙──「人生苦短,這樣可以節省時間做更有意義的事。」此雖為巷議街談,但卻意外為洛伊.韋伯在劇場界的地位下了一個明確的註腳。
在洛伊.韋伯本人的(流行)音樂特質影響下,《歌劇魅影》累積了深厚的群眾基礎──或愛或憎,壁壘分明;由是更加深這部作品的爭議性。尤其,這部作品以「歌劇」(事實上是「歌劇院」)為名,滿足了很多消費者想要接近「歌劇」這個古典藝術形式,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心願。
在「歌劇」的題旨之下,洛伊‧韋伯以他古典音樂的訓練基礎,炮製了許多以假亂真的仿古歌劇片段,作為主要情節的背景襯托,在真正推動敘事、介紹人物的大段歌曲,則暗渡了他在《萬世巨星》、《貓》等作品裡擄獲人心的流行曲風及動人旋律,成功吸走「嚴肅古典歌劇」和「音樂劇正統」兩大藝術品味之間的游離選票,形成聲勢浩大的支持力量。
愛之亦恨之
如前所述,《歌劇魅影》的戲劇文本存在許多問題,敘事過程中一個又一個的謎團,細究起來,目前的成品裡都無法給我們更完整的解答(如魅影與克莉絲汀之間的「師生關係」是如何建立的?又如克莉絲汀第二幕在父親靈前的戲,魅影怎會拋頭露面跑到劇院外,還神通廣大地讓墳台的鐵門向英台拜墓一般緩緩打開……);但若非它讓人嘆為觀止的場面調度,《魅影》一劇的爭議性恐怕也不會這麼大。尤其它出神入化的總體劇場效果,既滿足了挑剔成性的評論家胃口,更把全場觀眾把玩在手掌心,使人對整部作品欲拒還迎、又愛又恨──恨它的劇本、詞作與音樂沒有再深一層,把《歌劇魅影》無窮無盡的戲劇張力逼到極限;愛它的場面調度足以名垂青史,萬古流芳。而這位負責整體場面調度的一代大師,正是百老匯史上最具傳奇色彩的天王大導演哈洛.普林斯(Harold Prince)。
幕後天王普林斯
哈洛.普林斯早年投身劇壇,從排演助理和舞台監督幹起。若要追究起台灣藝文界最在意的「師承」淵源,普林斯「師承」前輩大導演、以喜劇見長的喬治.亞伯特(George Abbott)。待及普林斯羽翼豐滿,得以自立時,他便和合夥人成立了製作公司,雇用自己的「師父」為旗下導演,以他獨道的眼光製作了《睡衣仙舞》Pajama Game、《失魂記》Damn Yankees等經典作品,形成商業和藝術的雙贏局面,當時他才廿六歲。
接著,普林斯又進一步和名編舞轉行當導演的傑洛姆.羅賓斯(Jerome Robbins)合作,更從羅賓斯身上獲益匪淺。此外,鮑伯.佛西(Bob Fosse)、邁可.班奈特(Michael Bennett)等一流人才都曾與他密切合作過,連前幾年轟動劇場界的新秀編舞家蘇珊.史卓曼(Susan Stroman),也是在普林斯的護航下,創作出她畢生代表作之一、一九九四至九五年間的新版《畫舫璇宮》Show Boat。
從製作人至導演
普林斯的製作人年代幾乎就是一連串百老匯的最傑出的作品。除了《睡》、《失》二劇,《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屋上提琴手》Fiddler on the Roof、獲普立茲獎的《市長萬歲》Fiorello!等等,都是普林斯的出品;又因為他長期與第一流的導演、編舞合作,間接「啟發」了自己親任導演的潛力。六○年代初,在幾次不成功的嘗試之後,終於以《酒店》Cabaret一鳴驚人。
《酒店》原版百老匯製作的開場段落,雖然很大部分要歸功於設計師與編舞家的巧思,但是卻更能充分反映普林斯運用空間的美學手法。尤其,一般導演運用空間的主要目的是營造戲劇幻覺,普林斯在此卻在戲劇幻覺其上再加深一層──烘托戲劇的中心主旨,即一九六○、七○年代大家最愛談的「概念要旨」(concept)。
在《酒店》裡,普林斯在舞台上架了座大鏡子,觀眾進場時看不到傳統的紅絲絨布幔,只看得到自己的倒影;接著,鼓聲隆隆,大鏡升起、傾斜,然後收到頂上,露出其下的「基凱夜總會」舞台,反射眾生相的鏡面成為天花板,將台上的笙歌舞影、悲歡離合盡收眼底。
集美學手法大成
從《酒店》起,「導演」普林斯便建立了他最重要的註冊商標──視覺效果。普林斯執導的戲永遠流動不停,像電影剪輯,有特寫、有遠景、有大特寫、有劃開、有淡入淡出,還有蒙太奇;他雖非此類美學手法的創始者,卻無可否認是集大成者。
從六○年代中期兼任導演開始,他每隔幾年就會推出一部石破天驚的鉅作;而巧合的是,普林斯過去幾十年來的幾部重要作品,題材都隱約蘊含著一種特別的表演藝術媒介,似乎在這種由多重表演媒介多層次的撞擊和組合之下,普林斯的才華──尤其是統整全局的才華,最能發揮到極致。
六○年代的《酒店》以酒店夜總會秀演繹人生,是「酒店」中的「酒店」;七○年代的《癡人大秀》Follies以齊格菲富麗秀女郎三十年後的同學會為骨幹,高潮是一折超寫實的「富麗秀」中的「富麗秀」;八○年代的《歌劇魅影》是以「歌劇院」為舞台,普林斯的重心不在歌劇表演的形式或音樂本身,而是在劇院硬體建築──神秘的地下湖、化妝間的穿透鏡、舞台上和辦公室的密道等等;到了九○年代普林斯則更進一層,在《畫舫璇宮》裡,直接把美國通俗劇場四十年間的成長放在台上──鄉間的巡迴秀船、四流的誇張通俗劇,後來芝加哥的夜總會大牌歌手表演、黑人民俗舞最後蛻變成大型百老匯查爾斯敦歌舞……人物的成長、整個大河文化的成長,被通俗劇場的成長成熟給框架起來,劇終前所有的「成長」線索交纏在一起,祖孫三代在秀船碼頭團圓,大河不停奔流,生命繼續,成長也繼續。
以奇觀製造效果
打從老祖宗時代起,劇場裡的視覺奇觀一直都是最討觀眾歡心的取巧元素:紫禁城戲台裡的機關可以讓神功戲演員踩水盪蓮,飛天遁地;英語劇場歷史最悠久的戲院建築──英國皇家「朱里巷戲院」龐大的升降台能一次抬起七十個大腿舞美女;歌舞大王齊格飛富麗堂皇的富麗秀正是不折不扣的劇場奇觀;經濟大蕭條時期洛克斐勒中央戲院上演的《翠堤春曉》The Great Waltz舞台劇亦然。很多時候,奇觀是戲文環繞的重要背景;如《畫舫璇宮》、《癡人大秀》,其他時候,奇觀是突然侵襲觀眾的舞台亮點;如《吸血鬼之舞》的僵屍舞會;也有的時候,奇觀本身就是主角──如目前仍在倫敦上演的《萬能飛天車》,以及本文的重點《歌劇魅影》。
《歌劇魅影》的真正主角不是歌喉穿雲裂帛的克莉絲汀,也不是神出鬼沒的魅影,而是「鬧鬼」的「巴黎歌劇院」。在洛伊.韋伯的版本裡,這幢歌劇院的用途比較接近英國十九世紀的通俗劇院,上演劇目以通俗悅耳的音樂和舞台奇觀為號召。原劇首演的倫敦Her Majestic戲院是一座自維多利亞時代遺留下來的古跡,後台留有不少當年設計的舞台機關,原本《魅影》一劇的「導演概念」是以乾淨俐落的手法,運用這些太上祖母級的機關,營造出環境劇場的臨場效果,後來創作團隊玩上了癮,才排除這個計畫,專心致意以現代化的手法創造一幕幕撼動人心的舞台畫面。
原汁原味的機關爆破
文末,點綴一下普林斯在《歌劇魅影》倫敦原版的偉大成就。由於Her Majestic戲院是百年老建築,整幢戲院的設計宛若一個巨型天井,一樓觀眾席頂上是三、四層相疊的「樓上雅座」。觀眾席很淺,距離舞台並不遠,舞台幅寬很闊,然而因為「天井」很高,所以不顯太過遼廣。《魅影》劇中最著名的吊燈,尺寸主要是配合Her Majestic的天井而設計,所以當它高高掛起時,簡直就像戲院本體建築的一部分。
在第一幕結尾,魅影因愛人克莉絲汀有「變心」之嫌而狂怒,只見他俯身在舞台頂端的金色邊框,雙手扯過一根纜繩用力晃動吊燈(吊燈底下是一樓觀眾席,另外有三、四層樓高的樓上雅座正面對著吊燈),最後,魅影妒火中燒,下了一道指令,吊燈應聲爆破,然後垂直(以自由落體的重力加速度)往一樓觀眾席摔下,牽動吊燈下墜的垂直繩纜以及吊燈本身的煞車裝置和所有的「大魔神」遊樂器具一樣,要到最後一刻才會發揮作用。於是,在那千鈞一髮之際,吊燈停在觀眾席上空,牽動另一條繩纜,一晃晃上舞台,由兩位技術人員接住,這才算結束第一幕。
這樣驚險萬分的劇場奇觀在全世界的《歌劇魅影》演出裡,只有倫敦原版才是真正的原汁原味(註),普林斯的袖中乾坤還真正只能在臨場──而且是親臨他特別為之設計的原版演出現場,才能完全感受到它的威力。
文字|陳煒智 旅美音樂劇工作者
註:
主要影響吊燈下墜臨場效果的原因是演出戲院的大小和吊燈尺寸的比例。如—《魅影》一劇在百老匯Majestic戲院上演,該戲院的舞台幅寬略窄,但一千六百多個座位、二層樓的觀眾席寬闊舒適,同樣尺寸的吊燈在這裡就顯得不甚搭配;再者,沒有垂直的「天井」讓吊燈以重力加速度直接摔下,百老匯以及絕大多數的巡迴團演出吊燈都是以鋼纜悠然地「飄滑」向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