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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容串流時代,建構劇場新體感(汪正翔 攝)
特別企畫 Feature 請回答,2021! 明日和合製作所X進港浪製作

在內容串流時代,建構劇場新體感

2020年開始,無論是外在大環境的疫情,或是科技的發展,都使得人們對於「體驗」的定義開始有著更加數位與科技的想像。表演藝術也在這波浪潮下,開始快速的找尋生存之道,明日和合製作所與進港浪製作皆為台灣非典型劇場重要且具開創性的團隊。

藉著回顧2021年,我們邀請明日和合製作所核心創作者洪千涵、張剛華、黃鼎云與進港浪製作團長洪唯堯、導演孫唯真進行線上對談,進一步提出各自對於此創作、製作趨勢的觀察。

2020年開始,無論是外在大環境的疫情,或是科技的發展,都使得人們對於「體驗」的定義開始有著更加數位與科技的想像。表演藝術也在這波浪潮下,開始快速的找尋生存之道,明日和合製作所與進港浪製作皆為台灣非典型劇場重要且具開創性的團隊。

藉著回顧2021年,我們邀請明日和合製作所核心創作者洪千涵、張剛華、黃鼎云與進港浪製作團長洪唯堯、導演孫唯真進行線上對談,進一步提出各自對於此創作、製作趨勢的觀察。

Q:你們如何看待實體與線上展演兩者之間的差別?線上展演是對疫情的解套方法嗎?

黃鼎云(以下簡稱黃):我不會用「解套」這個詞,我們絕大多數的日常,本身就已經是一種混合時態的經驗,這種狀態拉到觀者在認知或體驗一個藝術表現的時候,也都會是混雜的情況。《Surprise! Delivery 和合快遞》有一些實際的社會條件,讓快遞用這種型態發生,但如果不在疫情當口,或許內容物可以有更多樣的可能,例如說可能去觀眾家,或是相約在某個地方等等。所以對我來說反而是,在想要創造那些經驗的時候,條件是什麼?不會單純把數位介面跟一個物理上的實體空間二元化的區分開來。

洪千涵(以下簡稱千):數位、線上、現場live好像都有一點差別。就像一開始的劇場並沒有影像元素的加入,是因為科技的進步才加入這個元素,應該是說,劇場作品或是藝術作品本來就是人做的,在不同時期、不同年代的作品,一定會呼應跟回應當下的生活環境。對我們兩邊的團隊而言,作品的「受眾」是創作思考的重要元素。面對當代的觀眾,而採取加入一些很日常、大家都會使用的科技產品,也是一件自然的事。數位的作品跟線上live又不太一樣;線上live的展演確實有因為疫情加速發生,因為我們就是非常實際地被限制行動,但還是想要做作品、還是想要發聲⋯⋯對我來講線上live的演出,它還是可能非常有劇場性的,一樣保有作品跟觀眾同時享有那個當下,共享那段時間,1個小時、30分鐘等等,它是一個新的混種體,跟線上的作品不一樣,也跟video不一樣。

孫唯真(以下簡稱孫):好像可以從兩個面向來看,一個是劇場加入了影像的使用,另一個是呈現的載體跟平台都不一樣。我蠻認同剛剛千涵說的,最一開始的劇場其實是沒有影像的,甚至也沒有燈光,時代的推進,開始有更多的媒材可以放到作品裡來講述我們的概念跟故事。如果是找到一個新的呈現的平台、新的觀演關係這件事,好像可以重新開始去思考:那麼,所謂的「劇場」這件事情是什麼?它不再是一個真實的劇場空間,它變成是我們要去思考的一個「劇場的概念」,比如說,在網路上我們要怎麼樣做,才是會是一個劇場的作品,而不是一個網路的互動?

黃:呼應孫唯真,回頭去問,還沒有燈光之前的劇場是什麼?那時候的觀賞模式跟審美、對這個空間的設計是不是也不一樣?或是說,沒有麥克風之前,劇場是什麼?當我們用技術的角度去看媒材如何在不同的藝術表現形式裡被使用,脈絡就不會單純只是截在「影像」跟「劇場」。擴延唯真講的,重新去思考「劇場」這個概念的時候,一定會討論到科技物的缺稀性與普及性之間的關係,例如說VR頭戴顯示器,並不是一個家家戶戶都有的東西,藝術家要透過這個媒介來創作,觀眾還是得去某一個展場經驗這件事,去展場或是戴頭顯的過程,也可以被擴延成劇場的想像;換一個角度想,如果今天展演在手機、電腦上都能使用,那在街上看這個演出,或在家裡看這個演出,整體感很不同。如果創作者能把這些轉入思考,例如每個人在看演出的時候要把家裡的燈全部關掉,也會是另一種劇場思考。所以我會把劇場作為一種藝術表現,聚焦在有沒有去統包這個人的整體經驗,在可控制跟不可控制,跟要參照的變因裡面,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建構這個情境或這個環境。

千:或是說「儀式性」,就從買票開始、怎麼加入,這整趟journey是什麼。

張剛華(以下簡稱張):談到劇場除了「現場性」以外還有什麼?其實,現場性就是最重要的東西呀。人還是群居動物,像奧運,我們都不想一個人在家裡面看,因為我們知道那些事情就是即時即刻發生,我們想要跟別人一起分享,這件事情就是一個很大的trigger。現場性有很多層次,像當年《台北物語》流行的時候,就一定要去電影院朝聖。

黃:我想補充「現場」這個概念,我們常會把線上跟預錄作為切分點,可是「現場」的概念是多於這些事情的。我們為什麼會認爲奧運裡面的影像轉播是「現場」,是「同時發生」,在什麼的基礎下相信這件事情?如果在認知過程中,有更複雜的因素的話,我就會覺得現場並不單單指涉於「同步發生」,或是在一個實體空間。這一年「元宇宙」很熱絡,也出現一個狀況,就是你要怎麼situated這個狀態?當我在這個環境裡面運作的時候,這個環境跟我的認知會同步運動……講一個更radical的,常常說某個音樂劇第一次看跟第一千次看幾乎沒什麼差別的時候,為什麼還可以說它是現場?那可能會是另外一個東西,譬如說,身體感?如果這也能被科技物重製或捏造的時候,要怎麼去定義現場是什麼?反而持續性地跟環境互動,不管那個環境是已生成或未生成,是蠻重要的。

洪唯堯(以下簡稱堯):我覺得可以分成4種:一是單純線上的作品;二是直播式演出,像是Google Meet,一對一或一對多;三是製造「第二現場」的演出,像是包裹寄到家自己體驗,又或者轉播球賽;四是有場域限定,像是特別要去某空間參與VR演出。單純的線上作品我覺得是最難的,它不是劇場錄影,也不是電影,許多藝術家都還在抓,目前也少有看到覺得有走出這條路的藝術作品。但是第二現場,這個我就比較有感,舉香港當例子,如果香港反送中運動是一個事件或故事在異地發生,台灣人、尤其我們的同溫層特別有感。我們看到新聞、影片,那並不是live的演出或影像,但我們的情緒是「當下」的,這時就會產生另外第二現場在台灣,你會透過手機或電腦,觀看這個事件,一種屬於自己的劇場就會產生,我們當下就會有共感。這種感受是什麼?這是我最近很有興趣的。

「第二現場」是什麼?第二現場其實講的就是另一個命案現場,一個是兇手殺人的地方,另一個可能是他家或是施暴前的另外一個空間。命案已經發生了,這個空間也不是殺人當下,是殺人前、或是其他空間,但如果我們置身其中,他會是有故事的,有情緒的,有資訊的,但又不是真實的事發空間,也不是當下,就如同我們看新聞一樣。把這種第二現場作為創作概念,我覺得非常有趣,也是我最近在嘗試的。如果是純線上作品這一塊,我真的想不到怎麼做(搖頭),看了許多的線上演出後,我覺得表演藝術還是很需要聚在一起,還是很需要關係上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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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答,2021!

「劇場」是什麼?劇場的「現場」如何被重新認知?或許只要有空間、表演者與觀眾,就構成劇場;但近年崛起的沉浸式劇場、參與體驗等形式,又將「劇場」及「劇場性」翻攪地更為複雜,也更有趣。

特別是COVID-19疫情看似打亂表演藝術的進程,卻也同時推動我們對真實與虛構、實體與線上等劇場概念的重新界定,更衝擊到沉浸、體驗所開啟的不同可能——當我們無法「共同在場」時,該怎麼辦?明日和合製作所與進港浪製作可以說是在台灣非典型劇場占有一席之地的新生代創作團隊,他們在疫情期間快速提出應變之道,《Surprise! Delivery 和合快遞》、《垃圾時間》等作於焉誕生,重新思考劇場想像,並以創作進行回應。

profile

明日和合製作所,2016年創立,其核心成員洪千涵、張剛華、黃鼎云皆為近年在表演藝術領域持續思考、探索觀演關係各種可能的創作者。現階段以「現場展╱演」(Live Exhibition)、「回應式創作」(Responding Creation)、「沉浸式計畫」(Immersive Project)作為創作核心觀念。3人亦同時發表個人劇場作品。

進港浪製作,2016年由團長洪唯堯創立,與劇場導演:陳煜典、孫唯真、吳言凜共同組成,以「現場性」為創作宗旨,製作沉浸式、參與式及場域限定劇場等作品,與不同平台、企業品牌合作匯流,找尋不同形式的「劇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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