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騎驢」走唱荒腔
過去十年來,表演藝術團體逐年學會以藝術行政的專業程序申請補助,然而官方在補助制度的思維卻趕不上表演團體自我成長的速度。文建會轄下的各項補助辦法定位混淆,沒有周詳的審查機制、也沒有公信力高的考核評鑑;撇開藝術價値的見仁見智,忽略數據所呈現的藝術生態,也就經常使得資源的分配掛一漏萬,皆不討好。
過去十年來,表演藝術團體逐年學會以藝術行政的專業程序申請補助,然而官方在補助制度的思維卻趕不上表演團體自我成長的速度。文建會轄下的各項補助辦法定位混淆,沒有周詳的審查機制、也沒有公信力高的考核評鑑;撇開藝術價値的見仁見智,忽略數據所呈現的藝術生態,也就經常使得資源的分配掛一漏萬,皆不討好。
去年文建會依據「補助民間推動文化觀光定目劇作業要點」挹注總額兩千萬給全民大劇團、拾藝整合行銷、十鼓擊樂團和舞鈴劇場,以打造文化觀光為導向的定目劇碼,但一季演出下來,僅有十鼓立於不敗,其他三團均票房慘澹。這讓人思索,台灣的定目劇發展,到底需要怎樣的方向?政府扶植的美意,在配套不足的狀況下,是否反而成了扼殺團隊生機的利刃?
法蘭西戲劇院的百年歷史和專屬劇團,締造了法國文化資產維護與活化的最佳範例。隸屬於國立五大劇院,法蘭西戲劇院正好反映出法國文化政策與劇場環境的息息相關。儘管法蘭西戲劇院是唯一擁有專屬劇團的劇院,其他重點劇院一樣以藝術總監的制度或地區特色,發展出獨特的藝術深度。
依循著各國政經歷史文化的發展,歐美各國的「定目劇」也有不同的定義與經營路線。在歐陸德法兩國,公立劇院歷史悠久,各省藝術中心更有獨特發展特色,其定目劇多為該劇院精采劇碼重演,甚至重製新詮。美國則是商業劇場掛帥,只要票房長紅,定目劇可以一演多年。英國則介於上述兩者之間。
今天設立學校傳授,其目的是保護還是推廣成了主要的問題。要保護就應該一點一滴的傳承過去的技法與曲目,與修古建築一樣,盡量不改變古貌,要推廣就要學大陸,在傳統的基礎上,考慮民衆的胃口予以改進,這是兩條不同的路線。前者的目的是文化維護,後者的目的是大衆娛樂。
藝術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藝術發展的良好環境。政府能提供些什麼幫助?在我看來不過藝術立法而已。換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於藝術發展的法律來啓動藝術的潛力。
這幾年來,新崛起的東亞國家積極整合各方文化勢力、串聯藝文活動與娛樂產業,也為這些現代化亞洲國家帶來全新的劇場面貌。其中早早打起文創大旗的韓國,與經濟蓬勃興起的中國,在定目劇演出方面都有引人注目的發展。
因應民國「百年」與文創政策催動,去年的演出可謂爆量,但在藝術表現上,「創意策展」、「獨角戲」、「七年級創作者」、「非傳統空間演出」、「戲曲的實驗與嘗試」,都是這個年度的重要關鍵詞,可由此看到台灣劇壇的發展趨勢。
城鄕均衡是很重要的觀念,但它的意思是生活品質上的均衡,而不是服務設施相等。比如說,在大都市中的水電、交通之便利,鄕間應該完全平等地擁有。然而,大城市裡有交響樂團,鄕間可以保有傳統的民間表演藝術,並沒有建音樂廳的必要。城市與鄕間有了相等的生活品質,只是生活環境不同,其間沒有高低的問題,只有選擇的問題。
由於公部門經費有限,所以政府施政應擇要為之,而非全面包山包海,應從高槓桿效應的項目著手,並且從「建設觀點」轉為「投資觀點」,減少「你有我也有,輸人不輸陣」的自我膨脹優越感,去除典範引用錯誤浪費有限資源的弊病。
因為台灣舞蹈教育的長期深耕及舞蹈人與團體的熱誠和創意,在經費不足的狀況下,大家積極開源節流、跨界合作並拓展觀眾群,促使舞蹈朝向多方發展。其結果就是舞蹈界新人輩出,年輕舞者與編舞者多方參與國內外創新製作,舞蹈人跨界參與他領域製作、或是推出跨界製作。
由文化環保促進會舉辦,針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通過的第二場討論會,與會的四、五十名藝文界人士提出了對未來基金會董事人選,及補助項目、方向的強烈質疑與積極建議。
去年下半年各樂團紛紛以不同形式出國演出,顯示出國內音樂團體(個人)在多年耕耘後,開始轉向國際樂壇開疆闢土,接受更嚴格挑戰的決心和趨勢。但相較於表演團體在外的優異表現,國內各相關政策似仍停留在厚「公家」而薄「民間」的情況,而未能與表演藝術團體建立一套溝通管道,也讓許多政策更動時未能立即傳達給表演團體以致表演團體錯失權益。
預算是一種重要的政策工具,錢的流向通常也會引導藝術創作/表演的考量和民間相關文化產業的消長。而人事同樣是政策指標之一,不同的主管有不同的文化見解、行政資源(和包袱),也有不同的處事風格和經營能力,這都影響文化政策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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