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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改编文学作品为戏剧文本早有前例,图为林博秋改编张文环同名小说演出的《阉鸡》(1943)。(石婉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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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斯女神漫步在剧场

看「台湾文学剧场」系列谈文学作品的戏剧改编

随著戏剧观念的改变,由文学改编而成的戏剧作品,部分改编者尝试跳脱写实主义舞台语言形式的束缚,企图在剧场中借由大量的肢体及各种语言形式,呈现出「在剧场中表演文学」、将气质浓厚的「叙述语言」融入剧场的可能性。这种将文学语言在剧场中的变奏尝试,在「台湾文学剧场」系列演出中,似乎成为一种共同努力的趋势。

随著戏剧观念的改变,由文学改编而成的戏剧作品,部分改编者尝试跳脱写实主义舞台语言形式的束缚,企图在剧场中借由大量的肢体及各种语言形式,呈现出「在剧场中表演文学」、将气质浓厚的「叙述语言」融入剧场的可能性。这种将文学语言在剧场中的变奏尝试,在「台湾文学剧场」系列演出中,似乎成为一种共同努力的趋势。

二〇〇〇年由鸿鸿策划推动的「台湾文学剧场」系列演出,结合了当代台湾剧场相当活跃且値得关注的中生代导演,包括了魏瑛娟、傅裕惠、黎焕雄、鸿鸿和陈梅毛等五人,分别在国家戏剧院实验剧场及皇冠小剧场,演出邱妙津、琼瑶、骆以军、七等生等四位题材与风格均异的小说,和一部夏宇的诗集,每出戏原订各演出四场,然而在演出剧场座位有限、观剧人潮却仍热络的情况下,有三出戏各加演一场,在剧场票房低迷的景气之中,无疑是相当不易的成绩。碍于篇幅及归类上的考量,以及笔者时间无法配合,未能观赏到陈梅毛的《晕眩令人艳羡》之故,本文的讨论,将仅集中于四部改编自小说的作品中语言和形式的使用问题。

文学与戏剧的历史情结

尽管在希腊神话中,分别以缪斯女神作为文学艺术的守护神,而以酒神作为戏剧之神,但是戏剧从希腊时代开始,仍然一直被列入「文学」的领域之中。远者例如希腊理论家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主要便是在讨论戏剧的创作原理,近者例如有著世界文学标的地位的诺贝尔文学奖,历年得主中不少便是以其戏剧作品获奖。因此在十九世纪结束以前,西方戏剧的领域里仍以剧作家做为剧场的主要创作者,而有「剧作家即思想家」的说法。一直到二十世纪初开始,导演在剧场中逐渐引领风骚,特别在解构线性叙事、去语言化、剧场图象化的创作潮流中,以文字书写的剧作家次第褪去光环,让出了主导剧场发展的宝座,而剧本的文学性更是受到严重质疑,中外学者和评论者均有人高呼:「让文学退出剧场」。

和中国大陆一样,台湾现代戏剧的萌芽与发展,直接受到了欧美戏剧及日本新剧的启发和影响,不论是在日治时期发展的新剧,或是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乃至于迁台后五十年间的整体话剧活动,大抵亦是依循著前述的发展模式。尤其在一九八五年之后,台湾小剧场勃兴,在剧场中寻求不同于传统话剧「写实主义」为主流的表现形式,以及集体即兴创作方法、即兴表演方式等的盛行之下,在在都使得剧作家书写剧本的创作方式受到严厉的考验。当剧场创作者宁愿让作品直接在剧场中透过导演和演员的互动发生,以及在剧本缺乏阅读人口、出版社缺乏出版剧本意愿等种种因素的影响之下,原创剧本的写作人口于是逐渐萎缩。然而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之下,仍有不少人相信文学作品中的故事、人物、思想及语言,能够为戏剧创作带来直接的移植功效与间接的刺激影响,因此,改编文学作品,便成为戏剧创作的可能途径之一。

文学改编为戏剧的历史脉络

事实上,虽然同样是透过「文字」的书写以传达意旨,文学与戏剧不只在书写形式上有所差异,其作品完成的定位和最后目的亦有所不同,文学一经书写完稿即告完成,目的是让读者阅读,而戏剧则必须以剧场中的表演实践作为作品完成的终极准则。因此在文学作品改编为戏剧剧本的过程中,拆解文学作品中的结构,提炼文学中诸如故事、人物、对话等具戏剧性的元素,以转化为剧场中的戏剧动作及角色、对白等等,成为改编过程中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小说的改编,一般都比较著重于将小说中的故事剧场视觉化,同时,也致力于保留小说中原有的对话语言,并将小说文字的「叙述」改为「对白」来呈现。不独剧场如此,一九八〇年代后期产生的台湾新电影和众多以广播电视「金钟奖」为目标的电视剧,其实也是依循著这样的方式产生新作。

当我们检视台湾现代戏剧发展历史资料,可以轻易找出一些改编文学作品为戏剧文本的例子。早在一九四〇年代,「厚生演剧研究会」的林博秋改编张文环小说《阉鸡》,在台北永乐座演出。一九五〇年代,陈文泉改编陈纪滢小说《音容劫》在台北演出;徐蒙和谭峙军共同改编曹雪芹的《红楼梦》,在台北红楼戏院演出。一九六〇年代,吴若改编王蓝小说《蓝与黑》、姚一苇取材宋人小说完成了剧本《碾玉观音》,先后由不同团体演出。一九七〇年代,张晓风在其所创领的基督教「艺术团契」系列演出作品中,《武陵人》便是直接改编自陶渊明〈桃花源记〉;一九七九年,当时的文化学院艺术研究所戏剧组研究生,在汪其楣的指导下,分两梯次演出了八个独幕剧,其中就有五个作品分别改编自黄春明的〈鱼〉、朱西宁的〈桥〉、丛苏的〈车站〉、康芸薇的〈凡人〉和陈若曦的〈女友艾芬〉。一九八〇年代,连绩举办五年的「实验剧展」中,除了黄建业改编并导演的《凡人》二度演出之外,亦有改编自王祯和小说的《嫁妆一牛车》,和「兰陵剧坊」的卓明改编自法国左拉小说的《猫的天堂》;白先勇的〈游园惊梦〉和〈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在一九八一年分别被改编成舞台作品,前者由新象艺术中心制作演出,后者则在「实验剧展」中演出;新象同时期亦制作了改编自张系国小说的《棋王》。一九九〇年代,「屛风表演班」的李国修先后改编林怀民的小说〈蝉〉和陈玉慧的小说《征婚启事》;汪其楣在一九九七年也改编了施叔青的小说《香港三部曲》为舞台作品《记得香港》,在国立艺术学院演出。

然而随著戏剧观念的改变,剧场形式的不断翻新,由文学改编而成的戏剧作品,部分改编者亦曾尝试跳脱写实主义舞台语言形式的束缚,企图在剧场中借由大量的肢体及各种语言形式,呈现出「在剧场中表演文学」、将气质浓厚的「叙述语言」融入剧场的可能性,例如汪其楣的诸多作品中,便可以看见这种努力的痕迹。这种将文学语言在剧场中的变奏尝试,在「台湾文学剧场」系列演出中似乎成为一种共同努力的趋势。

台湾文学剧场:文学语言的剧场变奏

以魏瑛娟的《蒙马特遗书-女朋友作品2号》为例,导演首先拆解并重组了原著中属于书信体的「记事」、「档案」、「回忆」等等叙事结构,将第一人称的叙述法则化身为不同声音、不同体态的六个个体,以接近一字不漏的诵读方式,将叙事的、抒情的、辩证的各种文字书写,转化成剧场中的语言,同时,透过一人、双人、三人乃至多人的或轮流或齐声诵读,以及配合声音表演的肢体律动,在不改变叙述法则的情况下,巧妙地制造出一种「拟对白」的错觉,进而形成了原著小说中的主述者自己和自己的对话,这样的处理,不单只是导演技巧的展现,更重要的是,呈现出导演缜密的观点诠释,将小说中属于个人耽溺、同性恋情、忧郁情结以及情欲挣扎的撕扯,提升至属于「女性」论述的厚度。

另一种语言的尝试则出现在黎焕雄的《妻梦狗》之中。在骆以军的小说里,除了第一人称的叙述成分之外,亦包含了许多戏剧性的对话成分,然而黎焕雄的改编既不似传统改写叙述为对白的模式,更不以依循原著中的语言模式为满足。他或将叙述观点由原本的一人分裂为多重,或转换单纯之叙述为对白,有时却反其道而行,将原本戏剧性的人物对话转变为诗化的主观叙述。同时,在原著之外,插入了部分导演创作过程的排演笔记,以散文诗的独白形式出现在戏剧之中。种种的处理,除了立意凸显出一种寓言式的都市传奇色彩与诗境梦幻之外,模糊角色与演员彼此间界域的手法,则透露出创作者寻求与观众在剧场中对话的渴望。

无独有偶地,傅裕惠的《她的小说.我的故事》也有著相似「夫子自道」的尝试。其实这出戏在剧名上便已经透露出导演的创作选择,与其说是在剧场中搬演琼瑶的小说,不如说是藉琼瑶的小说故事来编织导演的剧场之梦。傅裕惠以「戏中戏」的形式,描写一个女性演员无意间闯入男性导演的甄试排演场,透过两人间欲拒还迎的扮演过程,撷取琼瑶四部小说的片断故事,并如幽灵般地穿插另一名昆曲演员《牡丹亭》〈惊梦〉的唱腔与身段,以制造出小说与剧场、现实与虚幻的错置情境与互动空间。与其他三位导演不同的是,正因为全剧以甄选与扮演为主轴,傅裕惠保留了传统线性叙事的形式,因此在语言的使用上,除了将原著小说中的文字,改编为「戏中戏」的角色对白与独白之外,剧中出现更多的是属於戏剧创作者所书写出来的对白。遗憾的是,这些戏剧创作者所书写出来的对白,和小说中特有的琼瑶式对话混杂在一起,并未能制造出真正「剧场之梦」应该具备的戏剧幻觉,以至于小说中制造想像、引发认同的爱情符号,消失在过度辩证的理性思考之中。对琼瑶小说的读者而言,不相信爱情等于不相信她的作品;对剧场的观众来说,不能产生戏剧幻觉就等于梦的不存在。同样在剧场中论述女性议题,形式和语言的使用不同,其效果却有著如此巨大的差异,是颇値得玩味之处。

《离城记》:戏剧语言属性选择的问题

至于鸿鸿的《离城记》,叙事上遵循原著小说中的追寻过程,透过主角詹生的赴约与拜访,探索并了悟自身的生命处境,但是小说中并无真正的故事情节,有的只是哲学论述的「情境」,但是导演刻意未将这样的「情境」戏剧情节化,因此,语言的掌握便成为剧场表现成功与否的重要关键。一如魏瑛娟不更动邱妙津原著小说的文字叙述,鸿鸿也几乎保留了七等生原著中的小说对话与独白,同时,《离城记》小说中的人物除了叶立的母亲和婶母由同一演员扮演,其余角色均由不同演员担任,按理角色语言的独特性应该很容易呈现。然而七等生小说中的对话虽具备了对话的外在形式,却不似戏剧中真正的角色对白,其文学性与哲学辩证的本质是相当浓厚的,因此当演员以写实流畅的口吻姿态表现如此滔滔雄辩式的文字时,不但戏剧语言无法成立,小说文字的魅力在表演中也消失殆尽,鱼与熊掌不仅无法兼得,更遗憾的是两者皆空。幸好导演在场面的处理线条尙称简洁,一些属于导演创造出来的无声凝结画面透露出些许诗意,剧终前众角色以白粉扑发、以黑笔描纹拟似老妆,延续角色生命般的接力扮演,点出导演生命循环的创作观点,多少弥补了乾涩无戏味的语言缺失,或许,那些无声的画面,也是另一种「语言」的传达吧!

除了演员口中说出的语言,《离城记》中尙有原著中即存在的戏剧系学生排演莎士比亚《李尔王》的戏中戏部分,导演以光影交错的模糊影像代替舞台上的真实扮演,隐约传到观众耳中的是刻意模糊化了的《李尔王》部分对白,这种处理方式和《她的小说.我的故事》里导演所添加的〈惊梦〉昆曲唱腔念白类同,似乎都是企图制造出弦外之音,以产生更多的联想与不同的关照层面。然而,假设观众不熟悉《李尔王》和〈惊梦〉的内容,那些对白唱腔便只是一种声音的传送,并不能具备语言表意的真正功效,导演如此设计的用心,事实上是无法让观众体会却接受的。《离城记》的演员大多经过学院里「方法演技」的训练,在该戏特殊语言模式的需求下,表演上却也失去魅力,这和《妻梦狗》的部分演员未经学院式的训练,难以负荷写实表演所需的语言技巧,两出戏的演员基础训练不同,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意外地相似,不能不令人为国内的演员训练捏一把冷汗。

平心而论,二〇〇〇年「台湾文学剧场」的演出,除了戏剧形式的追求实验,在「文学的」与「剧场的」两种语言的交融变奏上仍做出了不同的实验,这应该也是「台湾文学剧场」演出的初衷之一。且不论实验的成败与否,尝试本身呈现了剧场人诚恳的专业追求,同时也激发了未来继续实验的可能,绝对是値得肯定的。这也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剧场里「酒神的癫狂」可以让观众产生微醺的刹那感动,属于文学艺术的缪斯女神之步入酒神殿堂,无疑地是让刹那变成永恒的一种灵动。那么,何妨就让女神留步,别再轻易催她离开吧!

 

文字|王友辉  剧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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