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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話劇的可能

在我國傳統的戲曲中,凡是打鬥的場面,都以程式化的舞蹈來代替。國劇中視爲四大要素的「唱、唸、做、打」的這個「打」字,本來曾吸收過武術、雜技、舞蹈的種種因素,而形成國劇特有的武打的程式,自成行當。如今話劇欲在舞台上呈現武打場面,旣不能套用國劇之程式,又無法把拳脚師傅的武功搬上舞台,非要另闢蹊徑不可。這恐怕正是話劇劇團不敢輕易嘗試的道理。

文字|馬森
第49期 / 1996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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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連起的女人心事

一位藝術家居然可以承襲兩個相反的風格?一端是細緻而準確,一端則狂野而混亂。公式上加加減減,天平上高高低低,我找到一個元素,那顆砝碼叫作「性別」,正因爲黎海寧是女性,身爲女性創作者,在一個依然僵固的性別文化裡,她的機敏與緻細,以及她冷眼旁觀的分析能力,適足以讓她感知幻滅的痛楚,難道正好像是女主人翁芙烈達的精神分裂狀態?

文字|平路
第48期 / 1996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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倦怠的相同和致命的差異

──當代極端藝術現象之一

倦怠的相同與致命的差異,與其說是「後現代」諸多樣態之一,倒毋寧說它是「X世代」的藝術文化景觀。當柯普蘭以「X世代」爲題的小說出版,它即揭示了一個新時代的到來。「X」意謂著它是一個問號,是對未來充滿懷疑但卻無意探究或改變的一代。它不是登陸月球的那個樂觀年代,而是挑戰者號太空梭爆炸的悲觀時代。

文字|南方朔
第48期 / 1996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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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脈絡中的小劇場

小劇場的定義爲何?從六〇年代的李曼瑰起,「小劇場」這個名詞就一直被延用至今,但它的意義卻不斷地處於飄忽不定的狀態。如果說「小劇場」的定義是反傳統、反中產階級、反主流文化、反資本主義(這是套用西方的定義,同時也是個人比較傾向的說法)。那麼,台灣眞正的小劇場要一直到解嚴前幾年才發生。

文字|紀蔚然
第46期 / 1996年0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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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傳統之大成,開未來之新端

其實,所有開新端的作品,也並非完全抛棄傳統,毋寧是在旣有的成績上針對某一方面予以創建、革新。要想集大成,首先必須對過去的傳統有所把握才成。我們也有一個不薄的傳統,除了將近百年的現代戲劇之外,還有數百年的傳統戲曲及生命力依然旺盛的地方戲曲在那裡,再加上我國現代戲劇所繼承的那一個久遠的西方傳統,這一切加在一起,遠遠超過了西方的當代新潮。

文字|馬森
第45期 / 1996年0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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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罩峰廻的《阿罩霧》

放在歷史的長河裡回頭看,《紅旗.白旗.阿罩霧》的作爲特定時間點上的故事,由此才可能具備史詩般的能力。尤其林文察、林文明兩兄弟的結局,與其歸諸性格的缺陷,毋寧歸諸時勢的必然──可憐他們何其有限的年壽,只能歎惋本身早歲即冥的噩運,又哪裡能夠站在人生戰役的高岡上,見識自己的繁華凋零其實另有深一層寓意

文字|平路
第44期 / 1996年0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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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機構主管的條件

種種不同背景的人選在藝術行政工作上的成敗,顯示的意義是,人的個別因素也許更爲關鍵。這些個別因素包含了個人聲望、對專業的尊重、投入的程度、協調包容的能力、公正無私的處事原則等等。能具備這些因素的人,眞正的原因必是因爲他充份體認自己主持的機構是一個服務衆人的公器,他旣無權憑一己喜惡來操縱管控,更無權從中牟私人的任何利益。

文字|黃碧端
第44期 / 1996年0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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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空間

香港人想必生活在一個得和別人共享生存空間的世界。被別人(不管是英國或中共)統治是什麽感覺?被別人當財產一樣租來還去是什麼感覺?.......台灣和香港一樣是人間孤兒,卻可以嘴上講的、心裏想的、雙脚走的,全是不同的方向;這種歧異分裂,讓我們還擁有一點模糊的希望。可惜的是,至今沒有出現一則能體現這種分裂體質的台灣寓言,不管是在電影、漫畫、文學或劇場。

文字|鴻鴻
第43期 / 1996年0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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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的戲劇觀衆

台灣潛在的戲劇觀衆實在為數不少,特別是跟小劇場一起成長的這一代。問題是我們的小劇場自一九八〇年起,到底成長了多少?這二十年來的小劇場,一味強調肢體的表演,忘了還有劇本這一環,沒有一個小劇場眞正重視過劇本的研讀。結果在肢體上未見成功,先丟失了靈魂。這樣如何能與同代的觀衆一起成長呢?

文字|馬森
第42期 / 1996年0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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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到非此非彼的折衷了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董事會制」

在台灣行憲了快半個世紀,政府體制依然陷於一片迷霧之中,也難怪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對自己的決策程序和責任區分抓不到頭緒。然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並非政府機關,不必在這種模糊當中摸索或摸魚,這個受到社會信託的文化機構自然不該承襲那種事事折衷、處處緩頰的公務員文化。

文字|黃志全
第42期 / 1996年0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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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呈現」和「過度解釋」

當評論者自居獨大的位置,他的主觀性即超過了相對客觀的溝通基礎,而去曲解他人的作品;而同樣的是,當一個作者自居高於他要敍述的對象,他也就會遺忘了對象存在的具體情境,於是「過度呈現」遂無法避免,他會自居於上帝的位置,根據自己的秘思邏輯而編排想當然的「事實」,這已非「另一種詮釋」,而是「角色性格暗殺」。

文字|南方朔
第40期 / 1996年0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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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家」與「玩樂器的人」

國內的理論、和聲學、對位法彼此各自為政,不僅各科目之間缺少關聯,各科目的系統也常前後因人而異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音樂理論、和聲學、對位法等科目的學習,成了紙上談兵的「寫作」遊戲。學生做作業時,能在心中先有某種特定音響,或先「聽見」各聲部進行的效果的,眞如鳳毛麟角。

文字|張己任
第39期 / 1996年01月號